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爛時光會客室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51集| 槍決盧正25年 諸多「荒謬證據」仍待釐清

文 / 黃苡甄

盧正案是台灣司法史上最具爭議的案件之一。1998年,盧正捲入一起擄人勒贖兇殺案,在程序疑點未被釐清、缺乏可靠科學證據的情況下被定罪,最終於2000年執行死刑。2019年,盧正的姊姊向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求助,協會介入調查後,透過科學驗證,逐步證明本案證據、調查過程的矛盾與破綻。本集邀請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羅士翔與副執行長柯昀青,分享他們在救援過程中的所見所感,以及為何在二十多年後仍堅持為盧正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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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夷所思的調查過程

1990年代的台灣,嫌犯的「自白」常被視為最直接的證據,警方以快速破案為目標,刑求、逼供與缺乏適當的被告權利保障,使許多案件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倉促定案,盧正案就發生在這樣的時代背景。當時盧正接到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隊(以下簡稱五分局)的電話,以關係人身份接受偵訊,一開始盧正否認犯案,但在偵訊時,出現非警方的第三人「協助調查」,31小時後,盧正承認犯案。

長時間偵訊後,盧正被要求還原現場,但在影片紀錄中,除了有影像中斷的問題,過程中更聽見有聲音指引盧正,顯示盧正不清楚犯案細節。調查過程不僅程序不合法,也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令人懷疑盧正自白是否出於己意。後續盧正開始申冤後,並沒有發現刑求痕跡,也無法解釋為何隔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才又否認犯案,因此他的自白仍是判刑的重要依據。

證據的漏洞 當自白凌駕於科學證據

除了自白,警方查獲的物證上完全沒有盧正的指紋,現場更沒有任何證據指向盧正是兇手,唯一驗出DNA的菸蒂也非盧正所有,但,判決書卻未解釋其來源。羅士翔說,這是他們在研讀冤獄判決最常出現卻最難以理解的情況。

一審死刑判決後,二審法官曾發公文要求重新調查,後來卻突然不了了之。在死刑執行前,監察委員已經提出調查,但死刑執行沒有暫緩。隔年第一份監察報告出爐,對調查程序有疏失的五分局提出糾正案,可惜當時《刑事訴訟法》420條尚未修法,無法成為新的再審事宜。

2020年,第二份監察報告要求重新檢視當年的證物,法律上死刑案的證物應永久保存,但盧正案的證據卻在2010年被銷毀。2024年,監察院委託三位專家依科學角度重新審視盧正自白,首先,鞋帶是自白中關鍵的殺人工具,但鞋帶上沒有任何污跡,與被害人頸上勒痕也不相符。另外,被害人身上的膠帶並沒有盧正的指紋,當時盧正說是因為自己雙手套上襪子撕膠帶,後來專家同樣做了實驗,但結果是膠帶的撕痕與被害人身上平整的撕痕不符。此外,專家根據警方當時抵達棄屍現場的紀錄畫面,控制環境因素,透過「法醫昆蟲學」以生物死後分解者的活動,推算被害人死亡時間,以與人類腐化速度相近的豬隻實驗,結果是腐化狀況與被害人不同,證實當時認定的犯案時間不符合客觀事實,要求檢察官發動救濟。

憤怒、悲傷與期待 以盧正案反思台灣司法

柯昀青說,最讓人難過與生氣的是,2024年的監察院調查報告中,大家才看見盧正直到死前還在替自己申冤。二十多年來台灣的司法制度確實有所進步,但對盧正家屬而言,人死無法復生,再多改革也無法彌補一條生命的消逝。因此,持續救援盧正案的意義不僅在於釐清真相,更要修正錯誤的判決,讓盧正在歷史上被正確記住。她強調,盧正案並非單一辦案人員的疏失,而是多重問題所造成的錯誤累積。然而在法律上,盧正仍被視為罪犯,國家從未正式承認錯誤,她感到憤怒,也看見國家暴力真實發生,而這股憤怒成為她的動力,這也是為何平反行動至今仍要繼續、為何繼續的原因。

羅士翔在救援盧正案的過程中,再次深刻體會死刑一旦執行便無法挽回。他說,2019 年是平冤行動的新起點,他們運用法醫昆蟲學、司法心理學與現場重建等多項科學方法,逐步驗證盧正自白與客觀事實並不相符,推翻了當年定罪的核心依據。他認為,司法體系終有一天必須回應盧正與他的家屬,正視國家當年犯下的錯誤。除了憤怒與悲傷,越來越多人願意以現在的視角重新檢視90年代的冤案,在這些改變中,他期待著盧正案有一天能夠獲得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