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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世代正義,何時實「憲」? -呼籲修憲委員會 支持18歲投票權修憲案

自2014年5月30日, 第一波修憲提案在立法院院會一讀付委後,王金平院長終於在今日( 2015年3月4日)召集黨團協商籌組修憲委員會。 推動降低投票權年齡第十年的「台少盟」以及「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表示肯定。朝野立委終於順應民意, 聽到人民渴求世代正義的社會期待,不再繼續互檔修憲案, 使得十八歲投票權修憲案得以往前再進一步,渴望能有機會成為20 16大選公民複決案。聯盟表示亟盼立法院在3月12日由各政黨提 交名單後,能盡速組成修憲委員會,進入實質的修憲案審查, 並能將成案已久且共識較高的18歲投票權案納為優先修憲案。

依據今日朝野黨團協商結果,將採取「互不擋案」 的共識讓所有修憲提案都能夠進入修憲委員會審查,包括:18歲投 票權、閣揆同意權、降低修憲門檻、立委席次、政府體制…….等許 多重要的憲改議題。台少盟與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呼籲, 其中具朝野高度共識的議案應優先處理,如:18歲投票權( 已有近七成的立委連署提案),力求在本會期結束(5/29) 前完成三讀,並在2016年初總統既立委選舉時,交付人民複決。

原先與台灣並列全世界堅持二十歲才能夠投票的民主國家 ─ 日本 ,為了能夠趕上民主潮流,並成為世代正義的民主國家, 近兩年國會動作頻頻,不僅在去年6月正式通過《國民投票法》(類 似我國《公民投票法》),已經將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 這幾天日本國會也正準備修正《公職選舉法》(類似我國《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也一併將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 ,最快預計2016年夏天的參議院選舉就可以生效, 早已將台灣遠遠甩在後。反觀台灣還在死守20歲投票年齡, 加上修憲門檻過高,如果不趁此波社會各界強力要求修憲時機, 一舉突破下修投票年齡的限制,恐怕拖延下去將遙遙無期。

因此值此修憲關鍵時刻,世代正義何時得以實”憲”?聯盟呼籲國會 立法委員們,啟動憲改工程的過程中, 務必重視世代正義與青年合理的公民參與權利,投下「憲法第130 條修正案」一張同意票。並且完成《公民投票法》的最後一哩路( 目前二讀,黨團協商中),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讓18歲青年能夠參與2016年修憲複決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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