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10年殉職43人 消促會揭露災調會諸多疏失、高呼納《職安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新北市新店廣興橋7月8日發生救溺殉職案,造成一名民眾溺水身亡、兩名消防員吳恩碩、張敬謙殉職。「10年間已經累計殉職43位消防員,消防員每天持續著救災救護的勤務,卻仍沒有完整的《職安法》保障。」

殉職案即將要滿一個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昨(8/1)天時前往立法院群賢樓召開記者會,揭露新北市消防局與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在新店殉職案調查程序上重大疏失,並呼籲立法院不分黨派,應盡速將消防員及全體公務人員納入《職安法》。

地方、中央災調會敷衍真相?消促會揭露調查程序疏失

現職外勤消防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鄭少書表示,高雄氣爆案至今11年,基層消防員長年訴求納入《職安法》未果。今年7/8再度發生救溺殉職案,其中殉職者之一的吳恩碩也是消促會會員代表,生前經常為消防員勞權上街倡議。

鄭少書說常言「今天公祭,明天忘記」,他痛批現在是「還沒公祭,已經忘記」,他認為台灣政府從中央到地方無視災調會法定調查程序,敷衍真相,污辱基層委員。

首先他提到依照《消防法》及《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發生消防員殉職案應在兩日內啟動調查會進行災害事故調查,可是新北市消防局一直到7月18日災調會開會前都不給消促會代表委員相關資料,刻意封鎖資料內容,後來才發現新北市消防局無視調查程序,先由自己委外的職安團隊先觀看了現場資料,製作訪談,不予外部委員共享。

消促會曾在7/18開調查會前要求新北市消防局給予委員案發現場資料,新北市消防局拒絕給予,回應開會時才能給資料,使外部委員無法預先審視資料、做調查分析。直至開會當下更羞辱消促會代表委員不准帶走資料,只能現場觀看、手抄資料及案件概況、筆記無線電譯文。鄭少書痛批:「我們是法律授予有權力調查的單位,我們到底是去西天取經還是去做災害調查?」

鄭少書更表示,內政部在7月29日針對新店殉職案發了新聞稿,說事故隔日由內政部災調會副召集人消防署副署長簡萬瑤與新北消防局到現場會勘,完全沒有知會災調會其他委員,「這種行為對災調會的機制是莫大的侮辱」。更甚者災調會調查都還沒結束,資料尚未齊全,訪談也還沒完成,內政部就可以發新聞稿說,針對此次殉職事件有三大方向要全面強化水域救援管理,遑論對殉職案真相的建構,更凸顯「球員兼裁判」的規定與機制。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常務理事朱智宇表示,內政部面對消防員殉職案件一年不如一年,甚至不惜做出違法行為,依照《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明確指出,調查過程必須要保密,如果沒有經過調查、檢討,怎有改革方向?內政部卻在尚未經過調查的狀況下發佈三大檢討面向,作為召集人的內政部長應對此負責,政務官必須要負上政治責任。

朱智宇提到,新店發生兩位消防同仁殉職,是台灣政府在人力、資源運用上的失敗,其中殉職的吳恩碩是高級救護員,乃至所有基層公務員都是耗費人民納稅錢、上百萬成本培訓,政府卻不思未專責化 而導致人員死亡的情形。他批評內政部長劉世芳在這幾年來發生的殉職調查案件調查上的怠惰、破壞遊戲規則,甚至是沒有徹底執行業務專責化,都足以讓民間懷疑他繼續擔任內政部部長的專業,所以必須要點名內政部部長劉世芳下台。

醫療體系公務員可納入《職安法》 其他公務員要等到何時?

「殉職,不是英雄的終章,而是制度的恥辱。」臺大醫院工會癌醫分會常務理事潘泓甫表示,工會支持所有公務體系受僱者全面納入《職安法》。他說明臺大醫院屬於公立醫院,有著眾多的公職護理師,同樣具有公務員身分,但他們已全部適用《職安法》,因此在醫療行業裡都是《職安法》的適用對象,然而為何換成其他公務體系的受雇者,包含消防員就有如此差別待遇?

對於執政黨經常以社會共識不足為由不將消防員納入《職安法》保障,鄭少書說:「機場跟煉油廠都有自己的消防隊,他們都受到職安法保障,每個受領薪水的勞工都應該受到職安法的保障,包含警消人員。」

鄭少書強調,為什麼消防員呼籲要納入《職安法》,因為各行政機關永遠是解釋遊戲規則的人,然後犧牲、殉職或受傷的都是基層公務員承擔。消促會呼籲,民進黨在大罷免失敗後檢討執政方向,在消防員職安保障部分,先從納入《職安法》開始,納入適用範圍不需要立法與修法,只要勞動部以公文直接指定消防員、甚至是全體公務人員納入即可。

消促會也呼籲,在野黨將公務人員納入《職安法》的草案一讀,應盡速排審,加快修法速度,別讓基層消防員現在在缺乏完善的《職安法》保障來執行救災工作,面臨殉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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