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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臺安醫院專業道德淪喪 受檢者人權工作權不保

2018-10-04 @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中華航空企業工會

時間:107年10月4日(四)早上09:30
地點:臺安醫院(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424號)

訴求:

一、本會會員代表易湘岳並未拒絕藥檢,而是拒絕不合法程序、侵害人權的藥檢,經三軍總醫院藥檢結果為陰性,華航公司應立刻停止處分、予以復職。

二、華航公司、臺安醫院應立刻採納工會意見,針對藥檢流程的合法性、安全性進行改善。

 臺安醫院專業道德淪喪、受檢者人權工作權不保

中華航空公司與基督復臨安息日會醫療財團法人臺安醫院(以下簡稱臺安醫院)合作辦理華航公司員工的年度健檢項目,同時也配合交通部民航局辦理航空人員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抽檢,然而臺安醫院敦南健檢中心(址設: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76號11樓)在辦理濫用藥物尿液抽檢時,未按相關作業規範,有重大瑕疵,不僅侵犯本會會員的人權也侵害本會會員的工作權!

華航企業工會會員代表、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理事長易湘岳,就是在臺安醫院缺乏醫療專業、醫療倫理體制底下的受害者。易湘岳於9月18日至臺安醫院敦南健檢中心進行員工年度健檢,櫃檯人員交付三瓶尿液檢體蒐集瓶,一瓶紅色蓋子細長蒐集瓶,瓶身黏貼個人姓名資料為尿液常規檢查,另外兩瓶藍色瓶蓋瓶身則未有任何識別資料,只告知自行去廁所完成檢體蒐集、完全不告知究竟檢測內容為何?再者當易湘岳配合完成檢體蒐集後交付櫃台,看到瓶身並未標註相關資料可能有被調換或是摻假之嫌,而且未依相關程序要求易湘岳以左大拇指印封緘,所以當下易員不敢把檢體交付給這樣瑕疵重重的醫護單位,當天晚上自行至三軍總醫院進行濫用藥物尿液檢驗。

華航放任臺安顢頇侵權、不調查就懲處工會幹部

易湘岳於9月18日當晚即刻向華航公司全員安全報告進行申訴、然而華航公司卻在未經任何調查的情況下,於9月19日易湘岳上班前夕要求收回桃園機場三號證與員工證,予以停職處分,華航公司不檢討臺安醫院的濫用藥物尿液採集程序是否合法以及侵害人權隱私權,反而火速懲處工會幹部、立刻將其停職的做法,已經嚴重傷害員工的工作權與迫害工會團結權,華航企業工會曾經多次要求華航公司、臺安醫院針對藥檢流程的安全性、合法性進行檢討,然並未有任何改善、意見也未受到重視,本會再次呼籲華航公司與臺安醫院採納工會意見立刻改善,否則應立刻解約,改委託其他合法且具專業性的醫療院所進行員工健康檢查與藥物檢測。

人權、工作權只能二擇一?

本會會員代表易湘岳為資深且表現優異的飛機維修工程師,其主要工作為執行華航代理客戶公司飛機之簽放(如新加坡航空、馬來西亞航空、廈門航空等………),易員體檢當日於三軍總醫院的濫用藥物尿液檢測結果為陰性,即為適格的民用航空地面機械員,華航公司應立刻將其復職,還易湘岳清白與公道,而非以「拒絕檢測」的不實理由懲處員工,工會相信會員能在人權受到保障的前提底下,配合一切安全檢測。

臺安醫院四大侵害人權、藥檢流程瑕疵

重大瑕疵與危害違反相關法律
未通知受檢者採集檢體的目的、檢驗項目、並未取得受檢者書面同意。侵害資訊隱私權
尿易檢體放置位置為開放式空間,有摻假、掉包、遺失之嫌行政院衛生署濫用藥物尿液採集作業規範第二章

衛生福利部濫用藥物尿液作業準則第二章

尿液檢體未會同受檢者按左大拇指印封緘行政院衛生署濫用藥物尿液採集作業規範第二章

衛生福利部濫用藥物尿液作業準則第二章

尿液檢體並未標註任何足以辨認原受檢者的紀錄事項,有被摻假、稀釋或掉包之嫌。

無專人負責檢體之監管、保存及存放

行政院衛生署濫用藥物尿液採集作業規範第二章

衛生福利部濫用藥物尿液作業準則第二章

明細:

日期:
2018-10-04
時間: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活動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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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臺安醫院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424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