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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污名化與隱私侵害:台南市政府請勿胡亂串接資料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南市政府做出最壞的示範,意圖將患有精神疾病或特殊性癖好的個案資料,與警察局接獲的校園通報紀錄連結,公然侵害個案隱私,且透過不當連結精神疾病患者及犯罪紀錄,污名化向醫療院所尋求幫助的個案。

精神醫學及心理專業人員對個案具有保密義務。除了犯罪情事與可能自傷、傷人的情況之外,心理師並不能對外透露個案晤談的內容。台南市政府宣布將與警察局連結的「類似精神疾病特殊性癖好」個案資料,究竟從何而來?衛生局又是基於什麼法律依據要求醫療院所通報「特殊性癖好」個案資料?對精神健康失常及性癖好的污名化,將鑄造由政府發動的社會歧視,不利於當事人主動尋求醫療及諮商,更傷害當事人的基本權利。

台南市政府意圖連結將「衛生局個案資料」與警察局接獲校園案件資料一事,更點出另一個更根本的問題:衛生局究竟握有哪些個案資料?有關精神科門診、心理治療、心理諮商的個案資料衛生局可以取得嗎?健保資料庫有個案資料嗎?若有的話,這些資料平常又如何與其他機關的串連使用?關於我的資料,在什麼地方,將我標記成什麼模樣?

回應台南市政府維護校園安全措施第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