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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救援後人口販運被害人,該何去何從?

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自從今年六、七月份爆發柬埔寨詐騙事件後,民眾與政府才知道有一批台灣人因為經濟因素,以海外工作名義被誘騙到柬埔寨限制人身自由,被監禁、被威脅恐嚇、被暴力對待和被強迫從事各種非法詐騙工作,淪為人口販運被害人。

婦女救援基金會與實際從事被害人救援的全球反詐騙組織(GASO)、英國憫研顧問(Humanity Research Consultancy,簡稱HRC)共同舉辦《救援後人口販運被害人,該何去何從?》記者會,並邀請3位人口販運被害人現身說法,告訴大家他們被販運的經驗與重返台灣後面臨的困境,同時邀請關注人口販運被害人的邱顯智立委、范雲立委、游毓蘭立委、伍麗華立委出席共同關注此議題。

這些被害人大部分因為疫情影響、經濟問題向親友、公私立金融單位、地下錢莊借貸後面臨無法償還下,只好選擇相信網路求才資訊、朋友介紹的跨國高薪且包辦護照、機票、食宿的工作條件、前往柬埔寨、緬甸工作,期待透過跨國工作機會償還其欠債、緩解經濟困難,維持家中生計。當他們到了當地,其證照、手機可能會被以各種理由收走、被監控,如果當事人發現被詐騙而不願意做詐騙招募、投資詐騙、等工作或迄無想逃、對外求助,後果不是要付出高額賠付金額,就是被毆打、性侵、監禁、轉賣。

事發幾個月來經過媒體報導、國際社會施壓,在民間救援組織、政府共同努力合作下,許多被害人被救援返回台灣或等待返國。然而,救援後有部分正在等待返回,卻因為沒有錢支付在當地住宿費用、買機票費用、返國相關證件辦理費用而無法盡速返台。人口販運被害人,返回台灣後面臨許多問題,例如經濟困難被害人沒有支付防疫旅館費用、被通知前往警局時沒有律師或社工專業人員,需要政府與社會大眾理解與協助。

被害者F表示,因為家裡發生意外,生活出現困難,需要更多收入,找工作期間有人透過臉書找他到柬埔寨工作,還開視訊跟他介紹工作室,這是他被騙的主因,因為那時候的新聞都報導柬埔寨那邊沒辦法被拍攝,就先卸下一道心防,到柬埔寨後也沒有立刻被收走護照,而是到園區後才跟他說客服的職缺已經沒有了,他才驚覺自己被騙,甚至在那裡確診。他透過新聞得知GASO有進行人口販運救援,便傳地圖定位給他們求助,但因為聊天記錄沒有刪除乾淨,被發現後被毆打、電擊。被害者F也感謝幫助他返台、處理防疫旅館事宜的GASO、HRC和婦援會,並希望民眾能夠多加關心、了解這件事。

被害人Yuna、小楊本來有經營汽車行,但因為疫情倒閉,負債很多,經朋友介紹到柬埔寨工作,宣稱包吃包住,到那裡才知道詐騙,那時一直希望付賠付金或求助救援團體,到六月的時候透過西港省長被救援出去,但過程中仍被買回園區,直到七月才安全回來到臺灣。他們表示,因為疫情關係賺錢不易,希望政府可以關心這些經濟不穩定的族群。

婦援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人口販運防制法第11條第一項有規定「司法警察機關查獲或受理經通報之疑似人口販運案件時,應即進行人口販運被害人之鑑別」;第二項「司法警察、檢察官於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中,必要時,得請求社工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協助;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亦得請求社工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協助。」

婦援會發現,柬埔寨人口販運被害人好不容易透過GASO、HRC救援回台,到機場後便進行居家隔離,隔離後再等待警方通知做筆錄。然而,有部分被害人返台後,無法返回家中居家隔離,只能住防疫旅館,但卻沒有錢可以負擔。不少被害人因為經濟問題而被誘騙前往柬補寨工作,原本期待透過跨國工作紓解經濟困難,沒有想到卻成為人口販運被害人,其返台後需要很多相關後續協助。然而,目前因為沒有在第一時間進行被害人鑑定,相關資料難轉到後續各縣市社工單位,導致被害人陷入無人可協助窘境,包含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定陪同偵訊、經濟困難、居住和就業協助、醫療協助以及心理輔導等。

全球反詐騙協助組織(GASO)人口販運救援組Sammy表示,近一個半月在整個東南亞尤其柬埔寨的救援成果,比過去一整年的效率都還要高,因為全世界及台灣民眾的關注,以及柬國政府態度轉變,影響了事情進展,特別感謝行政院蘇院長及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的協助,外派柬國的警官對於整個救援行動的幫助非常大,希望為期一個月的外派期可以延長。

Sammy指出,目前柬埔寨可以說資料齊全又有求救人就回的來,時程約一週,柬國副總理及內政部長都積極協助,西港許多園區日前停擺,取而代之的是大規模的轉移及轉賣,包括境內以及境外。為避風頭,園區的管理上雖然仍有許多不法行為,國人的待遇有所改善,出不來的國人多為無力求救,不敢求救以及資料不齊,整體情況不容樂觀卻逐步出現轉機當中。近一個月發現柬埔寨移民局中少數不肖員警正在對我國局內數十名國人進行勒索剝削,40餘人擠30坪不到空間,吃飯就醫拿回手機買東西,連給棉被都需要數十到數百元美金不等的賄賂。

Sammy指出,近來由於量體過大,部分救出後經濟無力承擔者的當地住宿、簽證逾期費以及歸國機票已經不是救援組織自己私下籌措就可以解決,比照馬來西亞政府商借家屬非賠付金的返國費用一事仍在尋求社會共識與辦法研議,懇求蘇院長引薦企業界資源,由民間組織一同幫忙。

英國憫研顧問(HRC)創辦人兼執行長江玉敏(Mina Chiang)指出,聯合國國際公約Palermo Protocol明確指出,保護人口販運受害者不是家屬責任,而是民主國家政府的責任。政府應該透過整合資源,確保倖存者在經歷人口販運之後,能夠獲取基本的飲食、住宿、安全、法律資源、心理諮商資源等。

HRC積極追蹤倖存者的動向,除了建立問卷調查受害者在詐騙園區中所迫進行的事情,也成立了一個倖存者的自助會群組,使目前倖存者們能夠彼此交流與鼓勵。江玉敏強調,倖存者們具有雙重身份,第一個身份是需要政府和社會的協助,療癒身心創傷並協助重新適應社會,第二個身份則是作為「倖存者領袖」,透過親身經歷了解的大量資訊,得以協助打擊犯罪、協助政策制定等工作。HRC呼籲政府應該重視倖存者的雙重身分,積極保護與諮詢倖存者。

HRC也表示,許多倖存者仍然不知道例如像是法律扶助的免費法律資源,因為執法單位不見得會主動提起。HRC呼籲政府應積極培訓警察與執法人員,確保第一線人員了解人口販運的國際定義與台灣法律定義,熟悉相關社工與法律資源等,清楚協助回台倖存者的適當流程與應對措施。

立委邱顯智表示,除了還有國人正等待救援之外,接回來的倖存者照顧也應關注,如果把人口販運被害者想像成對台灣法治上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可能會比較好的理解,包括就業、居住、心理重建等等,等待返國期間的安置,以及整個救援、復原過程都需要很多資源支持。

立委邱顯智指出,由於我國外交空間上的困境,政府在第一線的救援比較受限,需要高度與民間組織合作,才能夠完成救援的任務。立委邱顯智呼籲,政府應持續地與國內外的救援的組織保持密切的合作關係,並且盡可能在救援方面提供協助,無論是行政程序或資源上的協助後,政府應該要盡可能地靈活地找到可行的方案。也呼籲大眾以同理心來看待被害人,停止指責跟污名化,也希望大家如果行有餘力的話,能夠站出來一起為這些台灣同胞出一份力。

立委伍麗華指出,柬埔寨人口販運被害人到當地知道是從事詐騙工作後,如果不從、業績差或向外求援被都會受到非常不人道的對待。在這次事件看到非常多的被害者類型,有一位是幹部,也有招募人去柬埔寨,因此不敢回國,最後經勸說下還是返回台灣接受偵訊,現在羈押禁見。由此可以發現,有些人從加害人變成被害人,因此鑑定非常重要。

立委伍麗華表示,被害人回台後,他都會聯繫勞動署,希望給予被害人就業職訓的機會,也常常去參與座談,以及希望為被害人進行心理輔導。伍麗華呼籲政府能夠結合NGO組織一同幫忙,回到國門後做被害人的鑑定與心理輔導、就業輔導,希望回來的人都能成為健康的國民,並呼籲大家繼續來關懷這些倖存者。

立委范雲指出,從被害人的經驗我們看到,在柬埔寨,部分當地政府及警察嚴然成為暴力的一份子,被害人求助非常困難。有時報警,警察反而「通報」犯罪集團,令被害人遭受更多暴力;甚至有被害人已經逃到警察局,卻被警察再次販賣給別間詐騙公司,回到惡夢。

立委范雲表示,行政院已經成立專案小組,地方檢警也持續破案,找到在臺犯罪集團、阻斷人口販運產業鍊固然重要,然而范雲與民間團體亦非常關注,政府要如何幫助歷劫歸來的國人。范雲呼籲,政府成立專案,完整協助被害人,包括提供社工及心理諮商服務、就醫協助、家人協談等;也呼籲民眾,不該指責因生活困境及經濟需求而被騙的國人,避免被害人不敢求助而持續陷於困境。

立委游毓蘭表示,人口販運從來就不是新的議題,過去就有包括慰安婦軍事性奴隸、原民和偏鄉少女淪為雛妓、其他國家、地區的人被販賣來台灣成為性奴隸或被強迫勞動等等事件。

立委游毓蘭認為救援不應單靠民團和被害人家屬獨力承擔,並提出關於人口販運的評比方式「3P」──「prevention」預防,被害人有沒有從不同的管道得到正確的資訊,可以做好自己本身的防衛;「prosecution」訴諸法律追訴,幫瓜事後蒐證等等,讓加害人得到應有的制裁,以及最重要的對被害人的保護「protection」,並提出第四P「partnership」,連結婦援會、展翅、民間司改會、企業,一同協助人口販運被害人。

記者會中,三個民間團體聯合提出以下四大訴求,期待政府可以重視人口販運被害人的權益與迫切需求,同時希望透過公私協力,讓被害人勇於求助下,有足夠資源協助其身心復原和生活穩定。

1. 救援不應被等待,盡快提供資源,讓被害人盡速返回台灣。
2. 返國被害人應盡速進行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定,並提供資源協助。
3. 人口販運被害人也是疫情經濟下受害者,停止對被害人汙名化與指責。
4. 公私協力服務被害人及其家屬,企業可率先展現CSR,提供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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