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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打壓教師組織是哪門子的轉型正義?

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台北市教育局昨天發出新聞稿,稱取消台北市教師會會務假,係依監察院103年糾正案文云云,又稱,北市教育局堅持轉型正義 對於市教師會幹部處理會務 依教師請假規則覈實給假 。

對此,全教總表示以下意見:

一、台灣的教師運動長期遭到黨國機器壓制,在1995年8月9日教師法公布實施前,教師之集體勞動權,幾乎處於戒嚴狀態,在工會法解除禁令以前,教師會相當程度扮演工會的角色,主管機關同意給予教師會會務假,符合教師法立法意旨,遑論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給予教師會之會務假,係依「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要點」協商而來,教育局取消教師組織會務假,根本就是反轉型正義,怎麼好意思自稱是堅持轉型正義。

二、教師法明訂三級教師會負有以下任務: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與各級機關協議教師聘約及聘約準則、研究並協助解決各項教育問題、監督離職給付儲金機構之管理、營運、給付等事宜、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制定教師自律公約。教師法不是校園民主的點綴,有會務假才能執行法定任務,針對教師會會務假被刁難,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出面處理解決。

三、監察院的糾正案旨在教師會會務假法定程序的不備,意即本應在法律條文內明定的會務假規定,教育部以行政規則律定,自有未合。因此,真正的轉型正義是在教師法內明定教師會的會務假,而在法律未明定之前,以聘約協商乃符合法律規定之處理方式,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不應任意毀約。

綜上,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人,不了解教師會之歷史緣由及會務假之必要性與正當性,竟以「堅持轉型正義」為由而取消會務假之約定,這不僅是「轉型正義」之濫用,亦是對「轉型正義」之侮辱。全教總敬告台北市長柯文哲,「轉型正義」是柯P的施政目標,就應該找對人做好「轉型正義」,用錯了人、侮辱了「轉型正義」,將會讓越來越低的民調,只有更低,沒有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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