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樹團回應因議員揭露突顯金華特四區二棵老榕樹沒人要淪孤兒樹事件

文/台灣樹人會

樹團要求特四特五區倖存樹保文資一點也不能少,應就樹保與文資熱點留設法定10%公園綠地

針對媒體大幅報導,王欣儀議員所關切突顯「金華特四區」二棵受保護榕樹淪為媒合後「沒人要」的「孤兒樹」命運,護樹團體嚴正回應市府,要求文化局與都發局善盡受保樹木之原地保留,並提出三項呼籲:

一、華光社區2013年原受保約86棵,13年來折損剩1/3,特四特五倖存老樹原地保留一棵不能少

二、綠地僅2282平方公尺(0.2公頃)僅佔全區12.5公頃的1.8%,明顯違反都計法45條應法定留設的公園綠地10%,此違法都市計畫應重新檢討畫設,結合文資與老樹熱點保留為綠地

三、2026年2月發生特五區文資慘劇,原「尖底明溝」市定歷史建築已遭提取作業挖出。回顧華光社區曾為2013年激烈反迫遷之不義場址、也是台北刑務所日治時期關押抗日志士的重要歷史場域,為呈現少數如原刑務所南北圍牆、臺北城牆石下水道及倖存官舍、老樹與街道紋理;文資、老樹原地保留、綠地依法留設,應是本案高強度開發下的嚴肅轉型正義、世代正義課題

近日王欣儀議員關切揭發金華特四區的受保護老樹可能流向,有兩棵受保護樹木榕樹於媒合過程中,遭十多個局處嫌棄,淪為「沒人要」的「孤兒樹」命運,廣受媒體大幅關切。根據5月4 日議會教育文化委員會直播畫面,文化局蔡詩萍局長回覆王議員質詢時說,要加快,將提報府內跨局處會報,與都發局協調於金華社區內「園內移植」,而倘要移植仍需都發局提出移植計畫,經樹委會審查通過。

所謂「臺北市華光社區都市更新旗艦計畫」即「變更臺北市華光社區暨周邊地區(不含中華電信及中華郵政部分)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案。近日特三區(俗稱南基地)除「演武場基地遺構」保留,區內受保樹木已於2026年2至4月移植完畢,近日已圍起圍籬準備動土施工。

樹保團體表示,依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下稱樹保條例)第6條第2項「前項基地屬公有土地者,其受保護樹木以原地保留為原則。」但實務上在都市裡寸土寸金的開發建設壓力下,原地保留條款已成例外、反而以移植為原則,原地保留條文竟成具文,僅能在樹委會移植計畫審查裡,仰賴樹保專家,就移植工法、時程等嚴加把關,勉強爭取移植求活的機會。

樹保團體呼籲,特四區特五區的土地權管與開發單位都發局,應依樹保條例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受保護樹木地區之都市計畫相關配合事項」依法定樹木保護權管事項,於都計審議過程所忽略樹保原地保留的疏失,予以補正。且原來於106年所通過之都市計畫裡,違反都計法45條百分之十綠地留設規定,應重新檢討違法都市計畫,予以補正。尤其台北市多年來的綠地留設,僅有4.5%(2023年國土署統計資料),理應綠地加倍!於新審議都市計畫時加強留設綠地!就綠地與綠蔭的難得,讓老樹原地保留,為華光社區未來高強度水泥開發量體所增加的車輛空氣污染,有老樹提供空氣濾清的生態服務功能。

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對於華光社區樹木存有深厚感情,於2013年間,於華光社區樹蔭下所召開多場護樹護文資記者會,樹下涼風習習的舒適體感仍有深刻回憶。於2013年華光護樹志工隊的護樹護文資記者會,廣獲媒體關切,而於樹委會審查時,獲郝龍斌市長任內文化局長劉維公親自會勘及諸多樹委重視,將華光社區裡值得保護的老樹,分為三批,總數通過86棵受保樹,於範圍廣達12.5公頃的華光社區基地內原二三百株樹木構成的蓊鬱樹海及金華街綠蔭人行道上,至少保留這些受保護樹木,許多如台灣海桐、社區精神地標老梅樹等未達樹徑物理標準,也以「珍稀人文歷史」款受保。

然而在13年來,於華光社區南北基地(特一特二特三)在國產署長期疏於照料養護下,許多老樹在老建物遭拆遷後,失去倚托,或強颱時風倒而遭移除,及歷年來化整為零的移植計畫通過移植,竟已折損過半約剩1/3。目前僅剩華光社區北基地約5-10棵,特四特五2基地內,特四區裡倖存7棵受保樹,與金華街靠金山南路的榕錦時光附近10多株受保樹,總數約剩20-30棵,僅剩1/3有迫切原地保留需求。2013年民團費盡辛苦申請受保成功的老樹,其「賞味保存期限」,竟僅是多苟活13年到2026年嗎?如此的樹木保護根本是「老樹不保」!

就算不能原地保留,老樹移植不能求快,應力求謹慎留下斷根養根6-9個月時程以利老樹存活

此外,對於文化局長於回應時表達「要快」,樹團表達有關程植行程的憂慮,老樹移植馬虎不得,若要移植存活,務必要有適當的養根程序與適合的移植季節。就一般符合樹保條例超過50年齡、樹胸徑超過80公分的老樹,若要讓老樹存活,依標準法定的公共工程會移植規範,大多要經過二次斷根養根程序,以讓樹根養出足夠的細根毛,且其間隔約需三個月,總計至少要6-9個月的養根程序,才能移植存活。但實務上斷根養根,幾乎縮短至2-4個月,甚至所謂一次斷根,即未經養根程序,馬上斷根馬上移植。再加上為了移植載運板車寬度高度限制,斷頭斷腳修剪僅剩樹幹及一二枝幹,又為了工程加速需求,由未具園藝專業的土木工程包商草率粗暴移植,讓許多樹木移到樹木墳場後苟延半年至一年即多數陣亡。護樹團體強烈建議老樹儘量原地保留。

回顧北市「市樹」榕樹是在46年前 1987 年 6 月 23 日,李登輝擔任台北市長時,由台北市議會正式通過票選脫穎而出,可見原生種榕樹,原具卓越的綠蔭遮蔽、空氣淨化能力、高環境適應力(抗風、耐旱、耐污染)曾極受歡迎,經市議會主流民意所通過,而今卻因未留設寬廣樹穴讓榕樹得以開展樹根,因竄根隆起等因素,淪為嫌惡樹種。

另就目前「適樹適種」主流說法,護樹團體提出補充,認為應該要考慮「適樹適種」加「適地」,像榕樹這種樹冠開展盛大、氣生根旺盛的大喬木,常見100cmx100cm的樹木植穴,顯然難以讓榕樹類樹根開展,根本是「削足適履」,應設法於人行道改善工程時,儘量在不影響人行通道150cm寬度需求時,將樹木植穴改為150cm寬的長型植栽帶,或獨立植穴能有寬度至少150cm,往200 cm的目標去擴展棲地根部伸展空間。讓榕樹這類龐大的原生樹種,能發揮其優點,繼續為我們城市提供廣大樹冠遮蔭、葉片可附著細小揚塵、氣根與葉片過濾懸浮微粒的生態服務。


一、「金華特五區」尖底明溝市定歷史建築,於2023年公告,未滿三年,已經文資會審議通過「提取作業」,於2026年2月間完成「提取作業」(挖取)

二、「金華特四區」範圍,即位於愛國東路210與金華街街角
7棵受保樹編號(四棵原地保留、三棵預定移植)

1911 榕樹

1912 小葉南洋杉(預定移植、已有去處)

金華特四 小葉南洋杉 1912 (移植 有人要) jpg

1913 榕樹 (預定移植、沒人要)

金華特四 榕樹1913 (沒人要)

1914白玉蘭

1915 亞力山大椰子

1916 榕樹

4777 榕樹  (預定移植、沒人要)

金華特四 榕樹1913 (沒人要)

(附件)臺北市華光社區暨周邊地區(不含中華電信及中華郵政部分)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修正對照表(105年9月提大會審議)—摘要(文資與樹保段落)

四、文化資產保存與歷史場域精神呈現
(一)本計畫經指定為市定古蹟、歷史建築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市定古蹟「臺北監獄圍牆遺址」圍牆周邊應留設適當寬度之緩衝空間。

(三)演武場原址附近地區以留設開放空間,並配合附近開放空間系統整體規劃,以呈現其歷史場域精神;口字型宿舍則以留設開放空間或地面層挑空搭配景觀等都市設計手法呈現其歷史場域精神。

(四)臺北城牆石下水道之保存,除依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57次會議決議,特定專用區(一)、(二)、(三)未來開發單位於執行實質開發之前,應先進行該區之完整基地試掘及文史調查 工作,並將調查報告提送文化局,以確認是否涉及文化資產事宜,並以都市設計手法留設南北向及東西向人行動線,以呈現臺北城牆石下水道及當地街道紋理。

(五)中華電信北側之公園用地,除應配合杭州南路二段25巷及金山南路二段30巷道路整體規劃人行道及自行車道,並與市定古蹟 (臺北監獄圍牆)及原臺北刑務所北側官舍意象等整體規劃。
五、樹木保護
(一)本計畫區內樹木應依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102年華光社區拆除工程受保護樹木保護計畫之受保護樹木位置示意圖如附件四)
(二)樹木以現地保留為原則,如遇計畫道路開闢或與建築規劃衝突之情事,應以移植至同一街廓內鄰近之退縮空間植生帶為原則,並於基地開發時,與公共開放空間整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