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鄭綺元
歷經一年多的封閉整修,台北萬華艋舺公園改建工程完工亮相,寬敞平整的現代化步道、全新的景觀設施,頻繁出現在市府的宣傳中,被描繪成推動社區融合與市容翻新的政績。
然而,原先在此生活、夜宿的無家者並未隨著公園改建「脫貧」或「消失」。多個社福團體組成的「無家者聯盟」在今年10月發布的「萬華無家者生存處境變遷暨需求調查報告」指出,當地無家者人數高於官方列冊統計,公園改建之後出現的防躺椅、取消行李置放區、密集巡邏燈照等「敵意設施」,迫使無家者轉往鄰近街道與騎樓露宿。另外,現行《社會救助法》門檻嚴苛,導致高達九成以上的無家者無法取得中低收入戶身分,難以獲得制度性的經濟支持。
10月17日是聯合國所訂的「國際消除貧窮日」,也是艋舺公園重新開放的日子,然而改建後的新公園與配套措施,究竟是消除貧窮、改善生活環境,還是將貧窮推往看不見的角落?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政策倡議專員、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召集人王今暐,從艋舺公園改建談起,探討都市治理、無家者安置政策,以及社會安全網長期存在的制度缺口。
公園翻新了 無家者們開始練習坐著睡覺
調查團隊於今年6月至7月間,走訪西門町、艋舺公園、萬華車站及周邊街道等無家者聚集或散居地點進行調查,共接觸至少130名露宿無家者,高於社會局列冊的約100至110人。2025年的調查也曾出現類似情況,民間團體統計艋舺公園約有70名夜宿者,官方列冊則為59人,顯示部分無家者並未進入政府的統計與服務體系。
王今暐指出,公園重新開放後,廁所數量有所增加,但原本供無家者使用的行李置放區卻消失了。無家者必須隨身攜帶所有家當,或將物品堆放在巷弄、騎樓,不僅造成周邊居民困擾,也限制了無家者外出工作、求職及就醫的可能性。此外,公園原有長椅改為缺乏靠背、設置防躺扶手的座椅,使無家者及一般年長使用者都難以長時間休息。
相較於硬體設施,王今暐認為,更嚴重的是警察與保全的驅離行動。現場執勤人員會以手電筒持續照射露宿者,要求他們離開。為了避免遭到驅趕,只能練習坐著睡覺。若是無家者轉往周邊騎樓,又可能因居民檢舉而再次遭到驅離。
誰是外來者?
無家者集中於萬華,經常被視為外縣市人口移入所造成的問題。然而,王今暐指出,調查中約75%的受訪無家者,戶籍位於北北基桃宜生活圈,其中台北市約占四成,雙北合計約67%。換言之,多數受訪者並非與萬華毫無關聯的外來人口,而是長期在大台北地區生活、工作,並在此建立日常生活網絡的人。
他認為,若政府僅以戶籍區分行政責任,將戶籍不在台北市的無家者視為其他縣市應處理的對象,便忽略了戶籍所在地與實際生活場域之間的差異。即使將無家者送回戶籍地,也未必能解決其工作、居住與生計問題。
事實上,萬華自早期河港貿易發展以來,便是吸引各地人口謀生的場所。龍山寺周邊長期存在的宗教與慈善文化,也與無家者聚集的歷史相關。部分無家者過去曾在萬華從事印刷、服飾等產業,見證地方產業的繁榮與衰退,後來卻因年老、失業或經濟變故而流落街頭。
王今暐認為,市府在推動改建時,一方面未充分正視艋舺公園長期容納不同群體的歷史,另一方面也缺乏完善的公共空間管理配套。例如,周邊店家與居民對街頭發餐活動造成的環境及秩序問題有所抱怨,但政府其實可以透過發餐登記、時間協調及規劃用餐空間等方式改善,而非僅以驅離回應衝突。
至於政府提供的收容安置,為何無法讓所有無家者離開街頭?王今暐指出,大型收容所通常只能提供三至六個月的短期住宿,集體生活也可能伴隨人際衝突。更重要的是,部分無家者仰賴萬華及台北車站周邊的臨時派工機會維生,若被安置到距離工作地點遙遠的收容所,反而可能失去原有的收入來源。
無家者真的好吃懶做? 看看學者怎麼說
無家者為何不願離開艋舺公園?即使政府提供收容場所,為何仍有人選擇留在街頭?這些問題,也反映了社會大眾對無家者生活方式的既定想像。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362集便曾邀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黃克先,分享《危殆生活:無家者的社會世界與幫助網絡》。黃克先透過長達五年的艋舺公園民族誌研究,試圖理解無家者的勞動、家庭與人際關係,呈現有別於社會刻板印象的街頭生活。
事實上,許多無家者並非完全沒有工作,而是從事臨時派遣、零工或其他不穩定的勞動。黃克先在研究中提及,無家者的平均月收入約八千元,即使持續工作,也難以負擔租金與基本生活開銷。
無家者並非全都與家庭斷絕關係。部分人仍與家人保持聯繫,卻因失業、收入不穩定,或無法符合家庭對養家角色的期待,而選擇與家人保持距離。進入街頭生活後,他們也可能透過分工、物資交換及相互照顧,建立類似家庭的支持網絡。
九成無家者被排除 社會安全網為何接不住窮人?
除了街頭治理問題,更值得關注的,是高達九成的無家者未取得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王今暐指出,《社會救助法》被視為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卻因制度設計,使許多真正需要協助的貧窮者無法取得救助資格。他歸納出三項主要障礙:虛擬所得、家戶收入合計,以及戶籍地與居住地的限制。
首先是虛擬所得/擬制所得,法規預設16至64歲人口皆具工作能力,並自動設算擁有「基本工資」收入,即使當事人實際失業或無法取得相應薪資,也可能因此不符合補助門檻。其次,現行救助審查以家庭為核心,將法定應計算人口的所得及財產納入審查。即使申請者與親屬長年失聯,或實際上無法獲得家庭經濟支持,仍可能因親屬財產而喪失資格。這也反映出台灣長期將扶貧責任交由家庭承擔的制度設計,未能充分回應單親、隔代及其他非典型家庭日益普遍的社會現實。最後,則是戶籍與居住地限制。無家者可能長期在台北生活,戶籍卻設於其他縣市,因而面臨跨縣市申請及資格認定的困難。
修法停滯多年 從中央制度到地方治理都需要改變
聯盟倡議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多年,雖然前次總統大選三個主要陣營候選人皆曾承諾大幅修法,立法院也有跨黨派委員提出四十多項修正案,但行政院版本卻遲遲卡關,使修法進程持續停滯。
王今暐指出,現行社會救助制度長期偏重資格審查與防弊思維,卻未充分考量貧窮者實際的生活條件,反而可能將最需要協助的人排除在外。
回到艋舺公園,無家者聯盟提出不以驅趕作為治理手段、協助無家者取得救助資格、建立跨區資源分攤機制、提供基本生活設施及改善發餐管理等政策訴求。王今暐強調,即使中央《社會救助法》修法尚未完成,地方政府仍可在現有法規及自治權限內,積極改善福利服務的可近性,協助無家者取得必要資源,並透過社區租屋、居住支持等方式,提供有別於短期收容的安置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