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警察國家影像紀實二部曲-阻擋人民行動篇

影像0有這麼嚴重嗎?喊了口號以及手持標語,就成為警方該限制行動的對象?

參與各項社會議題的群眾,特地聚集發聲,向政府喊話的同時,警方也已經接受上級命令,根據集會遊行法在現場圍堵抗爭民眾。

參與聲援的民眾,大多和平喊話,向各部會政府官員遞交陳情或是當場發問。但警方對待手無寸鐵的民眾,多半是阻擋他們在路上行走,以肢體阻擋、口頭威嚇的方式要求民眾不能前往集會地點。

阻止民眾前往聲援地點、阻擋喊口號的民眾過斑馬線、甚至是對少數的聲援者舉牌兩次警告,聲援者就地解散之後,警方一路跟隨聲援者,執意要現場看到喊口號、拿標語的民眾拿出身分證,不從就上警車回警局盤查。

我們該深深的體認,寶貴的言論與集會自由,不該受限於集遊法的限制。

<“警察國家影像紀實”二部曲-阻擋人民行動篇>

本影片內容由公庫搜尋各界公民影像整理剪輯而成,並非所有影像皆由公庫拍攝,更多完整影像請見影片出處,如果侵犯住著作權請告知,謝謝。

2009.05.14
馬總統簽署國際人權公約
抗議群眾反集遊惡法 警方攔阻人民行走
影片出處: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BQsWoidsGo

2011.02.26
陳雲林來臺
學生聲援中國民主運動 茉莉花革命
警方攔阻不予過馬路
影片出處:

2013.07.25
聲援大埔案
學生自發性前往苗栗縣政府抗議
解散後遭警方盤查 強制帶回警局
影片出處: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SE36PAUiww&list=PL36HRXHhJbGM4U1cF-2iANPRbmK_8eGY7&inde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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