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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重劃會不鳥市府 公民為「黎明」挺身 呼籲台中市政府硬起來

2017-02-03 @ 9:00 上午 - 10:00 上午

文/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

行動緣由:

台中市自辦市地重劃在胡志強市長任內啟動的幾個單元,個個弊端重重且爭議不斷,林佳龍市長上任後也仍持續,至今未有改善。幾個爭議訴訟一直打到在大法官釋憲指出「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違憲,內政部於2016年底啟動修法程序補救,但是財團主導的「重劃會理事會」強奪土地的動作,並沒有停歇下來。

台中「黎明幼兒園」反抗迫遷的爭議,在自辦重劃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於2016年11月23日的協調下,地政局長張治祥做成三點結論:

(一)幼兒園方面:
1. 請提出住宅區建物合法證明文件,爭取原位置保留立於不敗之地。
2. 地上物經法院認為是7兄弟姐妹共有,其中5人同意拆除。請林園長整合家人取得一致意見。
3. 若有機㑹原地保留(涉道路、公園部分林園長同意拆除,但應重新查估合理補償),多出來的土地應配給幼兒園,請努力成立法人、成為權利主體。

(二)重劃會方面:
1. 若地上物為合法建築,重劃會應依規給予原位置分配。
2. 若地上物不屬合法建築,仍拜託重劃會考量地區情感、幼兒園40年對地方的貢獻,並基於推動重劃的社會責任,研議同意幼兒園(住宅區部分)全部保留。
3. 請努力協調幼兒園南側已分配的地主,同意讓出部分土地配給幼兒園,不足部分調配至他處。

(三)由於上述意見對雙方都有難度,希望以6個月時間各自努力,重劃會陳報法院這段期間暫緩強制執行。

「黎明幼兒園」在協調會後,已經積極找出建物合法的證明,更取得5位所有權人保留建物的同意書。而且除了台中市地政局,多位專家學者、內政部人員也一致認同保留方案具體可行。然而「黎明重劃會」無視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的協調結論,在過年前發函給法院,強調並未同意市政府「緩拆半年」的協調結論,要求法院繼續執行強制拆除。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黎明幼兒園,2月3日在台中地方法院再次進行協商。關心市地重劃問題的公民朋友,特別在協商前集結,挺身支持「黎明幼兒園」原地保留,也要求台中市政府派員參加此次協商,向法院敘明「重劃會不鳥」的協調會結論,並呼籲市府「硬起來」護衛其公信力與尊嚴,要求重劃會遵行協調結論。而市府如果願意為解決自辦重劃的不正義而有積極作為,不向財團低頭,我們也會成為市政府的堅強後盾。

行動主要內容:

1.說明11月23日協調會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長張治祥做成的結論與「黎明幼兒園」原地保留方案,說明幼兒園取得的合法建物證明及5位所有權人保留建物的同意書。

2.請市府代表看清楚重劃會發給法院要求「續行執行程序」的公文,呼籲市府「硬起來」、為解決自辦重劃的問題積極作為。

3.「終結重劃怪獸護學園/護尊嚴」行動劇。

集結時間:2月3日(五)上午 9:00

地點:台中地方法院(台中市自由路一段91號)

主辦團體:
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中台灣公民行動陣線

明細:

日期:
2017-02-03
時間:
9:00 上午 - 10:00 上午
活動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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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台中地方法院
台中市自由路一段91號 + Google 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