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花蓮縣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嘉義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只要一個孩子沒有被接住,社會的憤怒情緒就不會止息
▌面對接不住孩子的悲劇:政府必須立即向社會公開道歉,並承擔制度崩壞的責任
2023 年 12 月 24 日,男童剴剴因遭保母虐待,最終不幸離世。這場悲劇讓我們社工界省思,台灣兒少權益沒有好好被重視。過去兩年,仍有許多相關制度沒有根本重新檢視,依然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更造成社會大眾的情緒從未平息,撕裂社會造成對立。
在剴剴逝世兩周年的今天,我們在衛福部前重申:
一、社會安全網不能只靠「政策亮點」補破網,要系統性思考及通盤改革
2024年底我國有4591個兒少被安置,384個孩子等待出養,這些像剴剴一樣的孩子。被安置或出養的兒童,通常是家庭經濟困頓無力扶養或是面臨暴力議題。許多一線社工反應,如果在前線能獲得更實質有效的資源,或制度能支持到更複雜困難的家庭,許多兒童將可以不被安置或被出養,且能在適切的支持下回歸原生家庭。
在剴剴案當中,我們看到如果有更好的托育資源或是社會救助支持著剴剴家庭,也許剴剴就能夠繼續留在原生家庭被照顧。但過去兩年,政府並不是著手在前線布建更多類似的資源及思考政策執行上如何改善,也未端正民眾對社福政策的誤解,只是多利用社會安全網2.0。
增聘社工、優化通報機制和修訂收出養辦法,以調整評估單位,改訂「SOP」流程和增加確認手續來回應對社會大眾,並且宣稱已有許多「精進」社會安全網的策略。此舉讓一線社工疲於進行調查與評估,但沒有量能可以作最重要的家庭陪伴及處遇。也欠缺在社區建構更完整的家庭教育與支持資源,甚至規劃運用非專業人員執行需要專業評估的接案篩案派案工作。彷彿政府只要動口喊句口號,就不會再有任何社會不幸的事情發生。
此外這種作法只是把制度漏洞被包裝不負責任的「政策亮點」。當悲劇再度發生,第一時間,民眾無法看見政府反省制度缺漏,往往是先看見政府邀集專家以會議形式追究檢討第一線基層工作人員及機構責任。當政府不是先反省制度為何未能接住孩子,而是將責任歸咎給第一線的社工是否具有足夠專業敏感度,那就是規避保護政策制定者的責任。事實上,國家在貧窮(社會救助)、居住、就業服務、公托、早療等政策,至今仍缺乏系統性的盤整與改革,與兒少權利相關的立法與資源配置也未跟上目前的需求。
二、安置與替代性照顧資源及量能不足,孩子權利在制度斷裂中被犧牲,照顧單位長期處於高風險運作
當家庭因貧窮、暴力或其他結構性因素而無法善盡照顧責任時,國家本應承擔最後責任,確保每一位孩子都能被妥善接住。然而,在剴剴的案例中,我們清楚看見,當孩子因原生家庭因素準備進入出養流程時,卻未被納入正式的安置體系,使其在制度縫隙中失去應有的照顧保障。這正顯示出政府並未實質承擔「國家親權」的角色,而是讓最需要保護的孩子暴露在高度風險之中。
更值得正視的是,即使剴剴當時未因虐待而喪命,長期遭受不當對待與忽視所造成的創傷,極可能在其後續發展中轉化為情緒調節困難、行為失控或人際適應受挫等後遺症,使他成為一個「不容易被照顧的孩子」。在現行制度下,這樣的孩子往往需要更高密度、更具專業性的照顧與穩定關係支持,然而我國的替代性照顧與安置體系,至今仍未具備足以全面承接這類高需求兒少的量能與配置,使得孩子即便活下來,也未必能在制度中獲得適切而穩定的照顧。
自 2012 年起,政府將收出養制度調整為以機構為主要服務單位,形式上回應了《兒童權利公約》與《海牙公約》的要求,實務上卻未同步建立國家應負責的照顧與安置配套。出養前的兒童長期未被視為國家照顧責任的一環,而是被排除在正式安置體系之外,使收出養機構必須自行承擔照顧安排與風險管理。即便制度歷經修正,近年才將部分評估責任回歸縣市政府執行,實務現場仍普遍面臨量能不足、流程延宕的困境。
對於已確認具有出養必要性的兒童,無論是親權已停止,或經專業團體決策認定,仍常因收出養機構量能有限而長時間等待。對孩子而言,這並非單純的行政排程問題,而是其受照顧與被保護的權利,在制度設計與資源不足下被迫讓位。這樣的結果,反映的並非單一機構的失能,而是國家未能確保替代性照顧體系具備足以回應需求的整體量能。
同樣的結構性問題,也長期存在於整體安置體系之中。安置費用未能反映實際照顧成本,相關人力配置不足且流動率高,直接影響照顧的穩定性與品質。孩子在安置過程中因頻繁轉換環境而累積創傷風險,照顧單位也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承擔高度工作風險。若國家未能投入足以支撐照顧品質的經費與人力,並系統性地強化照顧者的訓練、培力與留任機制,再多的制度要求與責任歸屬,都無法確保孩子真正被接住。
三、社工不是問題的根源,卻成為社會情緒出口
咎責文化的盛行,就正是透過府不負責任的「政策亮點」行銷口號開啟。如此下去,誰還願意冒著風險開案服務,提供兒少保護資源。
每次兒少悲劇的發生,都會勾動社會的情緒,這樣的悲痛與憤怒絕對合理。但政府機關及政治人物,不應該隔空觀火或發起政治鬥爭,指責社工或是機構是罪魁禍首。社工不是問題的根源,社工站在政策的最末端,協助政府解決問題,縫補政策承接不住的破口。然而這些破口因發生悲劇而面臨綻裂時,社會大眾看見的、檢討的卻常常只有社工,一線社工面臨肉搜及其家庭親友遭受騷擾,甚至到其工作地點惡言相向,造成許多社工恐懼與不安。
政府單位應在其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呼籲民眾冷靜,停止公然侮怒謾罵與撕裂社會,並且政府更應率先反省自身。缺失避免讓社工成為社會情緒的出口,甚至成為政府卸責的替罪羔羊。社會大眾的恐懼與悲傷之所以無法平息,不是因為大家不夠理性,而是當制度至今仍無力接住這些孩子。社會就會失去受政府保護的安全感,而這份不安會隨著沒有被接住的孩子增加,持續反覆蔓延,甚至成為認知作戰的火苗。要停止悲劇重演,需要的不是政治口號、不是政策亮點,而是真正的制度改革與資源投入。
▌訴求:
一、政府應該要道歉。正視制度未能接住孩子的事實,公開承擔責任,並向社會大眾說明制度缺失與改革方向,而非僅止於個案檢討。
二、停止以「政策亮點」與「精進」流程,加碼回應兒少悲劇。全面盤點制度性在托育、社會救助、住宅政策、家庭支持與兒少保護間的斷裂,進行系統性改革。
三、將所有需替代性照顧與出養的兒童,明確納入國家照顧責任範圍。並且確保安置與收出養體系具備足以回應需求的量能與資源。
四、重新檢視安置與替代性照顧的補助與成本結構,確保照顧費用、人力配置與專業培力能反映實際照顧需求,降低制度性風險。
五、政府應主動對外說明制度限制,避免誇大不實及咎責文化蔓延,停止將第一線社工與單位作為社會情緒與政治操作的出口,並且阻止破壞國家社會團結的認知作戰,提高我國社會韌性。
聲明發起單位(以筆畫順序排列):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花蓮縣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嘉義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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