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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針對勞動部「強化病假權保障新措施」聲明

文/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

今日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公佈對於長榮航空公司過世空服員案件的調查結果,以及強化病假權保障新措施,對於勞動部規劃修改「勞工請假規則」推動病假權保障措施,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提出三點意見:

一、保障勞工請假權,應以30日病假不得不利對待為目標。許多基層勞工擔心,目前勞動部方向為「明定勞工請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為不利之處分」,是否合法化雇主在病假10日後對勞工進行不利益處分,工鬥總工會主張,依法勞工一年有30日半薪病假,也就是勞工申請病假已經犧牲了自己的部分工資,為何雇主還可以連結其他不利益處分,扣全勤獎金、扣年終獎金,形同一罪數罰,所以政府應該朝向勞工全部病假申請,雇主皆不得不利益對待的方向前進。

二、請政府立刻調查、盤點各國營事業及其子公司、孫公司,以及各公部門機關,是否有自行訂定妨礙受雇者請病假之規定或「內規」,並立刻予以糾正。110年,阿里山林鐵處擅改「管理要點」,規定員工「事假及病假合併不得超過21天」,導致多名員工考績遭列丙等,影響年終及考核獎金;114年,臺鐵公司台北站站長改變過去慣例,誣指員工提供的病假證明不符合規定,更記曠職處分員工,目前仍在勞資爭議中,可見政府部門、國營事業過去就是妨礙病假的惡質雇主,請立刻改正。

三、請各級政府立刻規劃預算,針對勞工請假導致遭受不利益待遇之狀況,進行全面性專案勞動檢查,並請各級政府發文事業單位,要求各單位自我評估工作規則、人事制度甚至各項管理公告,是否有違反勞工請假規則修訂後條文之狀況,才能真正落實保障勞工請假權,停止臺灣勞工過勞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