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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大法官不運作 下一步要怎麼辦?
2025-10-16 @ 10:00 上午 - 10:30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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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台灣永社
時間地點:10月16日(四)10:00,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
憲法法庭自日前剩餘大法官僅八人後,陷入實質停擺狀態。三位現任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於10月8日聯名發表聲明,指出依據新修《憲法訴訟法》,法庭開庭評議需達十人門檻,現人數不足,依法不得開庭評議,該聲明指出「新修正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規定,為現行有效之法律規定,大法官審理案件,自應受其拘束,無權恣意不適用。」
然此舉形同以守法之名拒絕行使其憲法職權,且不說目前已有針對新修《憲法訴訟法》本身是否違憲的聲請案繫屬憲法法庭,憲法本就賦予憲法法庭有解釋牴觸憲法之法律的職權,若該法部分條文有違憲可能,自不應以之為憲法法庭停止運作的理由。
此外,蔡宗珍大法官的立場轉變亦令人不解。其2003年學術論文〈我國憲法審判制度之檢討〉,文中曾明確主張:「憲法第八二條係規定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嚴格來說,除組織性事項外,憲法並未明文授權立法者得就司法權運作上之其他事項以法律規定。……至於司法權中有關釋憲權運作上之相關事項而言,不論有關大法官釋憲權範圍的界定,還是屬於釋憲程序之事項,明顯地皆非屬組織性事項。立法者對此既未獲憲法授權或委託制定,實無權以法律擅代制憲者而為立法規定,即使制定,此等法律內容之實效性與拘束力亦堪疑……」,暗示違憲審查之運作不應全然受制於立法者對司法權運作之規定,與其當前依《憲法訴訟法》而主張不得開庭之立場形成明顯對比。
再者,當前,憲法法庭癱瘓為在野黨所樂見。自2024年起,在野黨除推動修法提高《憲法訴訟法》評議門檻,並於兩次大法官提名案中全數否決被提名人,多數被提名人未獲實質理由即遭封殺,永社對未來提名案可否順利通過感到悲觀,如今憲法法庭唯有自救,才是突破困境的最佳解。
最後,若憲法法庭自棄憲法守門人角色,行政院長亦應考慮勇於承擔憲法守護者之責,例如對明顯違憲之法案拒絕副署。再者,若憲法法庭拒絕啟動職權審查,已可預見其明年將持續癱瘓。而憲法法庭既不願行使職權,納稅人又為何要為其承擔預算?望立法院諸公審酌、考慮精簡憲法法庭之年度預算。
記者會主辦:台灣永社
合辦:辜寬敏基金會
出席(陸續增加中):
黃帝穎∕台灣永社副理事長、律師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楊宗澧∕辜寬敏基金會執行長
高鉦詠∕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