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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縣市首長繼續擺爛 違章工廠新增不斷 資訊不公開 誰知你有拆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

今年320日新版《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上路,六月底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首次公開各縣市農地違章工廠查處進度,該資料除了缺漏《工輔法》要求的公開未登記工廠名單外,其公開的查處進度更落後得令人失望,實施至今僅一件斷水斷電以及一件拆除。關心農地違章工廠的公民團體自三月《工輔法》實施後,積極檢舉各縣市的新增建違章工廠,目前累計檢舉超過150件,竟只有一件自行拆除,無任何一間斷水斷電。

公民團體細究背後原因,整理出一、各縣市法規落後,二、第一線查處人力不足,三、不同局處之間互踢皮球,以及最重要的一點:縣市首長意志不堅訪問目前有拆除和斷水斷電進度的新北市和台中市,其違建拆除單位均表示,目前能夠依《工輔法》執法的最深層原因就是首長侯友宜及盧秀燕的支持。相反地,彰化縣從違章工廠數量到未處理數量都居各縣市之冠的原因,就在於王惠美縣長自始至終都沒有要處理新增違章工廠的決心。首長的態度強烈影響法規、人力及管理機制的差異。

農地違章上萬家,查處人力平均僅4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研究員蔡佳昇說明,經五個多月來的違章工廠檢舉和電話追蹤,目前已能掌握各縣市承辦農地違章工廠稽查的工作人員數量:平均每個縣市僅有4.4位的處理人力,且通常身兼其他業務。再搭配經濟部與農委會近來公布的各縣市新增違章工廠和待確認違章工廠數量,桃園市農地違章工廠總數約二萬多間,新增高達2,718間,竟只有3人負責查報、處理未登記工廠,高雄市更只有1人,期待剛上任的陳其邁市長能二年當四年用,好好面對高雄近一萬六千家農地違章,而鄭文燦市長顯然並不重視蔡英文「即報即拆」的承諾。最誇張有6,055家新增待確認違章工廠的彰化縣雖有六人查報,但拆除經費僅一百萬(拆除一家約需1050萬元),讓王惠美繳出0拆除的成績單。

 農地違章工廠重災區縣市之稽查&拆除人力表(附件一)

 違章工廠佔地筆數(農委會2017新增違章工廠數量+待確認家數(經濟部2020拆除、斷水斷電數量(經濟部2020公民團體檢舉數量各縣市經發單位稽查人力違章建築拆除人力違章建築拆除業務費
新北市11,4991,1171569035,000,000
桃園市17,4032,7180143外包20,000,000
台中市24,1822,66112467110,000,000
彰化縣17,9616,0550546外包1,000,000
台南市13,9762,231077不願透露5,810,000
高雄市15,973141051281,490,000
屏東縣5,36614705213500,000

然而,違章工廠「斷水斷電」其實僅需各縣市政府經發單位(如經濟發展局、產業發展處)確定違規屬實,發函給台水、台電,並到場會同拆除電錶即可完成。因此,如果縣市政府無任何斷水斷電即是瀆職。我們沉痛的質問:到底各縣市首長要容忍新增的違法工廠到什麼地步?要繼續惡化台灣的產業競爭環境嗎?要成為侵害台灣糧食安全、食品安全的幫兇嗎?這兩年內若沒有讓既有的違章工廠看見新增建工廠的拆除,經濟部與各縣市政府認為這些工廠會乖乖的去申請納管嗎?

依《工輔法》,至20223月是處置違章工廠的黃金期,我們嚴正呼籲各縣市首長,增加違章工廠稽查人手,增列經費,加速對違章工廠的拆除,經濟部應修改《未登記工廠停止供水供電作業程序》,提供更具體的代行斷水斷電執行程序,以遏止新增建農地違章搶建的違法行為,不讓蔡英文總統的「新增建即報即拆」政治承諾支票成為芭樂票。

彰化違法工廠檢舉近三年還在營運!斷水斷電假口號 大騙局!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透過直播方式公開揭露彰化立儱工廠從2017年開始蓋就多次檢舉,至今仍營運,經濟部發文給彰化縣政府,所公布的《未登記工廠停止供水供電作業程序》形同虛設,流程繁瑣,始終等不到工廠斷水斷電,原本要求即報即拆,現在連斷水斷電都做不到,守護農地口號就是一場大騙局!

該工廠20179月檢舉時正在興建中,檢舉後沒多久居然完工還正式營運到現在(附件二),直到今年727日,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行文(附件三)表示,由彰化縣政府勘查結果確認為違法工廠,並要求依照《未登記工廠停止供水供電作業程序》令其立即停工,卻沒限制祭出停工處分的期限,公文已收到超過30日,彰縣府至今仍未對該工廠祭出停工處分!且停工處分送達後30日內派員勘查,若拒不遵從,才要通知台電、台水會同到場。另外,合法工廠違法將其用電轉供至違章工廠者,竟還給予限期改善,改善後又轉供,才要再通知台電台水會同到場執行停水停電。

停止供水供電作業程序繁瑣,且有讓違法工廠鑽漏洞的機會,違法工廠會在稽查人員會勘時將違法轉供電線拆除,待稽查人員離開後又繼續使用,跟稽查人員玩躲貓貓,根本無法落實執行斷水斷電,完全是一場騙局。

縣市政府不修法,經濟部違章名單不公開

環境法律人協會黃子芸專員表示,去(2019)年修訂的《工輔法》,特別賦予地方主管機關針對新增建違章工廠執行斷水斷電以及拆除等管制手段,卻未見任何縣市根據新修訂的《工輔法》重新修正未登記工廠的裁罰基準(附件四)例如最新的新北市和南投縣都還是2018年版本的裁罰基準,更不用說其他縣市。中央地方法規不一致,造成某些新增未登記工廠依舊先依一般違建方式處以罰鍰,而非根據新修訂《工輔法》應立即「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先不提違章工廠本身的危害,地方政府違法裁罰新增建工廠的業主,到時衍生更多纏夾不清的法律問題將難以收拾。

經濟部花費7000多萬元盤點調查,至今仍未公開未登記工廠名單及地點,也是明目張膽違反《工輔法》28-3條對資訊公開的規範,罔顧農地違章工廠周遭居民的人身安全。合法廠商都應該公開的資訊如工廠位址、業別,甚至是毒化物,經濟部為何特別掩護未登記工廠,可以不必揭露?從依法行政的角度而言,經濟部已經違法;從社區知情權的角度而言,隱瞞相關資訊更置周遭居民於不可知的環境風險當中。籲請經濟部落實資訊公開,並邀請民間團體參與工廠管理輔導會報,以利大眾一起監督農地違章工廠相關的行政處置措施。

地球公民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共同呼籲

1.      各縣市增加違章工廠稽查人手、增列拆除經費,尤其是新增數量快的彰化縣、桃園市。

2.      各縣市應依《工輔法》更新地方裁量基準,立即執法,對新增違章工廠處以斷水斷電措施,遏止新增建違章工廠。

3.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應公開未登記工廠名單、位置與查處情形,遏止農地流失。

4.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應依法邀請民間團體參與工廠管理輔導會報,全民一起監督拆除,守護台灣糧食安全。

5.      別讓《工輔法》成為口號,經濟部應修改《未登記工廠停止供水供電作業程序》,具體化代行斷水斷電的實施方式,讓各縣市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