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七休一排除三行業? 16個媒體工會齊聲抗議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日前(7/30)行政院緊急召開記者會宣布延後實施「七休一」之外,將對旅遊業、媒體業與大眾運輸業「給予特殊考量」,引發媒體工作者強烈不滿,批評「七休一」排除媒體等行業。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和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壹電視工會、自由時報工會等十多個媒體工會團體,今天(8/2)上午前往行政院抗議,痛批政院扭曲《勞動基準法》,把特例當通例,要求「實質週休」。

對於外界質疑,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澄清是誤解,「七休一」並未排除旅遊業、媒體業與大眾運輸業,僅針對特定行業的特殊工作需求放寬裁量基準。

北市產總總幹事陳淑綸表示,《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勞基法》制定以來已33年,期間內政部曾做出違法函釋(台內勞字第398001號函),使台灣勞工處於「十四休二」卻仍合法的狀態。如今勞動部為了要推動「一例一休」,在6月29日廢除該函釋,原預計8月1日生效,沒想到行政院臨時宣布延後兩個月實施。陳淑綸痛批,到現在雇主還想脫法不遵守,只要資本家拜會行政院、勞動部,就能不守法,甚至要求法律放寬。

「機器不會倒,但是人會倒。」陳淑綸說,若沒有文字、攝影記者及後勤、後製人員,就沒有新聞,就沒有公眾知的權益。政府為什麼不跟勞工協商,只聽資方片面之詞,「勞基法是給勞工用的,不是給老闆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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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勞權小組成員宋小海宣讀媒體工會聯合聲明。

媒勞權小組成員宋小海宣讀16家媒體工會聯合聲明,針對資方以「記者隨總統出訪九天八夜或進行為期兩週奧運採訪」為由無法實施「做六休一」,聲明回應,這是因為經營者長期節省人力成本所致,讓勞工連續上班八到十二天本為不正常現象,只要透過補充人力與合理調度就能解決這些極少數案例。媒體相關工會及團體擔心,以極端個案為由,擴及媒體業所有勞工,恐無限上綱,掏空勞基法對勞工應休息的核心保障。

聲明指出媒體工作者面臨的兩大問題,現今即時新聞暨媒體匯流時代,記者工時暴增;資方長期降低成本的思維,以節省人力方式來增加獲益。但目前勞動部與資方團體的討論,無法解決員工超時及各單位人員不足的處境。

聲明表示,政府不能只聽資方團體說法,勞動部應於未來兩個月聽取媒體相關工會及團體代表意見,避免決策過於傾向資方。並呼籲勞動部正視媒體工作者的過勞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宋小海說,過去許多資方、雇主不尊重勞資法,讓勞工陷入超時過勞的狀態,去年的勞檢專案有34家媒體違法,今年仍有個案不斷發生。宋小海呼籲媒體工作者應該要團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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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工會理事長鄭一平直指,台灣的媒體早就被大老闆所箝制,媒體自由是大老闆的,不是小民百姓的。政府只因為幾個報業、媒體老闆聯合施壓就退縮、改變政策,然而這麼多勞工站出來,甚至倒在第一線失去生命時,「政府有反應嗎?沒有。」

鄭一平提及媒體與政府的關係,只要老闆一講話,記者就要幫政府搽脂抹粉,無論電視台、廣播、報紙等媒體,往往因為老闆的政治傾向來決定媒體的政治選項,這是一個民主國家應該要有的樣子嗎?他質疑,總統蔡英文選前信誓旦旦要改變,選後沒多久就變調,讓人太失望。鄭一平希望媒體同業站出來,未來改變環境的機會才可能越大。

連署媒體工會聯合聲明的團體有: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中國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中華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企業工會、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工會、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工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企業工會、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工會、民間全民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企業工會、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新北市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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