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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假加薪、真減薪!」新光醫院留任合約暗藏蠅頭小字陷阱五月調薪攏是假?合約變相拉長,基層護理師月均薪慘遭稀釋

文/新光醫院企業工會

國內醫療環境血汗問題再添一樁!近日基層醫療人員出面指控,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下稱新光醫院)的「簽約補償金」合約不僅涉嫌規避《勞動基準法》,更在合約底部以「蠅頭小字」暗藏發放時需在職的霸王條款。新光醫院於今年五月時才高調對外宣佈加薪,實則卻利用發放日的24天空窗期,將原本「一年一簽」的補償金合約變相延長,導致護理人員實質月均薪資大幅縮水,引發基層強烈反彈!

▌蠅頭小字設陷阱,操弄文字遊戲欺壓基層

據投訴人員出示的「護理人員簽約補償金(留任獎金)同意書」文件,院方刻意將最關鍵的給付條件「核發時仍需在職」以極小的字體隱藏於合約底部。

護理人員長期處於高壓、高工時的臨床環境,往往無暇仔細鑽研艱澀的法條與合約規則。院方涉嫌故意操弄文字遊戲,利用勞資雙方的資訊與法律專業不對等,讓不熟悉法規的基層醫療人員掉入合約漏洞。這不僅是缺乏誠信的表現,更是對第一線辛苦付出的護理人員最惡劣的欺騙。

▌五月加薪攏是假?挖東牆補西牆,薪資不增反減

新光醫院曾於今年五月高調宣佈,為護理人員加薪至54,000元,企圖營造重視基層的友善形象。然而,攤開雙北各大醫學中心的薪資水平,此條件仍有明顯差距。

基層護理師痛批,院方為了彌補薪資競爭力的不足,便將「簽約補償金」當作障眼法,試圖美化整體的年薪帳面數字,但這根本是「挖東牆補西牆」!院方透過延長合約期與稀釋月均薪的手法,讓護理人員精算後赫然發現,實質拿到的報酬根本沒有變多,甚至不增反減。

▌合約變形無限遞延!1年約變1年又24天,稀釋基層血汗錢

基層人員進一步拆解院方的「數字陷阱」發現,合約明定留任期為一年(例如:115年10月1日至116年9月30日),但卻將該筆補償金刻意延遲至次月(10月25日)才發放,且發放當日必須在職。

此規定隱藏著一個極大的漏洞:若勞工為了領取該筆補償金而留任至10月25日,資方大可將「次一年度」的合約起始日順延至10月26日。如此一來,原本承諾的「1年期合約」,實際上變成了「1年又20多天」的合約。護理人員形同被這 24 天的空窗期無限期綑綁。

這種「實質延長合約期限」的做法,直接導致了護理人員的薪資縮水。以過往的「簽約補償金」平均換算,護理人員每月原預期可多出約6,000元的薪資;然而,在合約期被惡意拉長至1年又20多天後,同樣的補償金總額被強制分攤到更長的月份中,導致平均每個月的補償金被稀釋到僅剩5,900多元。院方宣稱的「調薪」,實質上卻是利用延長工時與合約期的手段,進行變相減薪!

▌護病比惡化隱憂,呼籲勞動與衛生主管機關徹查

穩定基層護理人力是維持醫療照護品質、守護護病比的重要基礎。新光醫院如今卻以文字遊戲與數字陷阱侵害勞工勞動條件,不僅無助於人員留任,更會加劇護理人員流失,最終受害的將是全體病患的臨床安全。

為此,基層護理人員提出以下嚴正訴求:
新光醫院應立即修正現行合約,切實廢除霸王條款、補足稀釋薪資,明訂凡實質服務屆滿一年者均應有領全額簽約補償金。嚴禁以「發放當日須在職」等形式要件苛扣員工工資,且不得利用空窗期遞延次年合約。

▌工會介入溝通遭拒,呼籲主管機關徹查變相脅迫之定型化契約

新光醫院企業工會表示,工會近日已接獲多起基層護理人員申訴,並曾主動與新光醫院進行溝通。然而院方態度強硬,不僅表明執意「維持現狀」,甚至冷血卸責,反指「合約已經載明」。

這種惡劣態度讓護理人員陷入「簽與不簽皆是弱勢」的絕境。院方吃定勞工若簽了約,日後若因空窗期的合約陷阱遭拒發獎金,也無力反抗;因為面對擁有龐大資本的醫療財團,冗長的訴訟程序與高昂的律師費用,遠非基層受薪階級所能負擔。勞工深知「小蝦米打不贏白色巨塔」,院方正是利用此一資源極度不對等的現實,變相脅迫護理人員吞下如此的的不平等合約及其霸王條款。

對此,工會強烈呼籲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及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應主動介入並發動勞動檢查,徹查該合約是否違反《民法》第247-1條「顯失公平」之定型化契約規定、《民法》第101條「不正當阻止條件成就」之行為態樣及《勞基法》之工資保障精神。切勿放任資方隻手遮天,讓前線救死扶傷的醫療人員流汗又流淚!

護理人員簽約補償金同意書(新光醫院企業工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