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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夜間工作保障漏洞多,立委已有進步修法,勞動部請拿出立場!

2021-12-09 @ 1:00 下午 - 1:30 下午

文/工鬥團體

時間:110年12月9日(四)下午1時整
地點:勞動部

工鬥訴求:
1.有關勞基法49條的夜間工作保障修法案,請勞動部支持立委已提出的進步版本,勞動部版本不應對勞工更差。
2.夜間工作職安保護大不易,應提昇事業單位職安委員會勞工代表到1/2以上。
3.勞動部應有具體函釋定義「值日夜」,以避免雇主用換湯不換藥的方式讓員工實質值日夜,卻拿不到加班費。

近日又發生超商店員半夜遭砍死事件,勞工夜間保護再度受到矚目。事實上,勞動部在多項夜間工作保障的議題都是進度遲緩,讓人失望。

以大法官釋字第807號解釋造成的夜間工作保障修法案為例,工鬥已在8月底召開記者會,訴求「女權勞權應兩全,集體協商真平等」,後勞動部雖開始召開座談會,但在11月5日的座談會中,資方代表施展強大的壓力,要求勞動部在修法版本上廢除勞工的集體協商權,好讓資方容易對個別勞工施壓。

相對的,工會團體都同樣主張夜間工作保障不分性別,認同集體協商權的修法。但勞動部卻遲遲不肯拿出立場。其實針對勞基法49條修法,目前已經有民進黨林俊憲委員和無黨籍林昶佐委員、國民黨鄭麗文委員、台灣民眾黨團等朝野立委各自提出進步的修法版本,都同樣主張夜間保障不分性別,以及保留集體協商權。我們呼籲勞動部應立即表態支持這些真正保障勞權的修法方向,勿提出自我閹割的版本!

另外,工鬥也指出,夜間工作要如何預防職災與不法侵害,實牽涉到雇主願不願意投入心力與成本,但目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中,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的勞工代表僅佔三分之一,顯然無助於為勞工職安把關,勞工代表應提昇到二分之一以上。

最後,值(日)夜工作也是夜間工作常見的型態,正常上班後還要繼續值夜,往往造成勞工健康更高風險。勞動部近日雖公佈值(日)夜明年以後都要開始算加班,但基層也反映有雇主開始把值日夜換個名稱,但換湯不換藥,一樣過勞,但一樣不給加班費。我們也要求勞動部應有具體函釋說明值(日)夜的定義,以供事業單位依循,莫讓勞工求助無門。

明細:

日期:
2021-12-09
時間:
1:00 下午 - 1:30 下午

地點

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