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臺灣鐵路產業工會
近月來接連爆發多起「病假遭打壓」事件,勞工健康權再度被踐踏:
臺鐵員工因病假續請遭資方記曠職懲處打壓,長榮航空空服員則公司制度不敢請假就醫,最終延誤治療喪命,醫療業工會也揭露醫院職場對員工請假懲處氾濫。這些事件,揭示臺灣職場普遍存在「勞工請假=不敬業」與「請病假就是濫請」,讓勞工在健康與飯碗之間被迫二選一。
許多雇主仍以「病假審查」、「全勤獎金」與「晉升考核」等管理手段,變相懲罰請病假的員工,甚至要求勞工「提早預告」疾病或強制提供醫生診斷證明等醫療資訊。
因此雇主仍有多重管理手段懲處,對勞工請病假做出不利處分,讓「請病假變成職場風險」,而這些接二連三的悲劇,更是讓賴清德總統宣稱的「健康臺灣」成為空談。
勞動部在工會抗爭下,將在明(10)日召開病假保障權入法公聽會,工會團體今日公聽會前召開記者會,請因病假受到打壓的當事人,說明對病假保障權相關訴求:
●訴求:勞動部應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給予至少15天病假不可對勞工有不利待遇。
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遭病假打壓的當事人王傑表示:
作為一個今年開始被持續以病假問題打壓的工會幹部來說,我必須嚴正地說病假問題,是非常需要重視的議題。因為對於勞工與公務員來說,病假、事假,就是請一天就會影響考績的事情。
而資方開始刁難病假,更是讓勞工遭受壓力,不敢請假的開始,以我面臨的情況為例,現任台北站長上任之後,要求一天病假要提供就醫單據,兩天以上要提供診斷證明書,而且就算提出就醫單據,表示看診後因為病況有休養需求,台北站長不僅惡意將員工看診後,自覺仍有休養再請假,扭曲成「連續兩天病假」,又執意求要提供診斷證明書,縱使附上醫師開藥的藥單、打報告說明,依然不准假,導致本人目前面臨2日曠職、小過處分。
產工數次找過何站長說明此規定於法無據。無論是勞動部函釋,還是銓敘部函釋,都是寫病假證明可以用醫療單據或就醫收據:不限定診斷證明,然而何站長卻聲稱自己聯繫過勞動部,條件平等司的科員跟他說病假兩天要提供診斷證明。
雖然10月17日產工至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後,勞動部回函表示「爰勞工如有身體不適需要治療或休養之需求時,雇主應考量勞工實際需求給予病假。」並同步副本給交通部,然而台鐵及台北站卻仍未依照勞動部函文所示,實際考量本人休養必要,不斷要求提出醫生診斷證明才能給假,完全是不顧勞工實際情形、卸責審查責任的做法。
又今年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法後,病假部分也有修正,在第十一條第三項:新增了或「其他證明文件。」修法理由中也明確講到,其他證明諸如看診收據、藥單都可以當作證明。
因此,發生在本人身上的案件,就是資方,透過請假規則賦予的權限作為懲處手段,讓《請假規則》淪為打壓勞工的手段,以法之名制定許多規定,而像何站長這樣的雇主和資方,多不勝數!用私設規定,刁難、打壓跟自己立場不同的勞工或者工會幹部。
所以長榮空服員不幸因此死亡,醫療業工會也站出來揭露病假遭懲處的狀況,以及本人遭打壓的懲處案,絕對不是單一個案,是整體性的制度問題導致,工會主張,目前勞工請病假扣半薪,已經是變相處罰,應該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給予至少在30天病假中,有15天病假不可對勞工有不利待遇,讓勞工可以放心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