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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新海瓦斯工會不當調動解僱案 裁委說明白

2016-05-27 @ 1:30 下午 - 2:30 下午

文 / 新海瓦斯工會

「決定黑白作 裁委說明白」

面對新海瓦斯工會袁副理事長不當調動及解僱案,裁決委員必須出面說明調動及解雇的判斷為何在同一事實基礎上可以差這麼多!

在5月4日這一天,新海瓦斯工會袁副理事長的不當調動及解雇裁決結果出爐,簡單來說,解僱部分雖然構成了不當勞動行為,但調動部分卻被認為不構成。然而本案中「調動」及「解雇」並非兩個獨立的事件,反之是連帶且發生時點緊密接合在一起,詳言之,正是因為袁副理事長認為公司「調動」不合法而沒有接受,所以才會發生後續公司解雇行為。這兩者間明顯具有緊密的因果關係,所以如果從發生的時序來看,本案的「調動」及「解雇」應係屬同一事件,因此在動機判斷上毋寧應於「相同」的基礎上作「相同」的判斷。

但偏偏在本案當中裁決會對「調動」及「解雇」的判斷有著極大的落差,這樣的裁決決定顯然出了大紕漏,蓋本案明明是在同一基礎事實且甚有緊密的連帶關係下接連發生,但二者卻出現如此巨大的差別!莫非裁委是認為新海瓦斯公司是在「調動」袁副理事長後才有不當勞動行為動機的嗎?但如果是這樣的話,裁決委員又是如何面對上述一系列新海瓦斯工會與公司間的勞資互動脈絡?裁決委員又是如何面對裁決決定一再提及的「判斷不當勞動行為時,應依勞資關係脈絡,就客觀事實之一切情況,作為認定雇主之行為是否具有不當勞動行為之依據」?

上面所述問題都是裁決會面對本案必須出來面對工會出面說清楚的部分,尤其是作為本案負責組長的裁決委員蔡正廷及目前裁決會主任委員黃程貫,我們特別要這兩個人出來說明清楚作出這樣判斷的原因,我們要這兩個人當著我們的面好好說說看,究竟裁決會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為何可以容許如此離譜的決定被送出裁決會!!當然,如果黃程貫跟蔡正廷無法出來給個能說服人的回答,抑或是索性龜著不出來的話,那我們也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時間:民國105年5月27日下午1點30分
地點:勞動部前

明細:

日期:
2016-05-27
時間:
1:30 下午 - 2:30 下午
活動 標籤:

地點

勞動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