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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無期冤獄林金貴再審聲請記者會

2016-03-17 @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冤獄平反協會

2008年5月高雄鳳山一起計程車司機遭槍擊殺害之案件,5個月後,警方逮捕林金貴,認定林金貴涉案,法院認定林金貴因不明動機開槍殺人,判處無期徒刑。經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律師團研究案情,發現本案疑點重重,決議立案救援。2015年,律師團以卷內Google地圖可證明林金貴不在場,為林金貴聲請再審,但經法院駁回確定。

經過一年調查,律師團發現更多林金貴不在場的證明,其中林金貴家人提出林金貴於2008年3月於相館所拍攝的半身照片,顯示林金貴當時為短髮,而案發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兇嫌髮長及肩。律師團諮詢皮膚科醫師,依據醫學知識與經驗,僅兩個月的時間林金貴髮長不可能生長及肩,可證明林金貴並非兇嫌。律師團也諮詢中央研究院的影像分析專家,經學者將現場兇嫌照片與林金貴影像進行比對,結論認定兩張照片應非同一人。

「半身照」、「頭髮生長速度的醫學專業意見」及「最新的影像分析結果」,均為當初判決林金貴有罪時,法院未曾調查審理的證據,符合新事證的法律要件,應足以證明林金貴並非兇嫌。律師團將再次為林金貴聲請再審,於3月17日上午向法院遞狀,並舉行記者會說明林金貴案,希望法院開始再審,重新審理。

 

【時間】2016年3月17日週四上午10:00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門口(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出席】羅秉成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林金貴義務律師)

林金貴家人

林岡輝律師(林金貴義務律師)

蔡晴羽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律師、林金貴義務律師)

【主辦】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明細:

日期:
2016-03-17
時間: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活動 標籤:

地點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門口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