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正式告別文萌樓 日日春籲文化局介入徵收、維護古蹟價值

文/公庫記者洪與成

在台北市市定古蹟、舊公娼館「文萌樓」駐點多年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日前遭屋主、投機客劉順發、林麗萍夫妻提告,要求遷離文萌樓,並於今年5月敗訴定讞,法院於今天(10月20日)強制執行。日日春於遷離前夕,在文萌樓騎樓召開記者會,呼籲台北市文化局長鍾永豐依法徵收文萌樓,莫讓古蹟淪為私人投機、獲取暴利的工具。

文萌樓興建於1925年,1997年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宣布廢公娼時,成為公娼抗爭重要據點。2006年,文萌樓因其在妓權運動的指標性意義,被指定為市定古蹟,成為全台灣首個被指定為古蹟的性產業空間,室內至今仍保留當時娼館的格局。但2011年,劉順發夫妻買下文萌樓,並旋即對在內駐點的日日春協會提告。今年5月日日春協會敗訴後,劉氏夫妻更進一步於8月追加提告,向日日春協會追討174萬元新台幣(下同)的不當得利。

日日春協會秘書郭姵妤說,劉順發、林麗萍是擁有雄厚資本、具備專業容積轉移知識的投機客,這6年間也沒有針對文萌樓進行任何維護,甚至大動作驅趕古蹟內的核心價值。郭姵妤強調,劉氏父妻買下文萌樓,根本不是為了古蹟保存,而是為了上看千萬的容積暴利。郭姵妤說,如果要維護文萌樓身為古蹟的價值,文化局應該立刻徵收。

日日春協會秘書郭姵妤說,劉順發、林麗萍是擁有雄厚資本、具備專業容積轉移知識的投機客,這6年間也沒有針對文萌樓進行任何維護,甚至大動作驅趕古蹟內的核心價值,根本不是為了古蹟保存,而是為了上看千萬的容積暴利,文化局應該立刻徵收。

郭姵妤指出,文化局當時放棄文萌樓的優先購買權,才讓劉順發夫妻有機可乘,而2012年日日春協會一審敗訴時,就積極呼籲文化局應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24條徵收文萌樓,卻得到「收購非保存古蹟唯一途徑」回應,之後2013、2014年文化局也都沒有積極作為。

直到2014年9月,都更範圍已劃出,加上台北市長選戰正熱,時任郝龍斌市府文化局長的劉維公才終於面對徵收訴求,並首度對劉氏夫妻開罰30萬元,同時上徵收簽呈給郝龍斌,但直到年底柯文哲上台,都未有更進一步行動,鍾永豐甚至在日日春敗訴定讞時說「尊重司法判決」,在公益與私利的衝突之間尊重後者。郭姵妤批評,文化局長期的縱容拖延,才導致目前文萌樓面臨迫遷、古蹟價值減損的結果。

郭姵妤強調,文萌樓是一座與性汙名、邊緣文化有關的歷史資產,不同於其他富麗堂皇的古蹟,如何讓它可長可久、藉此讓民眾認識性工作者與公娼運動的真實面貌是非常重要的;前來聲援的國小教師李文英說,20年前的妓權運動對她產生非常大的震撼,為她的性別與階級意識啟蒙開了一扇窗,許多學生來文萌樓校外教學之後也眼界大開。她呼籲鍾永豐應徵收文萌樓,讓這個妓權與性別學習基地得以繼續保存。

國小教師李文英說,20年前的妓權運動對她產生非常大的震撼,為她的性別與階級意識啟蒙開了一扇窗,許多學生來文萌樓校外教學之後也眼界大開。她呼籲鍾永豐應徵收文萌樓,讓這個妓權與性別學習基地得以繼續保存。

郭姵妤指出,鍾永豐對於徵收文萌樓與否,態度雖一度搖擺不定,但在10月12日終於鬆口「如果屋主不改善就會啟動徵收程序」;同時,劉氏夫妻不滿2014年台北市政府的30萬元裁罰提出行政訴訟,也在日前敗訴,讓徵收的正當性更加完備。她期待社運出身的鍾永豐,能落實進步價值,為台灣守護文萌樓這座絕無僅有的重要古蹟。

記者會後,日日春協會成員進入文萌樓,將過去積極投入妓權運動、頗具代表性的3位公娼官姐(官秀琴)、麗君與白蘭的照片撤下,接著拿下文萌樓公娼戶許可證、台北市公娼戶執業須知與文萌樓客廳的時鐘,最後卸下廢娼20年暨白蘭紀念展布條與文萌樓招牌,隨後法院執行官到場點交,約於上午10點完成程序。隨著物品撤出、人去樓空,日日春協會在文萌樓的日子也正式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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