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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還沒法定颱風假 就要補班補課?

圖 / papap35

文 / 周于萱(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

日前報導柯市長邀集市府相關單位討論,看看是否能夠研擬「適當的補班補課機制」,就不會有「白放颱風假」的爭議。這件事情暴露了柯市長對目前颱風假法律地位的無知。

目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訊息,是依照《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發布,然而,這個辦法只適用於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並不適用於一般私人企業。因此,一般勞工能夠「有幸」放到颱風假,通常不是碰巧遇到雇主還算有人性,配合中央政府人事行政局宣佈放假,不然就是風強雨大,勞工只能行使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的退避權,在家進行防災措施,保護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

但是,如果很不幸地這名勞工遇到服務業業主,能不能放假就很難說了。去年8月蘇迪勒颱風來襲時,風強雨大,南部幾乎所有百貨公司都暫停營業,唯獨義大世界為了搶賺颱風財,硬是要百貨員工和專櫃櫃姐在風雨中正常上班。九五聯盟去年8月也揭露百貨業界的不成文規定,櫃姐遇到颱風只能在家苦守樓管電話通知,如果沒接到通知就是要照常上班。此外,颱風天大眾交通運輸可能停駛或減班,專櫃人員冒著風雨自行騎車、開車或搭計程車上班,卻只有不到兩成的櫃姐曾經獲得百貨公司或專櫃公司的交通津貼。

近幾年每逢颱風天就會有民眾自主發起「颱風天不叫外送」的活動,呼籲社會大眾保護服務業從業人員的性命安全。這也是因為颱風假並不適用於一般勞工,因此在無法律保障的情況之下,只能靠民眾道德勸說。如今颱風假還沒立法適用所有勞工,柯市長卻召集相關單位研擬補班補課措施,根本是本末倒置。

去年杜鵑颱風來襲,北市府宣布放颱風假,但當天風和日麗,柯市長說「對不起國家民族」。我要說,柯市長,還沒有立法颱風假,才是對不起國家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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