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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交易 新聞工作者不是媒體老闆隨時可棄的貨品

文 / 管中祥

香港壹傳媒集團宣布,將香港及台灣《壹週刊》等業務,以港幣5億元(新台幣19.7億元)賣給香港商人黃浩為首的「W Bros.Investments Limited」集團。香港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嘉聲也證實這項交易案,售出的原因在於,新聞媒體從紙媒轉型到數位化,是無法抗拒的潮流,決定出售旗下雜誌,是轉型計畫中的重要部分,整個轉型工程已基本完成,會加速發展數位版。

這項交易案雖然引人側目,但卻不讓人意外,幾週前,壹傳媒傳出要讓人員工「優退」,將部分工作「外包」,就有人質疑這其實就是賣掉旗下傳媒的前兆。不過,即使如此,這次的交易案,一如以往,員工也都是看「報」才知道。

傳媒最重要的資產其實是員工,一名傳媒工作者的價值,並不單是他可以領多少薪水,而是長年所累積的資歷、經驗、人脈,在實務現場展現的佈健、追蹤、應對、分析等種種靈活作業的Know-How,更重要的是,面對踼爆權勢時的勇氣與能耐,這同時也是新聞媒體能否成為公器,監督權力者的關鍵所在。然而,在商人的眼裡,這些「資產」唯一的價值,往往只是秤斤論兩的買賣價格。

不過,上述的特質要能發揮,還得要看傳媒工作擁有多大自主權,以及老闆是否願意支持。雖然壹傳媒八掛血腥、侵犯隱私的報導為人詬病,但也不能否認,其所提供的薪資待遇、編採自主空間,以及老闆對於記者監督權勢的支持,優於大部分的港、台媒體,這同時也是壹傳媒能作出調查報導,屢屢踼爆弊案的重要原因。

這樣的工作條件也是許多《壹週刊》員工面對交易時,除了能否留用、是否有更好的資遺條件外,對新東家的另一期待。例如,台灣《壹週刊》總編輯邱銘輝就表示,《壹週刊》有很好的記者和編採團隊,這也是《壹週刊》最大的資產,他期待未來換人經營,還能維持這個踢爆不公不義的精神。香港「壹傳媒工會」與張嘉聲會面時,更具體提出:效法台灣《蘋果日報》,要求過渡後管理層與員工代表簽署「編輯室公約」,承諾維護編採自主。即使張嘉聲承諾,會嘗試向買方提出與編採人員簽署「編輯室公約」,但也直言「唔可以expect有黎智英2.0」。

雖然傳媒交易在資本主義社會早已司空見慣,對資方而言,媒體事業就如同金庸辦明報時所說的,「報紙是老闆的私器,不是公眾的公器」,想收就收,想賣就賣,但若只存在這樣的前提下,新聞工作者就只是媒體老闆隨時可以拋售的貨品,可割可棄的免洗筷,然而,把自己「物化」,恐怕不是許多人從事新聞工作的目的,新聞事業只是可交易的商品,也不該是傳媒存在的唯一價值。

商業社會,或許我們沒有任何理由阻止媒體老闆進行交易,但希望有什麼樣的工作環境?能否實踐當年從事新聞工作的初心與理想,卻是有機會爭取的。不過,這不會是從天而降的禮物,也不會是勤於獲利的買賣雙方主動賜與,重要的是,傳媒工作者能展現多大的能量,以及社會能有多大的支持,這個交易案每一個環節與過程員工能否能以各種方式介入,恐怕都是《壹週刊》未來能否編採自主、監督權勢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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