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要人權,要保障(3)為什麼要簽署通過國際兩人權公約 2009-06-06 世界人權宣言是聯合國大會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的一份旨在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遵守聯合國共同討論的保障人權規範,幫助檢視台灣人權進步程度。 標籤: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人權狀況, 國際兩人權公約,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蔡季勳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台北的無家可歸問題如何解決?市長候選人要正式回應 艋舺公園改建一週年,萬華區無家者調查報告 【新聞稿】Commander D 搜索案涉違法搜索、強制 台灣前進赴北檢告發 【新聞稿】西門同志酒吧搜索爭議不應止步於道歉:伴盟要求北市府啓動獨立調查並建立改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