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聲明】實質補償、合理工時,消防署應提出具體「努力」方案

原標題:【實質補償、合理工時,消防署應提出具體「努力」方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勤休調整會議會後聲明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消防署今(2)召開消防人員勤休交流調整會議,會中強調持續努力推動消防員超勤時數實質補償,另針對釋字785修法部分,規劃以「月總工時」為工時框架性規範,朝向民國126年達到每月月工時上限240小時(勤一休二)為目標持續努力。本會肯定在多方努力下,消防署終於願開始提出人力及經費評估計畫,但於會中各縣市消防局及本會詢問有關具體如何「努力」?如何協助各縣市達到實質補償及合理工時目標,消防署仍未提出明確方案:

終結血汗消防員,應優先廢除加班費上限並提高中央補助
目前全台消防員受限於行政院警消每月17000元加班費上限、12000元中央補助,尤其我國財政中央集權集錢,地方缺乏經費,無法實質補償消防員加班時數,本會透過記者會及函文詢問行政院後,行政院回復「宜由內政部通盤考量後函報行政院核議」。今日會議中,各縣市消防局也同樣提到有關消防員加班費上限及中央補助的問題,消防署卻僅回復「要持續努力」,本會出席代表進一步詢問目前消防署遇到什麼樣的困難,消防署卻沒有回覆。
改善過勞消防,消防署應提出具體「努力」方案
本會於上週五(4/28)於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後,消防署發布新聞稿表示「朝每3年為1個循環,每月再增休假1日的目標繼續努力。」,今日也於會議中提到目標於民國126年補充8964人,達到每月工時上限240小時(勤一休二)。按照消防署的規劃,達到目標的工時上限約需要15年的時間,然而這15年間,消防署要如何協助各地方縣市消防局補充人力,如何協助改善各地消防員工時下降,消防署一樣僅回覆「一起來努力」、「再努力」,本會呼籲消防署作為中央消防機關,應積極向中央爭取人力補充經費,以達到合理工時為目標,階段性調降工時。
工時框架性規範,應明確定義「12小時折算1日補休」
另本會於去年開始多次爭取的消防員1日補休折算加班時數問題,經本會發函各縣市,卻得到各縣市一國多制、作法不一的情況。尤其目前港務消防隊仍有一日補休時數以24小時折算的情況。針對各縣市狀況不一,消防署消極回復「再努力」,本會出席代表詢問針對港務消防隊,消防署能否於一周內回復改善情況時,消防署則回應「不用回文,立即要求改善」,本會將持續監督消防署落時情形。
工時基準應回歸修法,保障消防員逐步調降工時
今日於會議中,消防署針對本會所提出的多項問題都僅回復「一起努力」、「再努力」,卻無法提出「努力」的實質規劃及具體方案,本會認為正凸顯了行政院一再於立法院委員會及公聽會向各黨派委員及基層保證各機關一定會提出符合健康權的框架性規範說法不攻自破,消防署對於本會所提出的合理工時、實質補償方案雖表示認同,本會亦肯定消防署終於提出目標與具體數字,但對於要如何「努力」、怎麼「努力」,卻無法說明目前遇到的困難是什麼,基層擔憂恐成口惠而實不至的空頭支票,本會呼籲要保障消防員不過勞、改善血汗消防仍應回歸修法,而非空白授權各機關訂定工時框架,才能真正符合健康權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