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原民

三鶯部落簽租國有地 強拆後六年 自力造社宅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三鶯大橋下的都市原住民部落「三鶯部落」爭居住權,歷經行政院、總統府前剃髮、埋鍋造飯,近六年抗爭,在2010年與新北市政府協商部落重建計劃。三鶯部落今天(1/20)與國有財產署簽訂契約,承租位於三峽區三鶯大橋下約1.8公頃的國有地,租期二十年,土地租金每戶每月平均約661元,共42戶民眾將在承租地上自力造屋。三鶯部落將是第一個人民自行興建社會住宅的案例,但三鶯部落重建後續工作仍有蓋屋經費貸款、居住管理運作權責關係等尚待與新北市政府溝通之處。

三鶯部落自救會代表阿里說:「三鶯做出一個突破,這是不一樣的社會住宅。在現在的經濟體制下,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去建造自己的家園。證明我們在建商財團壓力下,能夠創造自己的家,希望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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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部落長老表示,在三鶯部落抗爭的幾年來,居民不敢相信政府任何的承諾,因為很有可能明天變成「芭樂票」。目前部落基地、公共社區與水電已完備,剩下自力造屋。「在重建沒完成前,我們不放棄,還會站上街頭 ,跟社運團體走在一起,讓大家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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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部落代表今(1/20)與國有財產署簽約承租土地,將自行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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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部落與國有財產署土地租約內容。

今多個面臨迫遷狀況的自救會到場分享三鶯部落的喜悅,認為三鶯部落成功案例帶給其他自救會信心,同時也要向大眾表示迫遷狀況依舊未歇。「反台南鐵路東移救會」反對拆民宅300多戶做鐵路地下化;「桃園航空城反迫遷自救會」反對徵收3000多公頃土地、恐怕要迫遷2萬戶,農地被區段徵收,為了打造航空城。

華光社區兩年前被拆光,華光社區訪調小組代表徐亦甫說明華光社區迫遷狀況,其對象也是國有財產署,但是處境卻與三鶯部落大不相同。他提到國有財產署要全台三千多政府機關,以訴訟法律向住在國有地上的人民提告,將國有地收回炒地皮用。台大紹興社區以及法務部管裡的華光社區都是如此,政府預計華光社區的土地賣4、500億。

另外,華光居民因訴訟產生了「不當得利」,在金華街上的一戶居民,就要賠含利息超過700萬,必生積蓄一次被國家搶光。徐亦甫說:「為了收回土地賣財團,把人民趕盡殺絕。台北市像華光的案例,還有6000間、1萬1000戶,全台還有2萬3000間違建戶。這數據還不包含像三鶯部落一樣、自己在都市打拼蓋家園的都市原住民聚落。」徐亦甫說,華光社區的案例,顯示人民沒有跟國家協商的機會。「國家告人民,要人民將土地還給國家 卻不思考國家自己沒有提供住宅,讓這麼多弱勢族群住在國家土地上面,這原因是誰造成的?」他呼籲遭受迫遷的團體要團結在一起,反迫遷之路還要繼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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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部落表示,承租土地只是開始,自力蓋屋的貸款、與市府間的權責分配等尚待協商。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三鶯部落今承租土地是一個示範性案例,表示政府可以用一個比較好的、合乎居住權的、可行的方式來解決人民居住問題,而不是像華光社區一樣用告的,或是航空城案例,用區段徵收。還有其他都原部落,都要能可以透過三鶯部落成功經驗來變成制度化,要求政府已符合居住權方式解決民眾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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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遷未歇,三鶯部落仍與各自救會站在一起。

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代表柯逸民說:「六年前抗爭,誰相信住在河邊被拆遷這麼多次的原民部落可以走到這一步?」柯逸民說,六年抗爭是值得的,這將鼓舞社會上許多人。而爭取土地簽約,也是河岸部落的平反,對抗社會的汙名化以及對原住民的歧視。「原住民不斷付出代價,要到我們該有的東西,那不是政府的恩惠。重建也不要相信政府,蓋房子只能靠財團嗎?弱勢者自己有辦法去組織、去籌錢,協力蓋出自己的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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