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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反坤輿自救會至苗縣府抗議 釐清爭議前不該許可試運轉

文/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立委陳椒華國會辦公室

自救會偕時代力量民代府前抗議 強調釐清爭議前 苗縣府不該許可坤輿掩埋場試運轉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今(6/7)為試運轉問題再到苗栗縣政府前抗議,這次號召二部遊覽車的村民偕同立法委員陳椒華、苗栗縣議員宋國鼎等人一起向縣府喊話,強調在釐清坤輿的同意設置文件疑義,以及土地涉嫌違法分割、聯外道路、入口處建物、地磅、溜池及環評等爭議前,絕對不可違反監察院和環保署的意見而逕自同意試運轉。

由於坤輿公司4月1日重新向苗栗縣政府申請試運轉計畫,自救會於4月18日曾至縣府要求相關爭議和訴訟未確定前,不應同意試運轉,當天縣府表示俟行政訴訟判決結果辦理;5月27日環保署函覆自救會,強調坤輿掩埋場案相關爭議尚未釐清確認及行政訴訟尚未判決前,如坤輿公司再申請試運轉計畫,應於核准前審慎檢視資料之合法性及正確性,並再次查核確認該掩埋場相關設施是否符合法令規定及正常運作。

苗栗縣議員宋國鼎表示,縣府回應媒體的說法是會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行政訴訟判決結果辦理,我認為縣府照這樣的說法來做,算是在坤輿爭議爆發以來,難得維持行政中立的開始,苗栗縣環保局身為是否要環評的主管單位,環保署官員也已經說明應該要以坤輿實際使用來判定,這也就是為什麼民國101年環保署的訴願決定書,會要求坤輿公司應將聯外道路納入興辦事業計畫,並且做地目變更。今天即使是有縣長個人意志的驅使,但公務員所擁有的行政裁量權也不應逾越法規!無視坤輿公司使用聯外道路和辦公室的事實,不是依法行政!而是知法犯法!

陳椒華委員表示,本案已向監察院、法務部廉政署提告苗栗縣政府涉嫌瀆職及圖利坤輿公司,並向苗栗地檢署控告坤輿公司偽造文書,因二十年前縣府許可坤輿的掩埋場興辦事業計畫有諸多瑕疵及違反相關法令,應撤銷原處分並重新檢視審查,不應讓偽造文書違法取得興設許可的坤輿公司再試營運。尤其聯外道路、入口處建物當辦公室、地磅、溜池、隔離綠帶面積不足等,更涉及農地違法變更以及應環評而未環評等爭議尚未釐清的情況下。

違法分割農地  興辦許可應撤銷

陳椒華指出,一月下旬發現坤輿掩埋場面積超過二公頃的新證據,是揪出坤輿規避環評等審查之違法事實的事證。二十年前坤輿公司違法分割龍昇段856、857和588三筆地號,將原本三筆農地部分面積劃出掩埋場範圍,被分割劃出的土地又合併成龍昇段860地號,隱藏分割的軌跡,但事實上,這些分割出的土地是部分隔離綠帶和環場道路的位置,依法不能分割不計入掩埋場範圍,但卻遭刻意劃出開發範圍,縮小土地使用面積,規避農地變更的審查門檻,規避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審查,規避環評,涉嫌違反相關農業、土管與環評法規,是不當違法分割!

陳椒華強調,若將坤輿規避不計的聯外道路、管理辦公室、地磅站、洗車場等設施,以及龍昇段588, 856, 857地號違法分割的面積計入,坤輿掩埋場的開發面積應為21,622平方公尺,依法需送區域計畫審查農地之變更,更應依法環評。所以,苗栗縣政府在釐清這些爭議之前,坤輿的興辦事業的同意處分是有問題的,應檢討甚至撤銷才對。退一步言,至少應等法院和地檢署的判決出爐,因此對於坤輿再次申請試運轉部分,根本不應進行審查及許可。

陳椒華呼籲,徐耀昌縣長要先確認坤輿當年分割土地違法相關法規的問題,再檢討當年基於錯誤資訊做出的同意興設處分是否該撤銷,重做適當之處分才對,而不是再審查同意坤輿再次申請試運轉。

守護家園 反抗到底

自救會會長陳清鑫表示,鄉親從去年1月4日守在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前,至今已將近1年半,過程中經過兩次苗栗環保局放行試運轉計畫,都發生相當大的衝突,尤以去年12月28日,坤輿公司雇用大量黑道與特勤保全,用暴力排除鄉親,造成許多村民受傷!

聯外道路與辦公室兩大爭議

陳清鑫強調,為了保護造橋龍昇的好山好水,以及灌溉500甲農田的大潭水利工作站水源的清淨,龍昇鄉親們站出來為苗栗的權益努力發聲,而坤輿公司卻是外地人開的,苗栗縣政府明明應該為苗栗人主持公道,但從坤輿公司2019年開始重啟後,徐耀昌主政下的縣府卻不斷的護航和放行坤輿,尤其是「聯外道路屬坤輿專用長期管制」、「辦公室被坤輿公司長期使用」這兩大爭議,縣府視而不見,偏要護航坤輿公司闖關,徐耀昌縣長和官員到底是為苗栗服務?還是為垃圾服務?從我爸爸擔任自救會會長開始,龍昇村鄉親已跟坤輿這垃圾公司對抗了20年,仰賴陳椒華立委的爭取,今年9/13就可讓坤輿這件案子永遠無法再啟,我們一定會反抗到底!

縣府護航坤輿  讓苗栗不得翻身

龍昇村村長陳吳滿玉表示,造橋鄉龍昇村長期代表苗栗縣參加中央各部會的比賽,獲獎無數,,無論在環保、觀光、農村….等領域,獎牌獎狀都掛在我村辦公室後面的活動中心,龍昇村實為全國鄉鎮的表率。

縣府護航坤輿案,讓鄉親在路邊埋鍋造飯快一年半,難怪苗栗縣長久以來一直都被說是三等縣,以龍昇村這樣的發展條件,是可以讓造橋鄉發展成有機農業觀光之鄉,但苗栗縣政府選擇讓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就蓋在離灌溉水源及社區亮點的龍昇湖不到300公尺的地方!過程中還不斷地指導並護航坤輿公司闖關!有這樣的苗栗縣政府和官員,真是讓苗栗縣不得翻身!

不讓造橋成為垃圾鄉

造橋鄉民代表古育誌表示,我從年輕的時候就跟著上任的會長,反對坤輿在我們龍昇村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也因為此事,投身政治場域,擔任造橋鄉民代表與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多年,目的就是希望透過社區營造,凝聚村莊的力氣,往環保、農業、觀光三大方向走,沒想到事隔多年,坤輿公司依舊不肯放棄,透過各種手段想要將我真愛的龍昇村給毀了!古育誌強調,近年來造橋鄉鄉飽受廢土、廢棄物的侵害,多數政治人物選擇沉默,因此我選擇投身造橋鄉長選舉,其他人不敢做的事情,應該要由我承擔,我不會讓造橋鄉成為垃圾鄉!

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參選人葉忠倫(竹南/後龍/造橋)表示,整個坤輿案充滿著爭議與不合理性,對於縣長及縣政府消極的態度,我們真的很感慨。葉忠倫強調,這不是在蓋房子,蓋不好重蓋就好,土地的污染幾乎是不可逆的,更何況事業廢棄物掩埋就在大潭水源地附近,苗栗是以農業為主的產業結構,而大潭灌溉面積達500多公頃,一旦遭受污染,所有良田將付之一炬,我們真的不希望這塊土地遭到任何污染。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潘忠政(桃園)表示: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有暴利可圖,這些暴利來自於以合法掩護非法,靠著破壞環境和犧牲弱勢者的權益來謀取。它申設的過程,需要關鍵的行政主官配合,那就是地方首長。在苗栗縣,當然指的就是徐縣長。從法 理 情的角度來看,徐縣長都應該果斷地結束這個紛爭,越早停損,傷害越小。在此向自救會的鄉親表達敬佩之意,同時我們其他弱勢的雞蛋們也會繼續陪伴龍昇村民面對無情的高牆,和他們一起戰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