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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家庭照顧假七天,家長看得到、用不到?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家庭照顧假七天,家長看得到、用不到?
有薪家庭照顧假,勞工、公務員同等待遇!

發言代表

張筱嬋(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副主任)

鄭雅慧(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陳柏謙(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研究員,一個女兒的爸爸)

李佳紜(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成員,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領隊)

陳玫儀(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秘書長)

葡萄媽(職業婦女、前親子共學團成員,一個女兒的母親)

許愛咪(愛咪媽媽)

距離2020總統與立委選舉不到ㄧ百天,但我們仍未看到兩大黨總統候選人提出友善育兒的政見。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莊喬汝律師呼籲各黨候選人應盡速提出完整的育兒制度主張:(一)需要政府提供普及平價的托育公共化服務(二)也需要有督促企業一起打造友善職場的勞動政策,才能真正減輕家長的負擔。

一個月前,某位家長9月25日在政府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發起一項提案:「請支持孩童生病有孩童陪病假(不扣薪)」,迅速得到一千多人附議。理由是:「有鑑於國內流感與腸病毒盛行,再加上一般家庭均為雙薪家庭,如有孩童生病,非得請假照顧孩童,若是腸病毒,更需要連續請假,請麻煩支持兒童陪病假…讓父母專心照顧孩童而不被公司扣薪」。

總統候選人照過來,支持家長就給有薪假

嬰幼兒常出現感染腸病毒,通常需要一週以上才能痊癒。我們檢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所彙整的資訊「學校機構因腸病毒停課班級數」今年第39週來到最高峰(該週上課日9月23~27日),停課的幼兒園高達1080個班級,國小133班,其他機構則是186班。恰好就是上述提案的時間點。可見全國眾多家長的苦惱難以解決,以致這項提案壓倒性得到許多家長的附議。

尤其這週傳來腸病毒孩童今年首例死亡的訊息,今年腸病毒重症(含此死亡案例)累計共有50例,更讓全國家長憂心忡忡。但家長在擔心孩子之餘,還要憂慮自己休假剩下多少,以及雇主是否願意支持?

舉例而言,公共托嬰中心若檢查到小孩可能有感染症狀就會請家長帶回、避免其他小孩出現群聚感染,但卻常遇到一些家長硬把小孩丟給托嬰中心、轉頭就趕去上班,因為他們沒有多餘的休假可再請。

其實《性別工作平等法》自2002年上路以來,早就規定所有受僱者每年皆可申請七天的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能扣全勤獎金、不可影響考績。但為何多數勞工不敢請假呢?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當年立法院採納工商團體的意見,把每年7天「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來計算,然而勞工每年14天的事假卻不給薪。這等於是讓所有的勞工自行承擔不利益,尤其是對女性勞工更加不利。女性既被期待肩負家庭照顧責任,平均薪資又只有男性的85%,如果請了太多無薪的事假,家庭收入將更減少,這對於育兒負擔沈重的低薪勞工家庭可說是雪上加霜。

反觀公務員,過去是規定每年有五天有薪的事假。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從2011年就開始聯合家庭照顧者、身心障礙等團體,共同爭取勞工的家庭照顧假也要比照公務員的五日有薪;2012年又發起連署聲明,當時連署團體短期內就超過13個。

2012年民進黨立院黨團呼應民間訴求,以黨團名義正式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要求家庭照顧假的標準,勞工應與公務員一體適用,同樣五日有薪。(詳閱附件之提案內容)

但民間呼聲與勞工家庭的需求,再三遭遇工商團體的強烈反對不過,公務員福利倒是有所進展,去年10月25日考試院已通過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將公務員的家庭照顧假改為每年七天都能有薪

公務員每年七天有薪,勞工也要同等待遇

然而,我們卻遲遲沒有看到政府回應勞工要求有薪假的訴求。經過這麼多年,經歷兩任總統的政黨輪替,一千多萬勞工與公務員之間不公平的差別待遇,仍未消除,勞工家長面對無薪事假,仍是看得到、用不到。我們特別要請各黨候選人及立委注意到,這次一千多位家長附議的提案重點在於勞工要有「不扣薪」的休假

在家長自行提案「不扣薪的陪病假」成為話題之後,10月7日立委質詢勞動部長是否支持,對於勞工的家庭照顧假是否比照公務員也應給薪,勞動部長許銘春的回應不置可否,僅回以「要審慎和各界討論」。顯而易見,勞動部所謂要溝通討論的對象就是長年反對的雇主與工商團體。

暫且不論家長提案的重點是休假要給薪,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原本就不得拒絕給假,但勞動部107年「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顯示,各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家庭照顧假的比例僅有78.1,亦即違法不給假的比例竟高達21.9%。我們想請問,既然勞動部年年做此調查,是否有針對這些「不同意」給假的事業單位依法開罰呢?如果連勞動部也消極不開罰,勞工要如何敢去申請合法(但無薪)的休假呢?

呼籲企業支持友善職場政策,分擔養育下一代責任

再回到家長的有薪假訴求,其實目前立法院已有多位立委提案的版本要求勞工的家庭照顧假應給薪,只是修法並無進展。如果政府宣稱要有社會共識才要修法,但勞資共識其實不會自動到來,勞動部早就應該正式提案來表明政策立場、促進勞資對話,捍衛勞工家庭權益。

我們再次提醒政府,一再默許勞工與公務員間的不平等待遇而消極不作為,此已違反憲法的平等權。過去許宗力大法官對釋字683號提出的協同意見書中提及:「我國對勞工之保護,遠不如對公務員權益重視的法制現狀。(略)…已屬憲法第七條所不容許之差別待遇。」

這次記者會,我們邀請到各類勞工家庭代表來說明心聲與需求。家總副主任張筱嬋說自己也是家長,當孩子感冒時需要請假來照顧,長照家庭的照顧者同樣也需要請假,所有家庭成員包括老人、小孩需要照顧時,勞工雖然可請休七天的家庭照顧假,但在煩惱家中老小費用之餘,請假卻要被扣薪,誰還敢多請假呢?希望政府要讓勞工家長看得到、也用得到。

生動盟秘書長陳玫儀說明自己是宜蘭的家長,宜蘭的薪資大多僅約三萬元,如果孩子感染腸病毒就要休完七天的家庭照顧假,還要被扣薪大約五千元,非都會區的家庭薪資普遍不高,五千元對他們而言是很大一筆錢。陳玫儀要求政府不僅該給勞工家長有薪假,還要提供更多托育服務,給人民完整的生育政策。

葡萄媽媽說她的女兒在幼幼班,前一陣子感染腸病毒,她被迫要用掉自己的年假特休假,又擔心雇主不高興請假太多,作為職業婦女真是很辛苦。愛咪媽媽也說先前孩子班上因腸病毒停課已經用光了自己的有薪假,她跟老公都很煩惱如果孩子班上又來一次腸病毒停課,到時要怎麼辦?政府何時才要解決雙薪家庭的苦惱?

北市產總理事長鄭雅慧帶領中華電信工會等夥伴一起怒吼,要求讓勞工也能比照公務員有同等的待遇、享有七天有薪的家庭照顧假!這個訴求其實很卑微,只是局部性的友善職場措施之一,但爭取多年卻遭到政府冷漠不理。這些勞工家庭辛苦養育下一代,國家卻要他們自己來請無薪休假、減少家庭收入,合理嗎?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批評政府以前要砍勞工七天假的理由是,公務員沒有這七天假、因此要全國一致,但在面對勞工的家庭照顧假不給薪、公務員卻七天有薪,政府為何就不說要全國一致呢?我們要求的是勞工、公務員的待遇都一起向上提升!

親子共學團領隊李佳紜感性呼籲,2016年蔡英文總統剛上任時,行政院長林全曾對她說:「如果我們不做些什麼,未來我們看到路上有人推著嬰兒車,我們可能都會掉眼淚,感謝他們願意生小孩。」 現在就是政府可以做事的時刻,請重視勞工家庭的權利,家庭照顧假要支薪,讓受僱者家庭得到實質的協助。

因此,我們重申政府及各黨立委應盡快在選前完成「七天有薪家庭照顧假」的修法,兩大黨總統候選人也該回應這項民意的訴求。我們呼籲企業善盡社會責任,政府更要督促各企業落實法規的要求,並鼓勵企業提供比法規更優厚的勞工福利,例如增加有薪休假天數或提供企業托兒措施,減少勞工家庭的育兒負擔,讓員工沒有後顧之憂,才能讓員工對企業更有向心力,穩定人力資源。

李佳紜(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成員,大腳小腳親子共學團領隊)

2019.10.25記者會發言稿

大家好,我是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的領隊李佳紜,同時也是兩位六歲以下孩童的媽媽。台灣的生育率下降這件事,相信大家都很常聽到。 每當選舉接近,許多候選人都會推出提高生產津貼、育兒津貼的政策,但是一般夫妻不願意生小孩,不單只是錢的問題,整個社會福利制度與育兒支援系統的不完善,才是真正讓人不敢生小孩的原因。 西方有句諺語說,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養一個孩子需要一整個村莊的努力,尤其碰上孩子生病的時候更是如此,當雙親都必須工作賺錢時,誰來請假照顧生病的小孩? 碰上腸病毒、A型流感或是水痘等必須居家隔離的疾病時,勞工家庭怎麼能夠請這麼多天的假?即使目前有個美其名為「家庭照顧假」的制度,但是在一般的公司裡面,勞工是看得到用不到,不但不支薪,請了還會被扣考績。 現實狀況是,許多育兒家庭只有一份主要收入來源,對於家庭中全職育兒的那一方,不單是要負責照顧病童,甚至時常被孩子傳染而跟著一起病,面對勞工權利的虛有其表,在一個家庭面對困難的時候特別感到心寒。 更別說是單親家庭以及弱勢家庭,主要照顧者所承受的壓力是加倍的。在這種不友善的條件下,我們的孩子要如何得到妥善的照顧呢? 四年前,蔡英文總統剛上任時,行政院長林全曾對她說:「如果我們不做些什麼,未來我們看到路上有人推著嬰兒車,我們可能都會掉眼淚,感謝他們願意生小孩。」 現在,就是政府可以做些什麼的時刻!請重視勞工家庭的權利,家庭照顧假要支薪,讓受僱者家庭得到實質的協助。讓我們未來每個人走在路上,看到路上有人推著嬰兒車,都不需要掉眼淚,因為,我們知道,這個政府真的有心要為人民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