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 關心更多議題 【聲明】跨出平反的第一步 臺灣高等法院裁定王隆昌案開啟再審 【新聞稿】拒絕沉默、守護記憶:台灣聲援支聯會李卓人、鄒幸彤記者會 【新聞稿】越鋼案十週年:台塑集團虧損仍發244億股利?海內外受害者赴股東會要求停發超額股利,對全球污染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