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標籤 ours 九二一震災基金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 八八水災 公聽會 劉紹華 區域計畫法 南方部落重建聯盟 原住民 台大法律學院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勞工陣線 台灣原住民學院促進會 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台灣環境行動網 台灣生態學會台北工作站 台灣農村陣線 國家公園法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小林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屏東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 廖嘉展 廖本全 慈善團體 新故鄉文教基金會 曾旭正 水土保持法 水患治理監督聯盟 法律扶助基金會 滅村 災後重建 環境影響評估法 生態危機 社造學會 綠色陣線協會 綠黨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 蔡培慧 蔡季勳 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謝志誠 財團圖利 賴中強 遷村決策 那瑪夏 都市計畫法 重建部落 金惠雯 陳為祥 陳錦煌 顏厥安 高雄旗美社區大學 黃智慧 黃瑞茂
行政院院會於20日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朝野黨團21日已協商決定「25日、26日及27日召開臨時會,草案逕付二讀,且不提復議,最後一天前一定要完成三讀。」,也就是說,從13日晚上行政院宣布要草擬特別條例開始,攸關數萬災民永久家園要如何重建的法制,在短短14天內,就要被草率決定。
審視這部草案,處處充滿反民主、侵犯人權、漠視生態與原住民文化的恣意規定。短短24小時內,論者已提出之批評即包括:「缺乏地方參與重建決策的機制,缺乏在地觀點的產業重建,缺乏生活重建專章」、「完全沒有原住民參與遷村決策的機制」、「政府似乎要跳過安置機制,讓具備龐大募款能力的慈善團體,直接來興建房屋。這種由上而下的安排,缺乏對原住民災民的尊重,沒有思考到如何保護他們的文化、經濟圈。」(參見苦勞報導《批判風災重建條例系列》),台灣綠黨亦發表聲明「重建條例第十三條將凍結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由最該對八八水災負責的水保與水利『機關會勘』取代各項獨立委員會審查,根本是『請鬼提藥單』」「強制遷村並無配套措施,將造成台灣人權的嚴重倒退。」,然而,這樣的聲音,卻無法被主流媒體及政府重視。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與台灣人權促進會特在立法院臨時會開議前一天,舉辦民間公聽會,廣邀社運團體、地區自救會代表與學者專家出席,讓民間的意見發聲。並將在最快的時間內,將會議記錄發送給媒體、朝野黨團及全部112位立法委員。莫拉克已造成了數百位死難者,140多億的農業財務損失,但錯誤的政策所導致民主、人權與生態的浩劫遠甚於天災。在此家鄉重建的關鍵時刻,立法院必須傾聽民意,審慎做好把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