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會期倒數計時,修法最後關頭 應盡速三讀囤房稅2.0與租金抵稅改革

文/租客聯盟

大選將至,據悉本屆國會將於下旬提前休會,但仍有許多攸關民生的重大法案尚未三讀通過。其中包括與居住正義攸關的《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俗稱「囤房稅2.0」)以及《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額並提高額度)二案。

就修法進度而言,《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亦已送出財政委員會,僅部分條文仍待院長協商取得政黨共識後,便可二三讀通過。換言之,上述改革法案均只差臨門一腳,即可於本屆完成;反之若未能三讀,則將因法案屆期不連續而全數歸零。

因此,租客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特於今日(12/11)召開「會期倒數計時,修法最後關頭」記者會,邀請江永昌、吳怡玎、邱顯智、張其祿等四黨立委共同出席,呼籲應於休會前三讀《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修法。

「囤房稅2.0」是遲來的正義,不能再次誤點!

「改革房產稅制」為蔡總統2016年「房市三箭」的重要一環,就此, 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民間團體,自2019年起便不斷倡議要求應實踐政見,推動房產稅制修法,隔年(2020)行政院也於「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中,宣示將「檢討房屋稅稅率」。

但問題是,財政部卻一再以「技術困難」、「地方有意見」等理由,拖沓超過三年未有積極作為。直到大選將屆,財政部才終於在今年7月端出改革方案,並於10月初將《房屋稅條例》修法草案送入國會,並對外表示如於今年底修法通過,2024年即可上路實施。

因此,所謂的「囤房稅2.0」改革,其實是「遲來的正義」。然以目前的審議進度觀之,能否於僅剩的會期內三讀通過,不禁讓人憂慮。難道「遲來的正義」還要再次誤點嗎?

租金支出抵稅制度合理化,可直接幫助租屋族!

另一重點是租金支出抵扣制度改革,目前《所得稅法》第17條針對租金支出扣除規定為「列舉扣除12萬元」,乃財政部依1999年的租金行情訂定[1],但時過境遷,抵扣額度與目前租金行情相去甚遠,採「列舉扣除」更讓此機制形同雞肋。

因此,OURs、崔媽媽等民間團體於去年2月亦提出了《所得稅法》第17條民間版修法主張,要求租金支出改列「特別扣除」並提高額度,以降低租屋家庭負擔,亦可間接促使租屋市場透明化。此建議雖獲得各黨委員支持與提案,但仍因財政部不同意而被擱置。直至本會期在財委會召委力挺及各黨委員的支持下,修法草案才敗部復活,亟待二三讀通過。

有鑑於此,關注租屋族權益的租客聯盟代表許先生特出席記者會,以其北漂租屋15年的經驗現身說明,他表示迄今只遇過一個房東願意讓自己使用租金抵稅,且租金抵稅與標準扣除額的差距也非常小,還要冒著得罪房東的風險,對租客形同虛設,造成許多人就放棄申報租金抵稅。

相對地,若採「特別扣除」並提高額度,的確可以降低租屋家庭的所得稅賦,也會提高大家申報的意願,因此期望各黨委員能夠通過修法,幫助高房價、高房租下的租屋族降低負擔。

重要法案尚待三讀,休會競選將受選民檢驗

最後,租客聯盟與OURs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要嚴正指出,若各政黨,尤其是執政黨於國會過半的絕對優勢下,不能在本屆立法院最後一個會期通過《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這兩項攸關居住正義的法案,怎好意思要提前休會去選舉?如何讓社會大眾信服且認可

籲請各黨委員以民眾利益為依歸把握剩餘會期完成《房屋稅條例》與《所得稅法》修法。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都在看著!

[1] 1999年財政部表示,台灣省30坪的出租房屋,每月平均租金約在9,000元(單坪租金300),台北市較高約2萬元(單坪租金666),因此租金扣抵額設定為每年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