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爛時光會客室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72集|國家社福外包,責任下移? 基層社工的責任將無限上綱?

文 / 楊家瑜

2023年12月發生了震驚社會的保母虐童致死的剴剴案,引發社工究責與孩童照顧安全的討論。今(2026)年1月經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兩位劉姓保母分別處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然而兒福聯盟的陳姓社工因過失致死及偽造文書,從證人轉列為被告,今年4月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認同社工具有「保證人地位」。此一判決引起社工界的譁然與焦慮,他們關注的不只是社工遭到判刑,而是制度缺失與社會安全網失靈的結果,竟然是社工來承擔?

當專業與熱忱消失殆盡 基層社工只能防衛性自保

「這次判決的結果讓人覺得不尊重專業,可能會造成法官、社工專業對話的障礙。」資深社工羅志仁悲憤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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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仁表示,社工的工作是助人,透過專業關係的建立,協助家庭或個體恢復功能。判決書中提到的「保證人地位」是刑法概念,通常用於像是游泳池救生員或高山嚮導,對被服務者有高度的保護義務,但在法律眼中,社工似乎被迫成了全知全能的監控者,對於一個月僅訪視一次的社工而言,將所有法律責任集中在他的身上,等同於「准監護人」,但在社工的實務中,並不具備像警察那樣的強制處分權,也沒有24小時監護權。羅志仁直指,將社工等同於保證人,意味著要求社工必須在有限的訪視時間內,洞察所有潛在的危險,這在實務上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羅志仁查閱了國外案例,發現即便是在嚴謹的德國法律體系中,社工因疏失而被判處監禁刑責的情況也極其罕見,大多以行政處分或緩刑為主,而這次的判兩年且不給緩刑,未來社工在法庭上的專業論述恐更難被採納,甚至導致社會大眾誤認為只要出事社工就該坐牢,造成專業發展的困境。

帶給社會安群網的衝擊不只是社工專業被質疑,以及造成工作的不安與恐安恐慌感,更有可能讓社工轉而將自己定位為「防衛性社工」。羅志仁說:「以前社工會不顧一切協助個案,但判決出來後,社工就會開始去思考,我現在要背這麼重大的責任,為了要自保,那我是不是直接照著流程來,省去後續的麻煩。」為了規避法律究責,社工可能會進行過度通報,或是將原本彈性的助人專業變為僵化的行政流程。當社工與案主、保母之間的信任基礎崩塌,社工將從「陪伴者」變成「監控者」。

當跨部門權屬不明 誰來解決個案的問題?

「一主責、多協力」是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的理念,強調以家庭為中心,社區為基礎,整合相關網路及民間力量提供服務,並推動跨部門協作,透過主責社工統籌並協調各服務單位,以應對求助者的多樣化問題,防止服務資源重複配置。 在剴剴案中,新北市社會局樹鶯社福中心負責整合剴剴原生家庭所需資源、兒童福利聯盟負責剴剴出養相關服務、文山居托中心則負責保母監管,然而這套機制卻出現責任歸屬不清的局面,導致社會安全網破碎。

羅志仁指出社福外包與破碎化不僅是剴剴案憾事發生的因素之一,更是導致台灣社會安全網殘破不全的原因。在目前體制下,政府為求行政簡便與節省成本,採行小政府的概念,將大量福利政策外包給民間機構 ,然而政府在過程中並未盡到督導及教育的義務,也造成在實務上演變成「責任下移,權力上留」的畸形結構。政府將業務後送給民間單位或非營利組織後,往往只看漂亮的評鑑數據,而未給予對等的工作權限與支持資源,一旦出事,政府並沒有主動承擔責任,反而化身仲裁者的角色進行調查,在權責不對等的情況下,讓第一線社工獨自承擔沉重的法律責任。

「其實在整個過程中,保證人地位不應該只有社工,要負責的也不該只有社工,牙醫在看診過程中覺得不對勁,他也是有通報義務的。」羅志仁無奈的說。兒虐案的通報義務本應由醫事、警政、社政等各方共同承擔,若法律責任僅集中於社工一人,跨系統的合作恐怕會斷裂,導致原本就脆弱的安全網出現更多漏洞 。

政府一同修補社會安全網 讓前線社工不再是擋箭牌

羅志仁梳理國外的案例,發現英美體系會成立SCR (Serious Case Review,嚴重個案檢討/審查),當發生嚴重兒虐案時,召集各個專家討論系統哪裡出問題,強調在於系統性檢討而非個人化獵巫。此外,法律責任不應只針對自然人,政府與NPO機構也應承擔連帶責任。在實務上,羅志仁也建議應採行「老鳥帶菜鳥」的制度互相協助,並由政府更明確化訪視標準,非僅依賴一年一度的評鑑。

社會安全網只是緩解社會問題的其中一個方法,攤開整個系統來討論,才能有效縫補漏洞,不要讓社會安全網變成「社工安全網」,使得所有的重擔都壓在權力、人力有限的基層社工肩膀上,那麼只會出現更多的剴剴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