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慶祝達賴喇嘛尊者90歲生日,台灣公民團體積極參與! 【新聞稿】樂生保留自救會與青年樂生聯盟 恭賀《大風之島》奪台北電影節最佳剪輯、最佳紀錄片及百萬首獎! 【新聞稿】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114年下期特展「南洋故事──二戰時期臺籍慰安婦在南洋的經歷與藝術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