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土徵 華光社區12戶拆除 聲援團體與警爆衝突 2013-04-28 24日拆除當天早上,法務部一行人進入現場竟要求在場採訪區內所有平面與電子媒體,全部必須登記換證後;才能在封鎖區內進行採訪,但記者換到的卻是以臺灣台北看守所的證件抬頭來做辨識,令許多媒體相當不解,也是在媒體界第一次發生在採訪公共區域現場必須換證才能拍攝的情況。 經營三代的廖家牛肉麵,第3代負責人廖媽媽說,法院的強制拆除過於倉促,沒有足夠的時間將整理家當;如今她只希望保住賴以維生的工具,在下個落腳處重新開張。 標籤: 法務部, 華光社區 關心更多議題 【聲明】剔除徵收不該成為林世宗的特權,籲比照海科大完整保留社子島聚落 【聲明】反對鞭刑公投提案聯合聲明|鞭刑違憲且違反禁止酷刑國際人權義務,更欠缺犯罪嚇阻之可靠實證 【新聞稿】拾光前行:阿嬤家和平與女性人權館十週年暨 814 國際慰安婦紀念日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