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貨運物流司機年年遭剝削 工會要求行政院帶頭強硬改革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昨(3/28)天前往行政院陳情,對於物流業每年都在面對一樣的問題:超長工時、過勞低薪、未確實給付加班費等事一再發生,工會提出5大改革訴求呼籲行政院應要求各主管機關勞動部、交通部進行改善。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從2007年成立以來不斷替基層勞工發聲、處理勞資爭議並協助各宅配物流公司員工成立工會,像是中華快遞員工罷工爭調薪、景山交通司機過勞導致撞死國道警察及建興集團司機苛扣加班費上百萬。

5大訴求包含要求政府應與工會協商制定「最低安全運費」,推動產業集體協商、制定調薪制度,公告違法貨運物流公司並要求限期改善,制定事故賠償上限比例與金額及降低司機職災風險。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理事長林志雄(右)向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代表(持麥克風者)遞交陳情。

南韓曾有「最低安全運費」 別讓司機層層被剝削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工會理事長林志雄說明制定「最低安全運費」訴求,是借鏡南韓制度,政府跟企業應該要保障物流司機應有的薪水。去年底南韓物流業司機展開為期16天的大罷工,就是因為南韓政府要取消「安全運費制」。

林志雄說,台灣現況是大型通路電商例如momo購物、東森購物等,為了賺取最大的利益而壓低物流業運費,使得四大物流公司為取得電商訂單也削價競爭,壓低物流公司運費的結果就是使各公司層層剝削基層司機。他舉例,一件包裹運費成本70-80元,可是電商就要求成本價運費,物流公司為了搶得電商訂單,也會壓低運費。即便物流公司取得運送權利,薄利多銷下,物流公司要賺錢只能再度壓低物流司機的薪水。

林志雄說尤其還有電商有不合理運送條件,例如要求雙北區域12小時、甚至6小時送到,若沒送到會罰物流公司,若是惡劣的物流公司就會將成本轉嫁到司機身上。他說:「我們要用生命、時間賺取微薄的薪水,以至於司機在路上疲勞駕駛成為不定時炸彈,如同酒駕一樣危險。犧牲的不只是司機本人,還有社會大眾的公共安全。」

所謂「安全運費制」由時任南韓總統文在寅推行,為避免運輸業者長期削價競爭、卡車司機勞動條件不佳等情況,因此制定該法保障司機基本薪資。2020年安全運費制正式上路,並展開為期3年的法令觀察期,預計2022年底停止施行。倘若業者被發現未符合安全運費制規範,政府可針對貨物供應商以及貨運業者開罰。(相關報導

工會調查,南部有司機一天跑12小時、月休4天,加上趟次獎金後一個月薪資不到4萬,就是運費經過層層剝削後,分到司機手上就這麼少。運費應與工會協商,讓司機在正常的工時下就能有維持基本水準的薪資。

林昶志說,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條規定,汽車運輸業之客、貨運運價,由汽車運輸業同業公會暨相關之工會按汽車運輸業客、貨運價準則共同擬訂,報請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定。因此不只包含宅配、物流業,也包含跑單一車次的大卡車司機,運費都更要公開透明、符合民情,不該被大型電商任意壓低運費價格。

工會呼籲,政府若要推動「最低安全運費」及調薪制度應與工會集體協商,而不是找資方團體開會。林志雄說,大部分物流司機薪水都不符合最低基本工資,例如底薪1萬5,其他要用計件計趟獎金來墊高薪資,才會超過基本工資。只要司機的全薪有超過基本薪資,雇主就不違法,造成司機高工時、高體力卻過勞駕駛,才能勉強獲得養家糊口的薪水。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理事長林志雄

交通運輸業違法慣犯 勞動部、交通部應強硬限期改善

去年勞動部針對貨運運輸業勞檢,宣布交通運輸業違反《勞基法》的比例偏高,以超時、休時不足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為主。工會呼籲主管機關應公布違法物流公司名單。

交通部是交通運輸業的主管機關,《公路法》第47條規定公路主管機關應要求經營不善、妨礙公共利益或交通安全的交通運輸業限期改善,林昶志說,交通部除了因景山交通發生過撞死國道警察意外、有要求景山限期改善以外,其他幾乎很少見。他認為交通運輸業違反《勞基法》的比例偏高,讓司機超時、休時不足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致使司機疲勞駕駛,就是妨礙公共安全,應依法限期改善。

統一速達企業工會理事長林映辰則表示,關於司機的事故賠償,大多數汽車貨運業者都會要求司機自己負擔所有事故賠償,因此開聯結車或大車的司機面臨「一個車頭就是幾百萬」,戲稱「撞一次就要當股東」,終身要在這家公司賠償,往後領的薪水都要扣掉賠償的部份。

林映辰提到,由於多數物流公司皆讓司機負責賠償,有些物流公司在出車禍後會直接請司機交一筆錢「多退少補」;有些司機為了避免發生事故,私底下會組「互助會」,大家每個月繳一點錢,等真正發生事故時再用大家互助的錢做賠償。

林映辰認為物流公司應負責部份賠償,如果公司都不需要負責的話,可能就會降低要求司機注意駕駛行為。例如統一速達公司對於員工車禍是有一定的賠償比例及上限,肇責釐清後司機也是負擔一定的比例及金額上限,這就是企業應該負的責任,減輕員工負擔及對事故對象負責。「同時也能讓社會大眾安全下庄。」

林昶志提到,政府應對運輸業的職業災害有完整的保障。經工會調查,8成司機有下背疼痛,3成罹患椎間盤突出,2成有高血壓或痔瘡。林說物流司機長期在外駕駛、搬運貨物造成疾病上身,有人做了5、6年司機罹患了椎間盤突出卻不被認為是職災。工會要求主管機關應對司機罹患椎間盤突出做職災認定。

林昶志說物流業司機所訴求的5大改革,每個問題都環環相扣:因司機薪水低所以得拼命跑車、送貨,造成的超長工時再導致疲勞駕駛,進而提高車禍事故率,多數得自行承擔事故賠償及職災風險。等到年紀大了體力不堪負荷,因趟次減少而降低薪水,就是因為公司沒有調薪制度,不會把營收利潤分給司機。

工會最後向行政院代表遞交陳情,呼籲政府硬起來,主管機關應公布違法公司,並針對保障司機的制度跟工會協商,提出保障物流司機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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