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112年12月1日,行政院修正通過「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將原本清潔隊員的清潔獎金支給上限調升至每月1萬元;桃園市長張善政隨即宣布自12月28日起調升並追溯自當月1日生效,展現體恤基層的善意;然而不到兩年,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以下簡稱環管處)卻在未與基層討論下,片面修改獎金基準,迫使隊員承擔勞動條件下修的惡果,將原本照顧基層的「善政」扭曲為打壓基層的「惡政」。
近期桃市產總及促進會接獲基層反應,指環管處於8月底無預警修正基準,將清潔獎金依工作內容劃分為五類,支給額度從1萬元至0元不等,此舉否定不同崗位隊員的貢獻;更離譜的是,新制以114年8月31日為分界,一刀切劃分新舊制隊員,而非依據「地方機關清潔人員清潔獎金支給要點」中是否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工作辦理,這種作法既無助於改善長期存在的管理問題,反而製造同工不同酬,嚴重破壞內部和諧,針對此次「惡政」分三點說明。
一、依工作類別減發獎金,就是欺壓、羞辱基層隊員!
依112年清潔隊員招募簡章,僅分為隊員及駕駛;114年清潔隊員擴大招募職種,新增電腦文書行政(工作地環管處)、廠護及木工,合計僅20名;但過往桃園市政府招募清潔隊員並不包含二至五類別工作,但二至五類別的隊員,是維持桃園環境市容不可或缺的工作,不僅肩負為民服務的責任,也讓整個清潔隊內部運作更為順暢,然工作內容皆由主管指派,隊員無從選擇,僅能聽從安排,卻要承擔獎金減少的懲罰,形同欺壓。
更諷刺的是,中隊長、分隊長未必每日親自參與垃圾收運,甚至未必符合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相關工作的規定,卻能坐領最高額度獎金,球員兼裁判,這無疑是對基層隊員的羞辱!
二、以日期劃分新舊制,製造同工不同酬!
新制規定114年8月31日後到職、變更服務單位或工作項目者,依附表核發獎金;換言之,9月1日之後,被調派從事二至五類職務工作的隊員,卻只能領取較低獎金,這不僅違反「支給要點」第二條「實際從事清理廢棄物工作即可支領」的規定,也讓人懷疑是為環管處為保障特定人馬,未來若基層被調派至二至五類職務,將面臨同工不同酬,不僅形同懲罰,更會挑動內部矛盾、破壞團結。
三、管理權過度擴張,獎金分級淪為壓迫工具,首開全國惡例
清潔獎金約佔隊員薪資兩成,是基層重要生計來源,一旦清潔獎金採取分級,區隊主管將握有龐大權力,更可因主管個人好惡,隨時找理由將隊員調任不同工作,藉以減發或不發獎金懲處員工,以此迫使隊員噤聲,不敢表達異議,這就是對基層隊員的壓迫與控制。
更嚴重的是,桃園市竟成為全國第一個將清潔獎金「依工作類別差別對待」的縣市,首開清潔隊員勞動條件下修的惡例,不僅是對清潔隊員的歧視,也重挫桃市府聲譽。
環管處片面修改獎金基準,不僅未與基層協商,更引發同工不同酬與壓迫濫權的狀況及疑慮,促進會嚴正質疑:兩年前張市長提高清潔獎金的「善政」,如今卻被環管處硬生生扭曲為「惡政」,這難道不是在陷市長於不義嗎?
因此,桃市產總及促進會要求,環管處應立即廢止114年8月29日公告的獎金基準,停止以不合理制度犧牲基層隊員,還給桃園基層隊員應有的尊嚴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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