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OURs都市改革組織
新青安貸款自112年8月上路以來,因補貼資格浮濫,引發諸多爭議,也造成助漲房價的副作用。因此,近期財政部正研議新青安2.0措施,期改進既有之問題。
針對此,OURs都市改革組織今日(6/24)特召開記者會,並邀請國民黨牛煦庭委員、民進黨黃捷委員、民眾黨許忠信委員等跨黨派委員出席,呼籲新青安2.0應把補貼花在刀口上,以確實降低成家門檻,並與婚育政策進行更強的綁定。
新青安貸款的三大病灶
新青安貸款政策實施迄今,可歸納有三大問題:
首先,設計粗糙,補貼對象嚴重錯置。新青安申請資格僅以「名下無自有住宅」認定,既未鎖定「真首購」,也未排除高所得、高資產族群。根據公股銀行兩年統計數據(附件1),50歲以上核貸者逾6,700戶(是青年嗎?),年收入合計逾200萬元者有18,000多人(113年全台家庭所得平均數為148萬元)。國際研究早已指出,購屋補貼真正有效的對象為「差一點就能進場」的邊際家戶;缺乏篩選機制,大量資源流向中高收入者,財政效率極低。
其次,提油救火,補貼被房價吸收。 新青安提供最高1,000萬元額度、40年期、5年寬限期,無申貸名額與放款總量上限,等同放任民眾開高槓桿搶進。根據央行季刊專題研究,新青安造成首購族購屋總價上漲17%、貸款金額增加13%、貸款年限增加近4年;公股銀行統計更顯示,房價所得比超過15倍者占核貸總數26.34%,其中超過20倍者仍近6%。這表明:在高房價問題嚴重的市場,需求端補貼往往不是讓買方受益,而是被房價上漲所吸收,補貼愈多地板抬得愈高,邊際族群反而更難進場。
最後,名為成家、婚育連結機制缺席。新青安以「青年安心成家」為名,實際上未區分單身、已婚、育兒家庭,也未因生育子女數給予差異化支持,沒有任何將補貼與生育結果掛鉤的機制。政府高喊人口危機,卻把有限資源平均撒給所有符合形式要件的購屋者,而不是優先投入婚育臨界家庭。
精準的購屋補貼是關鍵
購屋是個人的選擇與權利,但不意味政府要為其房貸買單。購屋補貼要有正當性,必須能創造市場自身無法實現的社會效益。首先,補貼真正有效的對象是「差一點就能進場」的邊際首購族,幫他們跨過門檻,才有明確正向外部性。其次,若進一步帶動婚育則效益更大,因每個新增人口未來在勞動、消費、納稅中對國家創造之價值,遠甚於此刻投入的財務補貼。換言之,應以「社會投資」角度重新定位購屋補貼政策,「精準」投入最可能觸發這條連鎖效應的人身上。
基於此,精準的購屋補貼有三項核心原則(國際案例如附件2)。第一,要補對人,對象應為「首購邊緣青年家戶」,讓資源用在刀口上。第二,要補到位,可貸上限避免過度風險,自住義務防止套利,缺一不可。第三,要鼓勵婚育,在前兩項原則下,進一步把補貼資源投入婚育決策臨界點的家庭,讓住宅與人口政策積極掛勾。
民間對於新青安2.0的六項改革主張
換言之,新青安2.0不應只是讓人「貸得更多、貸得更久」,而應協助站在成家門檻邊緣的青年家庭,降低取得穩定住所的壓力,並在育兒初期提供更具針對性的財務緩衝。依此,我們提出六項主張,呼籲政府應回應並採納:
- 限定「真首購」。資格應限於此生第一次購屋的個人或家庭,而非現行「名下無房」的寬鬆認定。
- 所得排富,並納入資產。排富不應僅看個人,而是以家戶計算,且須一併計入資產(如股票、動產等),避免高資產、低所得者占用資源。家戶排富認定可含其父母名下房產合計達一定戶數與價值者。
- 購買物件與負擔能力掛鉤。購買標的須與合理房價所得比連動,設定可貸總額上限,避免補貼誘使民眾過度槓桿,購入遠超自身負擔能力的住宅。
- 應設置年齡上限。補貼應設合理年齡上限,聚焦於真正處於成家階段的青年家庭。財政部研擬之「年齡+屋齡不超過80」,變相鼓勵高齡者購新屋、青年買老屋,絕非良策。
- 補貼額與育兒強綁定。採「生越多、補越多」的動態利率折扣,申貸者依養育子女數動態調降利率,由政府補足利差,申貸後新生也適用。相較於提高貸款額度恐連動還款風險,利率傾斜直接降低每月負擔,對門檻邊緣青年家庭的實質幫助最有效。
- 新生子女給予寬限期。寬限期制度對接新生子女,並依胎數延長(如第一胎三年、第二胎再三年),精準緩解育兒初期現金流最緊繃的階段,讓寬限期成為支持生育的著力點。
新青安2.0的成敗,不在補貼總額有多大,而在每一分錢是否補在最需要也最該幫的人身上。鄭重呼籲財政部把握這次改革契機,別再讓補貼愈補愈歪,要把錢花在對的地方,才不負「青年安心成家」之名。
附件1:新青安核貸戶數分布
(統計期間112.8.1~114.7.31,核貸合計129,464戶;公股銀行資料)
| 分類 | 級距 | 戶數 | 比率 |
| 年齡別 | 39歲以下 | 94,650 | 73.11% |
| 40至49歲 | 28,049 | 21.66% | |
| 50歲以上 | 6,765 | 5.23% | |
| 年收入別 | 200萬以下 | 110,843 | 85.62% |
| 超過200萬 | 18,621 | 14.38% | |
| (其中400萬以上) | 3,071 | 2.37% | |
| 所得比別 | 15倍以下 | 95,360 | 73.66% |
| 超過15倍 | 34,104 | 26.34% | |
| (其中20倍以上) | 7,589 | 5.86% |
註:年收入為借款人+保證人合計;所得比定義為擔保品鑑估值÷年收入。
附件2:韓國、德國、法國首購支持制度
| 法國 PTZ(零利率貸款) | 德國 KfW WEF(家庭自有住宅貸款) | 韓國 Bogeumjari 政策房貸 | |
| 補貼定位 | 補充型,須搭配自備款與商業房貸 | 補充型,須搭配商業房貸 | 主體型,長期固定利率政策房貸,利率低於市場,但設成數上限(70%)與債務收入比限制 |
| 所得門檻 | 有,依地區與家庭人口數分級 | 有,家庭年所得不超過9萬歐元(一孩),每增一孩放寬1萬歐元 | 有,家庭年所得不超過7,000萬韓元;新婚家庭放寬至8,500萬 |
| 房價上限 | 有,依地區分區設定,高價住宅不得申請 | 無,但貸款額度有明確上限(一孩10萬歐元起) | 有,房屋總價上限6億韓元;成數上限70%,最高可貸約4.2億韓元 |
| 自住義務 | 違反須即時清償全部未還款項;轉售獲利過高將永久喪失申請資格 | 違反規定須提前清償全部貸款,即時觸發 | 須自住,不得出租或作投資用途;違反須即時償還全部房貸 |
| 婚育加碼 | 依家庭人口數調整可貸房價上限 | 所得門檻與貸款額度依子女數遞增,補貼與生育結果直接掛鉤 | 新婚利率折扣0.3%、生育二孩0.5%、三孩以上0.7%,並同步放寬所得門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