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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消防局回覆休假天數蒐集意見、行政協助與其他局處討論中 本會發文拜訪消防局說明訴求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本會今日與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召開記者會,呼籲新北市政府敦促消防局取消每月取消休假上限,並針對行政協助事項進行列管檢討。

新北市政府由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秘書蔡志鴻回覆本會訴求,表示有關休假天數上限部份,新北市消防局將持續蒐集意見並修正方案;有關行政協助部份,新北市消防局目前與新北市政府其他局處持續討論。本會今日隨即發文,除了呼籲新北市消防局應暫緩休假天數的限制之外,也希望能夠拜訪新北市消防局說明訴求,本會亦發文請新北市消防局說明目前與各局處討論進度及未來規劃。

休假被限縮,違反健康權!

今年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以「平衡同仁休假」為由,將新北基層消防員原本早已符合救災人力需求與救災編組為前提的休假,再加以限制每月休假上限,如此齊頭式平等政策下導致基層休假權益受損,也壓縮同仁補休假平衡工時的機會,造成每月總工時高達336~384小時不等,顯見影響甚鉅更違反大法官釋字785號保障公務員健康權之意旨。

就法制面而言,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限制同仁每月休假日數,除了違反憲法保障公務員健康權,侵害同仁請特補休權益外,依程序更未照《公務員請假規則》第16條擬定請假規定後送銓敘部備查。

而消防實務來說,各分隊均在符合「各縣市消防勤務實施要點」以及「分隊救災最低人力要求」公安與救災前提下安排輪休人力,因此在滿足勤務要點以及分隊救災人力要求等制度與法制要求下,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仍限制所有新北市消防員每月休假日數,使得請特、補休困難重重,實屬不合理。

雲梯車救貓、大排撿屍塊,市府濫用救災資源,罔顧市民安全

此外本月也發生新北市因輿論壓力而派遣消防員前往用「雲梯車救貓」、永和無頭屍案派消防員前往現場搜索「屍塊」,讓大批消防員及救災車輛前往支援,過度使用行政協助的問題,已影響新北市公共安全。

而新北市府要求消防員協助動物救援已非首次,今年6月「五重溪大排水溝,消防員支援救鴨子」事件後,本會即發文要求新北市政府應負起雇主責任,編列預算提供動保員任務需要的救援裝備、支援廠商、人力及訓練,以減少消防員拿救災器材支援的狀況,但本次救貓事件卻再次發生動保員沒有足夠裝備完成任務,最後是派出消防局雲梯車才完成,本會必須從「公共安全」的角度提醒市府,雲梯車是特種車輛,是因應特殊救災需求操作,車輛架設也需要一定時間,若此時發生災害需要雲梯車救援,恐影響到民眾救災安全。

而震驚新北的永和無頭屍案,該案件在確認明顯死亡後,應視為刑案現場,由刑事鑑識人員接手調查,但市府卻要求消防員將死者「軀幹」「救援」上路面,更命令消防員輪班多日支援搜尋死者斷肢,而當「救援軀幹、搜索斷肢」勤務進行中,搜索期間即發生一場高壓電塔火警,雖無人員傷亡,但消防員的疲於奔命、搶救時效耽擱,更凸顯了濫用救災量能的公共安全疑慮。

因此本會本日與戴瑋珊議員在新北市府前召開記者會,有以下訴求:
一、 請市府敦促消防局取消每月休假上限,在已兼顧新北市民公安前提下,保障基層基本休假權益。
二、 請市府承諾每年針對行政協助事項進行列管檢討,逐步讓業務回歸主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