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新北市新店區7/8發生民眾溺水意外,造成一名民眾不幸溺水身亡,前往救援的兩名消防員吳恩碩、張敬謙殉職。其中消防員吳恩碩,同時也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幹部,過往積極參與消防員權益抗爭行動。
今(9)天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悲痛前往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拉開寫著歷年來超過40人以上的殉職消防員名單布條,消促會理事張詠惟將寫著吳恩碩名字的布條增加到殉職名單上,場面哀戚。消促會長年來訴求消防員應「全面納入職安法」至今未果,並訴求消防三大任務應普設各自的專責機構。
行政院參議吳婉慧及行政院災防辦參議蔡欽奇出面接受陳情,表示發生消防員殉職的不幸事件,相關部門感到非常的難過跟遺憾,去年底《消防法》已進行部分條文修正,今天消促會的相關訴求會轉請內政部及勞動部研議。
「為什麼拖了兩年、又等到有人殉職還在研議?」由於參議無法回應消促會的訴求,引發消促會成員群情激憤,高喊行政院長卓榮泰出來實質回應。參議面對消防員們的怒吼,只能跳針回應謝謝,還說可收陳情書,被消促會成員痛罵「基層消防員陳情書遞得還不夠多嗎?你看看殉職名單,人死了你還謝什麼?」
兩位參議見無法平息眾人怒火,隨即掉頭離開,被消促會成員包圍阻擋,短暫推擠衝突,警方隨即隔開雙方。張詠惟則怒吼:「吳恩碩也曾經這樣被你們擋在門外,活著要被你們擋,死了也要被你們擋!」

消促會理事翁立思、張詠惟

由左至右:消促會祕書長陳彥凱、消促會理事黃升、行政院參議吳婉慧、行政院災防辦參議蔡欽奇
殉職消防員生前積極參與爭權 等不到制度改革的那個未來
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10年間已經有超過40人殉職,吳恩碩是第42人,殉職人員的數字告訴社會,消防員相關政策一再錯誤,從來都是政府機關自己決定,不接納基層意見。」
陳彥凱表示,基層消防員組協會以來,長年訴求消防員應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才能保障消防員的職業安全,然而政府因2023年屏東明揚大火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後,在社會壓力之下,選擇以修正《消防法》的方式保障消防員職安問題,卻缺乏外部監督機制及職業醫學專業,也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陳彥凱提到,消防員一直以來都有勤務太多造成無法專精在災害勤務的問題。消防員除了進行火災搶救、緊急救護及預防安檢三項主要任務外,還要負責水源調查、防災宣導、車輛裝備器材檢查、文書行政作業等,其勤務量造成消防員不能好好訓練專業的災害勤務,消耗消防員的心力與體力,以至於難以讓消防員進行安全的救災,尤其以山域搜救、水域救生或各項專業類別的救援,更需大量仰賴平時的訓練及演練。消促會訴求三大勤務應設置各自的專責機構,專注於各自的勤務。
大家都不想看到殉職名單新增 消防員要的不是被公祭、當英雄
消促會理事黃升哽咽的表示,吳恩碩是消促會幹部,是一起參與消防改革的前輩,也是常跟他一起吃飯聊消防制度改革未來的學長,他的殉職讓協會成員都情緒崩潰、一晚沒睡,為的就是要討論未來如何防止在殉職名單上新增認識的消防員。
黃升說2023年發生屏東明揚大火,當時消促會就提出「消防員要職安、要公安、組工會」的訴求,兩年過去訴求未達成,公安問題未解,消防員無法組工會,政府仍以消防員可加入無勞動三權的「公務人員協會」塘塞,消防員的職安保障則是修正《消防法》,至今仍發生消防員殉職的遺憾。
黃升批評,消防署目前連消防員的工時及加班費都難以督導,面對不守規定的地方縣市,僅以評比扣分及公告等方式處罰,根本沒有能力管理監督各地方縣市的消防制度。應該扛起消防員職安問題的勞動部一直擺爛,推到公務員身分不適用《職安法》,難道公務員、消防員比一班勞工低等嗎?
消防員是高風險職業,基層期望政府做好制度上的風險控管,而不是被迫用命犧牲。「消防員要的不是被公祭、當英雄,只是要平安回家而已。」

消促會理事黃升
基層消防員怒吼:消防員的命、消防員決定
消促會理事翁立思感傷的表示,吳恩碩是專業高級救護員,過去他扛起爭取消防員權益的重擔,參與抗爭遊說,持續在消防員權益受侵害時從旁協助。「吳恩碩學長在我低潮時跟我說,好好休息,他自己就攬下了去年開始的全台最大的消防員加班費集體訴訟主導人。我們的通話都是在商討如何爭取新北市消防員的安全、健康、權益還有尊嚴。」
翁立思說,2013年泰山倉庫大火造成兩位消防員陳奕瑞、彭祥億殉職,其中陳奕瑞是吳恩碩的同學,吳恩碩曾說他一直期許這是最後一位他的同學離開。
他回憶吳恩碩都會用獨特樂天的揶揄方式告訴他,最重要的是照顧好自己「健康活著,細水長流」,並跟他說要一起見到消防員不再用殉職換改革、可以組工會、可以納入《職安法》的那個未來。然而吳恩碩說到自己更大的夢反而很簡單,就是要跟消防弟兄們聚在一起的時候不再是嚴肅悲憤地爭取權益,只是平凡的出外遊玩、吃吃喝喝,分享彼此休假時的生活點滴而已。「恩碩無法繼續寫的故事,他想看到的夢,我們會繼續行動跟見證。 」
翁立思強調,本次殉職案真相還有待調查,客觀上這是需要高度經驗與專業面對的高危險急流救援環境, 像他只有受過基礎急流救生的消防員也不一定有能力退避,因此消促會以基層經驗告訴大家,雖然無法完全避免殉職案發生,讓消防員全面納入《職安法》才能從勞動部的職安專業、工會陪檢等制度去加以列管改善,才能阻止悲劇發生。
另外,消防員達到安全救援在專業訓練上有其絕對必要,消促會訴求普設三大任務的各自專責單位。他提到現在台灣的消防員,除了極少數的地震坍塌救援隊,還有非常稀有的高級救護隊,9成以上的外勤消防員都必須在一天上班中同時執行包括緊急救護及各式災害搶救,火災危險物品預防查察或水源查察,再加上大量非人命危害的行政支援。
他認為各領域的人命救援專家,例如擅長火災搶救、城市高空、水域山難,甚至是車禍等等的救援專業,都因為混編而被放在錯誤的救援位置,國家也經常把此一制度問題卸責在基層的訓練不足,卻沒想過根本原因是把救援專家擺到錯的位置。
翁立思呼籲行政院即刻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條直接指定公告消防員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並修改《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盡速普設三大任務各自的專責單位,而不是繼續混編使用人力,放任消防員風險造成殉職。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難過的說,他與吳恩碩是在公務人員協會認識的,他了解到吳恩碩積極參與外部性的改革,也非常願意走體制內遊說,但他得知吳恩碩殉職消息時,不禁覺得諷刺:「如果警消公務員用激烈的抗爭手段,會被說不夠理性,但如果我們走體制內的改革,又被相關單位敷衍,到底我們要從體制外還是體制內,政府才願意改革?如果改革可以不用再透過每一次殉職,才會是最好的。」
蕭仁豪表示,多數的公務機關都沒有真正的職業安全調查原則,消防案件的災害事故調查會雖然相對較完整,但是距離真正的職安調查仍有一段距離,因為所有公務機關的內部災害調查都會傾向是當事人自己的問題,例如受訓或注意力不足,很難檢討到是機關長官的命令或管理有問題,責任永遠不會向上,多數傾向基層承擔,公務人員納入《職安法》才能讓行政機關真正進入保障職業安全應該真正要做到的事情,而非像現在躲在《公務人員服務法》後面,等到出事後再互相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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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促會理事翁立思

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