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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清潔隊員要安全,請交通部撤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77 條」

2020-05-27 @ 11:00 上午 - 12:00 下午

文/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全環總)

交通部背棄承諾、公然說謊!
清潔隊員要安全,請交通部撤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77條」

時間:109年05月27日(三)上午11:00
地點:交通部(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協辦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工傷協會)、花蓮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企業工會、宜蘭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企業工會、基隆市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工會、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新竹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企業工會、苗栗縣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員企業工會、台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工會、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工會、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工會、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企業工會、竹北市公所企業工會、頭份市公所企業工會

活動訴求:

一、交通部公然背棄承諾、公然說謊,請交通部立刻向全國清潔隊員道歉!

二、請交通部立即撤回108年10月1日擅自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77條第1項第4款「車廂以外不得載客」之規定,並改回「不得載人」!

三、請交通部承諾,如涉及清潔隊員勞動環境相關交通法規之增修,皆需與工會進行協商,以確保清潔隊員及市民生命安全!

在去年8月6日,交通部及環保署為使清潔隊員違法站立車後斗就地合法化,竟發布增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1第4款將「車廂以外不得載人」,改為「不得載客」,及新增第86條第1項第6款,「環保機關垃圾車附載人員以一人為限」,然此一紙行政命令,皆未與工會代表或是勞方有任何協商及討論,就要全國近3萬3千名清潔隊員冒者生命危險工作,視清潔隊員生命安全於無物,為此,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召集各縣市清潔隊員,要求交通部及環保署撤回修改法令!在工會發起動員的壓力下,同年8月11日,環保署立刻發布新聞稿「建議交通部暫不列入本次修法,環保署後續將與地方環保局及工會進行溝通」。交通部則於同日發出新聞稿表示,「交通部108年8月6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環保人員工會若有不同意見,交通部都會轉請環保署審慎評估並再妥為溝通。若溝通後尚無共識,交通部不會貿然實施。」暫時將此案撤回,而工會為正式取得環保署的承諾,確保清潔隊員生命安全,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與各縣市清潔隊員於環保署前召開記者會,而環保署也從善如流,現場承諾將撤回第77條第1第4款及第86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並承諾與工會持續進行溝通。

工會秉持誠信協商原則,希望交通部跟環保署遵守上述承諾,針對車後站立持續與工會進行溝通及討論,詎料,承諾不到2個月,交通部竟於同年10月1日,在未與工會溝通及討論的情況下,擅自增修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1項第4款,將「車廂以外不得載人」,改為「不得載客」,交通部此舉已違背先前承諾,修法期間不僅未找工會協商討論,修法之後更是完全隱瞞工會,直到今年5月才由工會發現法令已遭交通部擅自修改實施,交通部此背信棄義之舉,令工會感到十分不齒及憤怒!

不僅如此,本會致電交通部要求解釋、並撤回道安規則77條,並召集各地基層清潔隊員工會決議至交通部抗議,這才發現交通部自知理虧,悄悄將去年8月11日發布的新聞稿之開頭「77條」修改為「86條」,看來是打算宣稱「只有86 條之修改要與環保人員工會溝通,77則不需要」?交通部以人⺠納稅公帑,粉飾行政單位所犯之過錯、欺騙社會大眾!全環總明天記者會將向交通部嚴正究責!

工會在此呼籲交通部及環保署仍應以「定時、定點、設專區」作為主要政策,並逐步減少沿街收運作業方式,才能真正確保清潔隊員與市民安全,清潔隊員的生命安全,不應該建構在便利之上,並再次嚴正呼籲交通部,針對違背先前承諾,應向全國清潔隊員道歉,並立刻撤回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1第4款規定,並重新與工會進行實質討論及協商!

明細:

日期:
2020-05-27
時間:
11:00 上午 - 12:00 下午

地點

交通部
台北市仁愛路一段50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