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政府號稱支持障礙者自立生活,卻發表歧視言論又核定較少服務時數?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控訴,他今年5月申請台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的「個人助理服務」時,撰寫自立生活計畫,期許核定每天至少16小時的服務時數以維持自立生活,最後僅被社會局核定每天平均4.8小時。申請過程還經歷審議委員向他咆哮:「你老婆為什麼不幫你翻身?」,使劉于濟感受遭受歧視與羞辱。
劉于濟與多個民團代表6月23日在台北市議會一樓交誼廳召開記者會,批評審核自立生活計畫的專家委員違反人權,發表歧視言論,不應對障礙者設下多重申請門檻。劉于濟與障礙團體共同訴求委員核定時數審查過程與標準應公開透明,台北市政府應撤換違反人權的審議委員,並整合跨局處資源與溝通管道,提高障礙者使用自立生活服務時數,確保障礙者基本生活人權。
協助身心障礙者擁有生活「自主決定權」權益 公共服務卻反其道而行?
「我因為患有肌肉萎縮症,身體功能會逐漸退化,我除了坐在電動輪椅上行動以外,連一支麥克風都拿不起來。」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身為重度肢體障礙者,需要全天24小時人力進行協助生活,過往是用聘僱看護移工及家人協助的方式維持日常生活,但是聘僱移工每月所支付的兩萬薪資已造成家中經濟負擔,於是他想改申請政府提供的「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的「個人助理服務」,卻在申請過程中遭遇到審查委員歧視、核定標準不明及服務項目受限等困難,最後核定時數為144小時,平均每天使用4.8小時,劉于濟認為時數嚴重不足。
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個人助理服務時,需由障礙者擬定自立生活計畫,並經審查委員會審議計畫內容並核定服務時數。劉于濟說,審查會議上他提出晚上仍有翻身、如廁等照護需求,有委員不滿,向劉喝斥:「你晚上需要翻身,你老婆為什麼不幫你翻身?夫妻有照顧的義務,你不應該要求我們要提供你夜間的服務。」最後社會局不予核定夜間照護及自提計畫中多項需求。
劉于濟表示,過往家中為他聘僱看護移工約25年,聘僱移工時就無法向政府申請其他公共照護資源,讓他感覺聘僱看護移工像是讓他用壓迫人權的方式來獲得較有品質的生活,也讓他對父母感到愧疚,今年5月移工合約期滿即將退場,他便積極的申請各項照護服務,以維持自己24小時照護人力的需求,對此他提出10頁的自立生活計畫,詳細說明自己的需求。
劉于濟說為了能維持全天候人力協助,他也申請使用長照服務之「居家服務」跟工作時配合的「職場助理」,但是三項服務間不予整合、人力分散且時間固定,讓他一整天的生活運作破碎化。
目前劉于濟共使用居家服務每天3小時(早晚各1.5小時)、白天時間使用個人助理服務(每月共144小時、平均每天4.8小時)及職場助理服務。他認為能達到自立生活的最低需求時數為每天16小時,目前使用的服務時數還不足以支應。
個人助理服務中也有許多限制,審核結果寫明不提供夜間照護及洗澡服務,還建議家人應提供簡易協助。劉于濟說,在使用公共服務資源一個月後確實發生家人難以提供協助,因為太太必須工作以及擔負小孩自學的工作,顯見審查委員不了解障礙者自立生活的具體精神與如何實現,以健全人的想像去思考並給予相關建議。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

劉于濟所提之自立生活計畫內容
夫妻互相照顧 不該當作不提供公共服務的藉口
「夫妻互相照顧這句話若被用來當作政府不提供協助的藉口,就是壓迫障礙者自立生活的權利。」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徐書慧,目前擔任台北市性平委員會委員。他震撼的表示在現今強調性別平權的台灣,竟然還會聽到一位申請照顧服務的障礙者被北市社會局專家委員質問「你太太為什麼半夜不幫你翻身」。
他說明現今許多女性同時要工作與照顧小孩,家庭經濟仍然要靠育兒中的爸媽們維持,制度上支撐長照服務就更重要。而劉于濟的案例,夫妻間更要克服身為障礙者所面對的各種生活困難,比一般爸媽充滿更多無奈和心酸,社會局的專家委員們,是否真心體會過障礙者的育兒家庭的龐大需求為何?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表示,針對有委員對於障礙者太太應協助翻身的發言,建議地方應參考《行政院性別平等會設置要點》規定,若有委員言行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或不具性別平等意識,其情節重大,經本院查證屬實,且經溝通後仍未改善者不得聘任委員;已聘任者,得予解聘。而CRPD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9條表明自立生活是基本人權,此基本人權更不應該被預設為女性家庭照顧者的責任。
徐書惠認為,太太不是看護,身為障礙者的丈夫,更不應該是一個感到羞愧的病人,劉于濟為了自己的基本人權及家庭人權,他堅持的立場就是不讓伴侶需要半夜起床協助他翻身,照護需要社會制度擔負起責任,才能讓障礙者與照顧者都能過有尊嚴的生活。

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理事長徐書慧
個人助理、居家服務切割服務內容 障礙者被制度限縮自立生活
個人助理為何無法提供障礙者洗澡服務?個人助理陶人碩表示,擔任個助工作4年來曾協助許多重度肢體障礙者洗澡,藉由障礙者與他相互教學及溝通即可完成。然而今年台北市政府終於提供個人助理勞健保,卻產生派案中心以安全疑慮為由限制個助服務項目,服務細節項目化,例如幫重度障礙者洗澡有安全問題而不提供此服務,犧牲了障礙者權益,也讓協助者工作時變得綁手綁腳。
陶人碩說自己作為第一線工作者,期待政府應實際去看看使用者的生活處境及樣貌,重新檢視並維護障礙者需求再做核定。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Yukih.Pupuy (尤奇.普佩伊)表示,台北市去年申請自立生活計畫的未開案比例高於開案,反映出障礙者申請個人助理服務時經常遭遇到評估標準不明、頻被駁回的狀況。
同樣身為肌萎患者的人民民主黨成員周志文,也是北市障權推動小組委員及服務使用者。他提到審查委員身為掌握自立生活計畫時數生殺大權的角色,但卻對於障礙者真實生活情況一點都不了解,讓許多障礙者都無法置信,他形容這就像是不懂籃球規則的人卻在籃球比賽上當裁判,相當荒謬。
他也批評台北市政府未盡到篩選合格專家委員的責任,導致某些委員用既有觀念發表歧視言論,對障礙者造成二度傷害。
周志文說中央衛福部的服務原則皆未明訂,導致各縣市可自行定義自立生活服務原則,恣意限縮許多使用者的資格與服務,也讓不符資格的使用者只能選擇提起行政訴訟爭取權益,卻曠日廢時,犧牲自己生活品質。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表示,台灣政府簽署許多國際人權公約,包含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但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數十年未修法,沒有在法制上完整保障身障者,未訂定完整的自立生活服務原則。他質疑身心障礙相關預算每年都增長,但是服務身心障礙者的個人助理人數及提供服務時數卻是不斷下降,預算是否真正使用在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上?
Yukih.Pupuy呼籲中央衛福部,應全面檢討修正《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讓障礙者申請個人助理或其他服務時候不受限於制度,限縮障礙者的權利跟自由。
對此爭議,北市社會局回應,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的個人助理,社會局均依據衛福部規定辦理,而個人助理屬於一對一專人服務,考量預算及個人助理人力有限,核定總時數144小時。後續期許衛福部訂定全國一致之規定,以利實務遵循推動。
對於障礙團體指控有歧視之嫌,社會局則否認,說明專家委員是基於民法對於夫妻應有同居、扶養及互相扶持義務,詢問劉姓個案家庭支持狀況,以兼顧整體障礙者使用資源及盡可能最大化提供服務。
「障礙者申請人力支持服務,不是來求恩惠,是來主張平權。」劉于濟為了能獲得更多服務時數,目前重新向台北市社會局提出申請,6/26將召開審查會議,他呼籲外界持續關注。

個人助理陶人碩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Yukih.Pupuy (尤奇.普佩伊)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