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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工鬥參與「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 要求保障勞工15天請病假不得差別待遇!

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工鬥總工會今日參與勞動部舉辦「研議保障勞工病假權會議」,現場有來自法律界、資方團體以及工會團體的代表,現場工鬥總工會、臺鐵產業工會以及航空、醫療業工會各自發表對於修法的意見。

工鬥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表示,「尊嚴勞動」,是在對等的尊重下來進行勞資合作,而非在不對等的剝削中被迫妥協!現代勞工不是古代的長工,只要給頓吃的就好。政府應該在相關法規中明確訂定:雇主不得因勞工申請法定假,而有不利待遇之行為。包含對勞工進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減發獎金、影響考績或給予其他不利待遇。

何政家理事長主張,請假權益的保障,也建請直接適用勞工請假規則的日數,不應設有不利處分之範圍!

食品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王逸翔主張,食品業勞工薪資已經偏低,而且在法律規定的執行面上,有時候甚至是公司的工作規則,到工廠層次、到部門層次,還會被增加規則,因此王逸翔主張,勞工請病假的權利應該跟「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0條中,不可以有「差別待遇」,包括選班還是各種工作內容部分。

臺鐵產業工會理事,正在進行絕食抗爭的代表王傑以個人經驗表示,他在今年7月、10月因為請病假遭到打壓,資方堅稱一定要提出醫療證明才能核假,然而王傑提供了藥單、門診收據,資方依然堅稱無效,導致王傑面臨曠職與記過處分,可預期會面對漫長救濟。

工鬥總工會未來會繼續針對「勞動基準法」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的病假請假權問題,繼續要求勞動部保障基層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