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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求償天價違約金,醫師節沒有快樂

文/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

一年一度的醫師節又到了,本是該歡欣慶祝、表揚優秀醫師的節日,卻有許多醫師高興不起來,因為甫出社會不久就背負數百萬債務,遭到雇主以訴訟追殺。為什麼人人稱羨且多金的職業,會面臨這樣的命運?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於今日(11/11)召開記者會,以工會會員們實際面臨的狀況,指出現行主治醫師與醫療機構所簽訂的契約宛如賣身契,對工作環境稍有不滿還可能面臨天價違約金。

醫師工會會員代表曾培琪醫師解釋,勞基法對離職違約金有嚴格規範,一至兩個月月薪的違約金已經很高,但主治醫師缺乏這項保障,導致與於東家「分手不快樂」,經常面臨天價求償,也因此一旦簽下契約,勞動待遇、工作內容就得隨人擺佈。

醫師工會會員代表曾培琪醫師舉例,會員A醫師曾於高雄市的義大醫院服務,擔任住院醫師,並與醫院約定好,在訓練完成以後返回母院貢獻所學。孰料義大醫院不僅未給予A醫師原先承諾的職缺,還安排極為繁重的工作,包含一週內密集支援義大醫院、偏鄉醫院、衛生所的門急診業務,其中還包含日夜顛倒的輪班工作,令醫師身心俱疲,最終只能遞出辭呈。但當初簽下的契約當中包含了「違約金」條款,導致A醫師現正面臨600多萬元的違約金訴訟,遠高於過去在義大醫院領取的所有薪水,等於不只「做白工」還「倒貼」給醫院。

醫師工會秘書長廖郁雯表示,同樣的問題發生在台北市某診所,會員B醫師因為不滿工作環境,提前預告並提出離職,緊追在後的卻是高達100萬的離職違約金,至今仍在法院纏訟。工會秘書長廖郁雯特別指出,該診所未提供教育訓練、也沒有額外的補償措施,倘若是勞基法保障的一般勞工,根本不能夠約定違約金,正是因為相關法規未保障醫師族群,才使得雇主有機可趁,以契約綁住勞工,藉機壓低勞動條件。

立法委員范雲指出,醫院把院內繁重工作安排給簽訂進修契約的醫師,運用契約綁住醫師,把醫師當奴工,不只不合理也不道德。衛福部已在《醫療法》中研擬醫師勞權專章草案,於去年4月送進行政院。立法委員范雲表示,草案已在行政院超過20個月,呼籲行政院儘速將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修法杜絕這類顯失公平的奴工契約,才能夠從根本保障醫師勞權。

雖然有部份的醫師已經納入勞基法,但還有數萬名醫師連基本的契約內容保障也沒有。

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與立法委員范雲共同提出兩大訴求,呼籲政府應正視,盡速訂立相關辦法,確保不平等條約從醫師受雇契約當中消失。就算沒有法規,政府對於各級醫療機構有監督之責,也不能縱容醫院剝削員工,拉低勞動條件,應盡速籲請相關醫院檢討。

訴求一:衛福部應訂立辦法,落實受僱醫師、主治醫師契約基本保障,消滅不平等違約金條款!

訴求二:對於強硬以天價違約金脅迫醫師的醫療機構,政府不應坐視不理,應嚴格監督其改善勞動條件!

協辦單位:范雲立法委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