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一名在台電工作21年的資深收費員施小姐,今年1月1日起慘遭台電勞務外包的新廠商不續聘,變相被台電以「一年一換」標案採購模式進行制度性汰除。施小姐工作21年來領的是《勞基法》最低薪資,工作內容都相同,但背後的雇主一直換,累計年資永遠只有1年。
「施小姐再4年就退休,沒道理讓奉獻台電21年的中高齡員工失去工作機會。」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與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今(24)天陪同施小姐召開記者會,批評國公營事業「假承攬、真雇傭」所造成迫害勞權的問題性質比「博客來清潔阿姨事件」還惡劣。工會與施小姐首要訴求是回復工作,其他因承攬制所衍生的「清洗年資、特休未併計、工作權沒保障」等侵害勞權問題,工會則呼籲勞動部應針對制度對國公營事業濫用承攬制做出通盤檢討。
國家事業用「承攬制」規避雇主責任 無續用保障、剝削年資理所當然?
知名企業博客來2022年時發生解雇一位工作20年的清潔阿姨,因承攬聘僱關係,清潔阿姨沒有退休金、資遣費,甚至這20幾年來都沒有勞健保、也沒有三節禮金,引發外界撻伐。最後博客來公司在在輿論壓力下,與清潔阿姨協調後以「僱傭年資」計算發給應有的勞退、健保、資遣費等費用。
然而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今天控訴,國公營事業造成「博客來清潔阿姨事件」類似案例比比皆是。祕書長吳昭儒表示,施小姐從38歲起在台電台北南區營業處工作至今21年,是一名資深收費員。他對收費工作有很大的熱忱,對台電系統及業務內容也非常熟悉,是穩定人力。而這是施小姐第二度被台電外包廠商不續聘,2023年時施小姐當時工作遇到一次客訴,疑似因為轉到台電內部員工處理,該員工因此不滿意施小姐工作表現,透過內部簽呈向長官反映,要求新外包廠商丹華顧問公司不可以聘用施小姐。當時工會介入協調,最後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成功使施小姐回復工作。然而才過短短兩年,今年又再度發生新廠商詠碁貿易公司留任所有收費員、只有施小姐不被續聘。
吳昭儒說,國公營事業使用承攬制,表面上說不是這些勞工的雇主,實際上卻可以私下用手段去鼓動廠商聘用或不聘用某些人,目前在制度上無法防止。而一年一聘的方式,讓人跟著標案走,新廠商不予聘用也沒轍。
施小姐說二度遭不續聘,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他自認工作21年來非常熟知台電業務,「處罰我時,把我當成下屬,利用新標案換約時把我撤走。」據他所知台電其他地區服務處也有同仁有同樣遭遇,只要承攬制一天不改,類似的個案就會一再發生。
法規不強制併計年資但很剝削! 國公營事業利用「承攬制」鑽漏洞?
攤開施小姐從2004年開始的工作廠商來看,每年都不一樣,21年總共換21次雇主,任職切成一年一聘的碎片,年資累計只有1年。吳昭儒說承攬制首先侵害的就是特休權益,以正常在台電工作21年的正職員工來說,一年約有27天特休;然而施小姐在台電工作21年以來,工作前15年因台電未支付廠商特休價金,他一天特休都沒有拿到,2019年後台電才開始督促廠商發給勞工特休並寫在合約裡,但因為一年一聘導致施小姐累計年資只有1年,造成實質上工作這麼久卻仍只有工作滿半年3天特休及工作滿1年7天特休的權利。
吳昭儒說,2019年時監察院有對中油公司提出糾正案( 108財正0024號糾正處分),其中提到國營事業勞務委外有存在「假承攬真僱傭」規避責任行為,機關有對勞工指揮、監督、任用與否跟考核的權力,但是卻透過頻繁更換履約廠商的方式,使勞工年資受損,促使中油公司後續改變作法,承認勞工年資並併計。他呼籲台電同樣作為國營事業,不該帶頭違法、侵害勞工權益,應對大眾做出好的示範。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王燕杰表示,國營企業使用承攬制根本是在清洗年資,到勞工快退休時把人解雇,這是中高齡就業歧視,勞工21年來做著同樣的工作、但是背後老闆一直更換,這是台電規避雇主責任。他提到施小姐同單位有7人,其他續任的6人難保會發生一樣的問題,要求台電把應有權利歸還勞工。
王燕杰說,勞動部應對所有進行委外人力的標案進行勞檢,若台電有多人發生如此狀況,更應該擴大檢查到所有國營事業以及接受政府補助的機關,他批評如果連國公營事業都不遵守法律,怎麼要求民營事業遵守國家法律?如果政府沒有好好了解國公營事業等單位真正違反勞動條件的狀態,要怎麼進行法律修訂跟規劃?他呼籲勞動部首要先去勞檢台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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