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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私校法背書:私校校董可賺錢?退場校產當家產?

2016-06-16 @ 3:00 下午 - 3:30 下午

文 /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台灣有七成的大專學生,就讀於私立大專院校;也有六成以上的大專教職員,任職於私立大專校院。然而,擔負台灣高教主要職能的這些私校,卻始終缺乏有效監管,導致亂象叢生。

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批評:現行《私立學校法》為諸多私校亂象背書!例如,台灣不少私立大專校院董事會由家族介入、惡性把持校務,其職權卻不受私校法限制,而是任其「依章程自訂」;非營利組織董事應為「無給職」,私校法卻允許私校濫編董事會經費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還可自設「有給職」校董;面對當前的私校退場浪潮,現行私校法更是給予私校經營者透過「轉型」與「解散」程序,繼續合法握有鉅額校產的機會!私校法的嚴重缺漏,已成為私校亂象的最大幫凶!

記者會上,高教工會將公布歷來「私校違法案例」,並逐一點名批評。

工會主張,為確保我國教育公共性的實現,《私立學校法》應全盤改革!然而,現行立法院在審議的《私立學校法》各修法版本,都不足以處理「私校校董可賺錢?退場校產當家產?」等重大缺漏,甚至還放任半數學校不需設立公益董事與公益監察人,根本形同「打假球」!

高教工會將提出對《私立學校法》的四項修法訴求,要求立法院正視:包括:

一、要求私校全面增列勞工董事、勞工監察人、公益董事、公益監察人;

二、私校董監事應回歸無給職,出席費交通費應至多比照公務人員標準;

三、遭列管輔導私校之董事會應被聲請接管,納入教職員工代表重組董事會;

四、私校停辦解散、校產強制歸公;禁止校董以轉型之名,繼續握有校產。

 

時間:2016.06.16(週四)下午15:00-15:30

地點: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6號4樓)

明細:

日期:
2016-06-16
時間:
3:00 下午 - 3:30 下午
活動 標籤:

地點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台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6號4樓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