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爛時光會客室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530集|消防員要的是職安 不是公祭!|專訪 郭明耀

文 / 張家語

新北市新店區8日發生溺水事故,兩名前往救援的消防員不幸殉職,其中,殉職消防員吳恩碩生前即為消促會幹部,長期參與改革行動。他的離去,讓長期為消防員發聲的團體更為悲痛。

日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前往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拉開歷年殉職消防員名單布條,增添張敬謙、吳恩碩的名字,痛批政府遲遲未將消防員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並要求消防三大任務專責化。

「三大任務」是指什麼?消防員一天會做哪些事?專業訓練是否充足?面對不符訓練背景的高風險任務,可以拒絕嗎?還是會因「救人優先」的職責選擇上場?平時有受過「極端危險水域」的訓練嗎?《消防法》已進行修法為什麼還會發生憾事?問題出在哪裡?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郭明耀,一起來關注火神何時才能不再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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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的訓練到底「夠不夠用」?

郭明耀表示,所有消防員都須接受「基礎激流救生訓練」(R1),在天然河道中學習裝備操作(如救生衣、頭盔、充氣氣墊船IRB)及攻擊式、防禦式游泳,分別用於救援與自保。但R1的功能及情境不足應對危險及多樣的複雜水域救援,例如,本次在人造壩頂週遭發生事故的危險程度,就遠遠超過R1模擬的一般河道情況。郭明耀也說,由於R1訓練資源不足,因此回訓頻率最多每年一次,每次訓練時長不長,設備也不夠用,只能犧牲消防員的訓練品質,常有氣墊船超載情形,訓練本身不僅不正常,也跟不上危險的救援環境。

以本次事故為例,事發在水流端急的人造壩頂附近,地勢落差形成「翻滾流」與「沸騰線」,易將人吸入水底,屬極危險水域,救援時若乘氣墊船前往,則船隻動力會被削弱。因此,應有兩艘氣墊船一同前往救援,一艘做為攻擊船,另一艘則作備用船,並且每艘船上最多只能乘坐3人,才能維持足夠的動力。但在消防員所受的基礎訓練中並沒有這些相關水域設施和水況的專有名詞及概念,本次救援時,也僅出動一艘氣墊船,上面超載共有5名消防員。郭明耀也坦言,自己是在本次意外發生後才習得正確知識,因此,他認為多數消防員若遇上本次狀況,可能也無法安全應對。

做超人般的工作 但大家只是普通的消防員

消防員工作內容龐雜,根據消防法第一條定義的消防三大任務:「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只要民眾生命受威脅就屬災害,就是消防員要負責的工作。雖然隨著消防職安進步,以前常見消防員幫民眾捕蜂、捉蛇、抓貓等工作慢慢分配給更適合的單位執行,但消防員仍面臨嚴重人手不足的問題。郭明耀舉例,一個消防分隊約8至9人,除了緊急救護出勤,每週還要進行水源查察、檢查消防栓、防火宣導、水域安全宣導、CPR宣導、一氧化碳居家訪視、水域防溺駐點與巡邏、建物防火管理與送水會勘、消防救護車輛保養與維修、審核消防安檢場所書面資料、受理民眾電話等工作,業務量過多但人手不足,且每年還有大量資深消防員退休,新人手根本補不完。

業務量過多也造成更嚴重的問題。以本次事故殉職消防員吳恩碩為例,他持有多項證照,包括消防安全檢查證照、危險物品管理證照、初級至高級救護技術員等資格,明明吳恩碩不是特別專精水域的消防員,怎麼會派他下水救援?郭明耀指出,業務過重使消防員難以專注進修自身擅長或感興趣的領域,加上救援工作未專責化,導致消防員在專業技能與知識不足的情況下,同時要負責上山、下海、進火場等各種複雜場域,增加消防員受職災的風險,形成「消防員什麼都會,但也什麼都不專精」的難題。

郭明耀說,身為消防員,面對緊急救災情況,即使遇上做不來的事,更常想到的是自己「要去救人」,而非「能不能做到?能不能安全回來?」

消防工作應專責化 納入職安法

事故發生隔日(7月9日),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前往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抗議政府「一再錯誤」、「不接納基層意見」,並提出普設三大任務各自專責單位,及消防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訴求。

雖然政府在2023年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的屏東明揚大火後,修正《消防法》保障消防員職安問題,但卻也不斷推拖,因消防員屬公務員,故不適用針對勞工的職安法,屬公務人員保障法中「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的保障範圍。

郭明耀批評,以法律位階及效力來看,「辦法」與「法律」就有很大差距,這也是他們不斷要求要以《職安法》保障原因。進一步來看說,《職安法》可以訂定有效的監督機制及罰則、設立外部勞檢、制定強制改善期限等,也加入專業人員及專業醫學的意見,讓職安防護回歸專業的職安機關,避免悲劇一再發生。現行《消防法》缺乏職安專業人員與機關的監督,難以對消防職安起到作用。而由消防署或消防局監督消防工作和職安,也有「球員兼裁判」之嫌。郭明耀無奈地說,火災檢討報告常以「火場瞬息萬變,請同仁注意安全」作結,對照一再發生的職災,格外諷刺。

期許跨機關合作 加強預防災害

郭明耀指出,消防員做的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皆屬後端工作,若在前端加強跨機關合作,會更能有效防止災害。以2023年新竹湖口違法移工宿舍大火致1名消防員殉職的案例來看,若勞動部確實追蹤移工動向,就可以加強消防員在火災現場掌握救援對象;若建築法嚴訂建物隔間,則能避免消防員進入火場後不了解建物動線。

郭明耀期待,未來「災害事故調查會」能納入更多消促會委員,擴大基層消防員的影響力,同時在災調會的「不同意見書」中,增加更多不同專業人員的意見,從多方角度出發,跨機關合作,減少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