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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人權非星期三│冤屈 30 載 聽老蘇談酷刑
2021-10-21 @ 6:30 下午 - 9:3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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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大法律系系學會、人權星期三
時間:2021年10月21日(四)18:30-21:30
形式:線上講座,採用 Google meet(待報名成功後,將 email 寄送線上連結)
報名期間:10/07-10/20
報名名額:90 位(若額滿,將依序排候補,台大法律系同學將提供服務時數。)
●本場講座將放映《島國殺人紀事》,因版權問題不直播,亦請參與者勿側錄;映後之座談將線上直播。
主持: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講者 (按姓氏筆畫排序):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蘇建和(冤案當事人)
你,還記得蘇案嗎?
1991 年,汐止發生一起駭人命案,吳氏夫婦血臥在床,身上共有 79 處刀傷。警方憑藉主嫌王文孝口中的同夥「長腳、黑點、黑仔」,加上王文忠的供述,逮捕了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在汐止分局的「努力」下,很快就取得了蘇建和三人的認罪自白。
但,汐止分局所謂的「努力」,卻是將毛巾覆蓋在臉上灌水、用電擊棒電擊下體、將其手腳綑綁並毆打等酷刑方式。而這些透過刑求、彼此相互矛盾、漏洞百出的認罪自白,卻成為判決蘇建和三人死刑的主要依據。從此,年僅 18、19 歲的三名青年,便在死亡邊緣來回了好幾次,直到 2012 年 8 月 31 日,再更三審宣判,全案無罪定讞。
高等法院 100 年矚再更(三)字第 1 號刑事判決認定蘇建和確實遭到刑求,但他所受到的酷刑,不只是肉體所受到的傷害,還有長時間待在死牢裡,面臨著隨時會被槍決的恐懼。也因為當年的刑求,蘇建和的人生就這樣被司法偷走了 21 年的歲月。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公政公約》)與《禁止酷刑公約》皆明定「絕對禁止以任何理由施以酷刑」,而台灣在 2009 年通過《公政公約與經社文公約施行法》,當然必須遵守「禁止酷刑」之規定。但即便不是這兩個公約的締約國,也因為「禁止酷刑」是習慣國際法,而必須受其拘束。
在本次的人權非星期三講座,我們將透過電影/紀錄片《島國殺人紀事 I》一同來回顧司法改革史上著名的蘇案,並由本案當事人蘇建和講述他的親身經驗。最後,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為我們簡介究竟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酷刑,而透過酷刑取得的自白,到底能不能作為證據?
不論你對反酷刑,還是冤案有興趣,我們都邀請你來認識、了解蘇案以及人權公約對於禁止酷刑的相關規定。若有任何想知道的問題或想了解的內容,歡迎在報名時填寫,也可以在講座當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