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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青年參與權六箭,民主臺灣青年不缺席

文/青年思潮協會

年輕世代公共影響力不足!青年提參與權六箭改善

青年思潮等六個青年團體,今(12)日於立法院一同召開記者會,呼應立法院近期對「青年公共參與權」討論,和賴清德總統執政「青年優先」宣示,提出「青年參與六箭」的整體藍圖,也呼籲朝野共同推動,讓「民主臺灣,青年不缺席」。

青年思潮發起人蔡璟鴻說明,朝野都非常關心青年公共參與權,為了能進一步聚焦討論,六個青年團體特別集結,提出六箭藍圖與法案政策內容,希望朝野優先推動。「青年參與權六箭」包含:大學法修法、租賃專法修法、青年基本法立法、兩部選罷法納18歲公民權、人民團體法及相關協助政策及民主假等。

臺灣學生聯合會常務理事鄭宇倫指出,學團長期關心第一箭《大學法》修法,並期望修法時能保障大學生依「居住事實」遷戶籍到大學宿舍,且不會因此喪失獲取宿舍床位機會等權益,以落實《戶籍法》。鄭宇倫說,大學生在大學所在地生活通常四年或更長,已超過戶籍法的三個月,若學生無法選擇遷戶至大學所在地,將無法參與和影響日常生活議題。

針對青年遷戶籍到「租屋處」也面臨阻力,OURs都市改革組織研究員廖庭輝點出,內政部日前已提出第二箭《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方向,希望參照外國制度,解決房價高漲、青年依賴租屋下,租賃權益、租金、租期、搬遷與生活不穩定等長期失序問題。OURs認為修法方向正確,但仍須以市場透明為前提,透過細緻政策讓「房東不需隱匿租賃事實」,租屋青年在設籍、報稅和租金補貼上的困難,自然迎刃而解。

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理事長王晉謙舉例,許多大學周遭都有嚴峻的交通問題、許多學生都有切身體會。但當學生近年試圖爭取人行道改善時,常因「戶籍不在當地、無投票權」不被政治人物重視、也難以參與地方決策。王晉謙指出,目前許多大學制度使青年陷入兩難,若為了「在地公共事務」遷戶到學校所在地,代價恐是喪失「宿舍抽籤資格」,形成「實際居住者無權發聲」的結構性困境,急需以《大學法》和《租賃專法》解決。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常務監事陳翊晉接續指出,第三箭《青年基本法》十分重要,因為除了投票權,也應該給予青年直接參與政策的機會。而青年基本法將統一保障青年有穩定的參與平台,且跨部會局處、中央地方皆須協作,追蹤對青年意見的具體回應。陳翊晉呼籲,期待近日青年基本法進度就能往前,讓青年參與權從理想化為制度保障。

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說,第四箭,青年參與的權力中,「18歲公民權」絕對是不容忽略的重要拼圖。而透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明確將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下修至18歲,許多憲政學者已指出是合憲的,且不僅合憲,而且是目前最務實、最快速、最能呼應青年需求的改革途徑。張育萌也指出:「修法即可讓18歲投票,不必等修憲。」代表透過修法來實現18歲公民權已經跨越政黨政治,成為全國性的制度共識。呼籲立法院應於本會期完成《選罷法》修正,同時也期待各黨都能為了青年的權利,跨黨派達成共識,實現世代平等。共同完成這項跨時代的民主改革。

青年思潮發起人蔡璟鴻解釋第五箭《人民團體法》及相關協助機制,除了青年個人參與,團結影響也非常重要。但青年團體困境多,包含缺乏價格可負擔的會址登記地、活動空間、初期經費支持、計劃報稅會計等各種知能培訓,以及發起人簽章仍用紙本非常不便,人團法的發起人年齡應比照政黨黨員下修至16歲等,都需要政府提供更多協助或改革。

蔡璟鴻說明第六箭「民主假」,對於仍可能有外地就學或工作青年,需返鄉行使公民權,目前成本過高。因此希望政府以設立民主假等方式,降低青年返鄉負擔。

青年思潮最後呼籲,立法院本會期只剩兩個月,「青年優先」必須進一步落實。目前「青年參與權六箭」其實已在不同地方多少有討論,雖未必能在再來兩個月內全部完成,但對於此六箭應更努力有更多實質進度,青年思潮等團體也樂於與朝野討論,期待「民主臺灣,青年不缺席」。

出席暨發言名單:
青年思潮 蔡璟鴻 發起人
臺灣學生聯合會 鄭宇倫 常務理事
OURs都市改革組織 廖庭輝 研究員
下一代人本交通促進會 王晉謙 理事長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陳翊晉 常務監事
世代共好 張育萌 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