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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違法操縱考績,中市警局霸凌基層
4 5 月 @ 10:00 上午 - 10:3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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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時間:2026年5月4日早上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會議室
違法考績,就是職場霸凌
主辦單位: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
在近期公部門霸凌事件頻傳,本會常務理事施嘉承因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違法平時考核,而被考列丙等考績,也凸顯目前法規對於公務人員保障仍然不足。在現行人事法令,平時考核應基於「客觀考核原則」,但本會常務理事之主管卻受上級要求,給予過低、不符事實的平時考核分數,本會認為,這就是職場霸凌,而公務員面對不合理考績、考核時缺乏保障,也說明我國公部門的霸凌防治法規仍然不足。
而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的違法考核,其依據是法律地位不明確、不符合現代法律觀念的「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風紀規定長年被詬病對於人員列管、輔導沒有確切標準,幾乎為黑箱作業,也沒有明確的救濟機制,甚至還留有諸多如「家庭訪問調查」等有侵害隱私疑義的規定,而在目前警察人員丙等考績救濟案例,亦已有保訓會案例認為依列管輔導為由考以丙等,是違法考績。
而就保障事件案件案例觀察,警察機關似乎有對受列管輔導人員針對性的予以丙等考績,但本會仍要再度強調,平時考核應基於「客觀考核原則」,列管輔導是列管輔導、考核行為是考核行為,而不應該是「竹篙湊菜刀」,變成既不是正常輔導、也不是正當考核,只為用於監控基層、職場霸凌的法規。而在台中市政府近期分局長調動案件、本會常務理事施嘉承過往於議會質詢罰單後遭惡意調動經歷,本會強烈質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之考績、考核,有政治力介入疑義。
本會已有依本次考績法修法歷程,向考試院提出考績法修正意見,並後續將發函至內政部,要求修正「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各項不符現代法治部分。
本次記者會三點訴求:
1. 撤銷違法考績。
2. 嚴查並咎責以不合法考績霸凌事件。
3. 修正「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