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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塑是台灣之恥 美越受害者跨海控訴

文/監督台塑越鋼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台塑受害者正義會(JFFV)、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台塑集團 Formosa Plastics Group 頂著福爾摩沙 (Formosa) 美麗之島之名,在世界多處造成嚴重且不可回逆的環境汙染及人權侵害,玷汙福爾摩沙之名,是為台灣之恥。今日台塑股東會,兩名美國 Goldman Environmental Prize 得主暨台塑受害者:Diane Wilson(德州)、Sharon Lavigne(路州)、其女兒Shamyra Lavigne、及代表越南受害者的Nancy Bui,越海來台,親至台塑股東會,向台塑集團高層及台塑股東喊話,呼籲台塑集團不再侵害環境與人權,並就已造成之侵害給予受害者賠償及救濟。

圖片來源:監督台塑越鋼聯盟

股東會場內重申訴求,台塑停止侵害環境人權!

股東會場內,美國台塑受害者正義會副會長裴南茜 (Nancy Bui) 直接向台塑喊話:「台塑,與越南共產黨政府達成協定不會讓你的問題消失。這些檯面下的交易不能成為台塑在越南造成最嚴重環境災難的藉口。唯有賠償受害者、復原已受污染的海岸線,並停止所有仍在造成污染的活動,才能挽救台塑被毀的名聲。」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孫興瑄表示,台塑集團在越南的侵害不僅只於2016年海洋污染事件。去年10月,台塑越鋼排出濃濃黃煙,附近學生薰到覺得快暈倒,更有居民表示如果下雨時用臉盆接水,會看到盆底有一層黑色的煤灰。這些黃煙、黑煙、以及其他排進水中、土壤中的物質對當地居民的身體、環境、生態究竟有什麼影響?七年來,居民不曾得到答案。也不曾有任何具公信力的科學報告供民間檢視。但知道自己吸進身體的空氣、喝的水、吃進肚子的魚對健康的影響為何,難道不是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嗎?孫興瑄呼籲台塑集團即刻安排民間也信任的公正第三方至台塑越鋼進行環境與人權影響評估並公開報告。就所有企業行為做好影響評估並公開資訊,只是企業身為公民社會的一部分最基本的義務,台塑作為資源豐富的大企業集團,更責無旁貸。同時也呼籲台塑工業公司第十大股東,勞動基金運用局,履行其社會責任投資政策,行使股東行動主義,積極引導台塑公司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2023 年高曼環境獎得主、一輩子從事捕蝦業的 Diane Wilson在股東會中表示,台塑在德州的工廠每天產生超過 1 萬億個塑膠顆粒,將毒素和重金屬釋放到空氣和水中,亦造成大規模地下水污染,在氯乙烯氣體排放量上更位居全國第二。美國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在2019年裁定台塑違反《淨水法》(Clean Water Act),且是未回報「大規模、長久且重複性」塑膠污染排放的「累犯」。2019年,台塑雖同意將「淨零排放」作為和解協定的一部分,但於後已違反該協定400多次。Wilson 呼籲台塑停止污染土地、空氣和水,還給人們乾淨永續的環境。

2021年高曼環境獎得主 Sharon Lavigne 聲援其他發言者的訴求,敦促台塑集團停止在越南的污染。Sharon Lavigne 來自路易士安那州聖詹姆斯教區建廠的「陽光計畫」 (Sunshine Project)。「陽光計畫」一旦完成,這個佔地2500英畝、由14個設施組成的廠區,將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塑膠生產設施。且「陽光計畫」預定地原是18世紀埋葬奴隸的墓地,對當地社區具有特殊意義。若被允許建造,它將再度重擊環境和氣候,加劇既有的環境種族歧視等問題。

受害者抗議錯場合?台塑模糊焦點、敷衍塞責!

其實早在股東會一開始,美越受害者甫入場爭取發言時,台塑就私下派人向我方告知:「不可以講路州跟越南的案子,因為『場合』錯了」,像這樣的句子,我們早已連聽了好幾年。

台塑董事長每年都說這些美越受害者們跑錯場合,以台塑越南河靜鋼鐵廠為例,「台塑工業公司僅持股11.432%」,沒有多大的決策權力。但事實上,董事長心裡應該十分清楚,整個台塑集團「共同持有台塑越鋼75.431%股份」,越鋼官方資料也明載台塑越鋼的公司治理架構,是「以董事會為最高治理單位與制定經營決策之中心」,言下之意,越鋼「董事會」就是能夠為越鋼做決定的角色。越鋼董事會11席成員內,其中包含台塑董事長本人,就有8席是台塑集團高層,即便連越鋼的監察人也是台塑集團高層成員。

而股東會最後,即便美越受害者、本會研究員不斷呼籲台塑終止侵害,台塑董事長仍舊做出與去年股東會一樣的回應,以一句「我們(台塑)會幫你們向(越鋼)轉達」作結,即使在會中我們就已經清楚明白強調這並非是轉達與告知的問題,而是台塑根本就有權做決定,更是有權而不作為!台塑董事會以場合錯了為說詞,企圖糊弄受害者、使受害者言論「不正當」,根本就是模糊焦點;台塑董事長以「會轉達」做回應,根本就是做做表面功夫、敷衍塞責!

稍早在股東會場外,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阮文雄神父表示台灣台塑集團在越南成立台塑河靜鋼廠。於2016年4月,它污染了義安、河靜、廣平和順化4個省份的越南海岸。越南超過 125 英里海岸線的污染摧毀了當地的工業、生計和食物來源。 污染導致 100 多噸魚死亡。 污染導致許多漁民失業。它造成了亞洲最嚴重的環境災難和越南最嚴重的環境災難之一。台灣的台塑沒有吸取教訓,它們繼續污染世界其他地區,從德克薩斯州的康福特角到越南的河靜;伊利諾伊州的伊利奧波利斯;以及台灣的雲林縣。台塑集團留下了全球記錄,證明了權利和安全如何 當地社區和人民的健康,以及環境和公共衛生,已成為企業利潤的犧牲品。台塑的悠久歷史體現了整個石化和塑料行業對人類健康、人權、當地生態系統和全球氣候構成的深遠風險。我們要求台塑集團:(一) 停止所有污染活動;(二) 實施嚴格的環境控制;(三) 透明報告;(四) 補償受影響的社區;(五) 投資可持續替代品。

越鋼案律師團成員暨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律師表示,台塑越南鋼鐵海洋污染事件律師團代表郭鴻儀律師表示,透過這次台塑於越南大規模海洋污染事件,才知道我國對於海外受害者的司法救濟途徑非常不友善,特別是面對像越南這樣的極權國家。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私文書由舉證人證明為真正,我們提供相關錄影、照片並親自前往越南進行委任狀簽署,但我們仍然被要求必須經過駐外代表處進行驗認證,導致我們的受害者擔心身分曝光可能遭到越南政府報復而卻步。在這期間,不少受害者被迫離開越南擔任移工,或有原告或協助本件案件的相關人士遭到越南政府的監視和逮捕。我們呼籲政府,不應該坐視不管,不但縱容台灣的企業在國外造成污染,還躲在極權政府的背後受到保護。希望我國司法應儘速確立我國企業國外侵權行為到我國救濟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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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監督台塑越鋼聯盟
聯盟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台塑受害者正義會(JFFV)、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圖片來源:監督台塑越鋼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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