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記者會回應勞動部11/20記者會
📍長榮航空與楊姓座艙長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盡速和孫姓空服員家屬誠意協商
📍 《勞工請假規則》修法面向仍欠缺「不利處分」樣態的明確化
勞動部於稍早記者會中公布長榮空服員抱病服勤後不幸離世一案初步調查結果,以及病假權法制化的詳細內容。針對本案,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再度表達深切遺憾,我們認為,有關孫姓空服員抱病服勤後不幸離世,以及孫姓空服員所面臨到涉及職場不法侵害等,不管從制度面或個人行為面,孫姓空服員都是受害者,長榮航空和楊姓座艙長應負起賠償責任,並積極與家屬協商,以實際行動展現誠意。
長榮航空10月17日記者會公開聲稱:「已取得家屬諒解」,然而,本會須嚴正指出,此一說法並非事實。家屬至今仍未獲得長榮航空及楊姓座艙長的具體賠償承諾,亦未感受到其誠意。我們呼籲長榮航空與楊姓座艙長,不應僅以片面說詞試圖平息輿論,而應正視自身責任,主動與家屬展開實質協商,提出具體賠償方案。
本會強調,本案不僅涉及個人責任,更反映出長榮航空在請假制度與管理、監督機制上的缺失。長榮航空不僅自身有責任,也應對其員工的職務行為負起連帶責任,並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本會主張,長榮航空與楊姓座艙長共同承擔法律與道德責任,儘速與家屬達成協議,給予合理賠償。
同時,本會也呼籲勞動部應繼續監督本案,維護家屬權益、更撫平家屬傷痛,協助家屬與長榮航空和楊姓座艙長進行協商。本會也期待社會各界能共同關注本案,促使長榮航空正視問題,展現企業社會責任和對員工的關懷。
其次,針對勞動部公布的《勞工請假規則》四大修法面向,讓台灣勞工在請假權的保障上已相對完善,但本會須強調,上面的四大修法面向中,仍欠缺「不利處分」樣態的明確化,不利處分不限於全勤獎金和考績,本會擔心,新法仍有空間,讓雇主玩文字遊戲,將懲罰曲解為獎勵,在過往幾年中,長榮航空就是不斷用這種方式,對空服員進行職場PUA,才會導致空服員不敢請假、抱病上班,希望勞動部跟社會大眾不要忘記,所以更希望勞動部在日後完整跟正式的法條中,對這部分能再予以加強。
最後,長榮航空10月底所定的2026年考績評核標準等請假規範,只保障三天病假不會被不利處分,顯然落後於勞動部預計修法訂定的十天。請長榮航空以及各大國籍航空、各行各業,都應盡速跟工會協商,訂定符合新法、能保障員工病假權和健康權的請休假規定,才不會再發生悲劇。




